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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招标技术文件通用模板

2021-11-12 来源:星星旅游


****工程项目

招标文件之技术文件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目 录

1 1.1 1.2 2 2.1 2.2 2.3 2.4 3 3.1 3.2 4

概述 ............................................................ 2 项目背景 ...................................................... 2 现场条件 ...................................................... 2 总体要求 ........................................................ 3 说明 .......................................................... 3 标准规范 ...................................................... 3 资料要求 ...................................................... 4 项目范围 ...................................................... 9 技术规格及要求 ................................................. 12 通用技术规格及要求 ........................................... 12 设备技术规格及要求 ........................................... 14 工厂监造和检验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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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投标人必须按本技术文件各章节条款的内容和顺序逐项作出实质性应答。 1.1 项目背景

1.2 现场条件

在本章中描述的所有货物应能在下列现场条件下保证稳定工作性能。

北京地区处于亚洲大陆东岸,地处暖温带半温润地区,气候受蒙古高压的影响,属大陆性季风气候。

 最冷月平均气温:-3.7℃  最热月平均气温:26.2℃  极端最低气温 :-18.3℃  极端最高气温:39.5℃  最大日较差:16.8℃

 降水量:年平均降水量650-750毫米

 湿度:最大月平均湿度77%(八月),最低月平均湿度44%(一月)  冻土深度:850毫米

 本工程属一级耐久使用年限(100年以上);一级耐火等级(一类高层建筑)。  基本风压值为: 0.45 kN/m

 100年重现期的基本风压值为: 0.50 kN/m  地面粗糙度为: C类  基本雪压值为:0.40kN/m

 100年重现期的基本雪压值为:0.45 kN/m

 本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 8 度,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一组(设计地震加速度值为 0.2g),场地特征周期为 0.45s,场地类别为Ⅲ类。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采用 0.16(多遇地震)。结构阻尼比取 0.05。  电力供应:

额定电压为220V/ 380V,电压波动率:±10%,TN-S制 额定频率为50Hz,频率波动率:±2%  连续工作时间:全年每天连续工作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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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总体要求

2.1 说明

本章仅指*******工程项目消防报警系统的主要要求,投标人应负责所供系统深化设计、设备选型、采购、工厂检验、运输、仓储、安装、调试及初验、试运行、最终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工作,并保证所提供的设备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同时,投标人应提供本章中未描述的,但为保证设备能正常有效运行所必需的部件、附件、软件、工具等的详细数量清单,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功能的详细描述。

投标文件必须有主要设备生产商的投标授权文件。

在合同生效后,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进行在执行合同过程中与土建、设备安装、装修、厨房工艺专业、相关系统及其他设备配合等方面的技术协调,服从总包单位及监理单位的管理并对工作做适当安排,所有安排必须取得业主的同意。如果发生争议,应由业主裁决,各方必须遵守,并不得籍此要求增加费用或延长工期。

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鉴于本项目消防安全的重要性,为了系统的长期可靠运行,节省日后的维护和保养成本,本次火灾报警及控制系统设备均应采用国外知名品牌产品且报警系统的控制器和现场主要部件(包括: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输入输出模块、气体灭火控制器、火焰探测器、红外光束探测器、各种防爆探测器)均应是同一生产企业产品。投标设备清单中应详细列出各设备型号、生产企业及产地,生产企业须与国家出具的检查报告一致。所有进口产品交货时应提供原产地证明、进口报关单等文件。

2.2 标准规范 2.2.1 参照标准

在本规定中引用的标准和规范,应是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30天内尚在通用的或最新版本标准。所有提供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测试、验收等标准应符合国际标准化组织及国际、国内相关行业已实施的标准。这些标准应包括但不限于: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2006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 吸气式烟雾探测火灾报警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J 01-622-2005) 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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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置标准DBJ01-611-2002 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94)(2000年版)

投标人供应***********工程消防报警系统的所有设备、器材、部件、材料及所完成的安装详图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内所列的标准,同时须符合但不限于下列单位提出的规范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任何对该部分招标的法规和规定有解释权的政府权威部门 2.2.2 计量单位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采用国际计量单位制。 2.3 资料要求

2.3.1 投标时提供的资料

2.3.1.1 供货设备清单(包括设备附件清单)及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仪器、仪表清单。 2.3.1.2 技术规格资料

 各产品的样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产品:智能型火灾报警控制器、感烟探测器、

普通感温探测器、感温探测器、监视模块、控制模块、手动报警装置、电话插孔、消防直通电话、声光报警器、煤气探测器等)。投标人需在样本上标记指示出为本项目提供的产品及主要技术参数;

 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提供主要设备电磁兼容检验检测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设

备:智能型火灾报警控制器、感烟探测器、普通感温探测器、感温探测器等;  由中国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测试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消

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外权威认证机构颁布的测试报告及型式检验报告。  中国国家认证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要求

经过CCC认证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点型感烟火灾报警探测器、点型感温火灾报警探测器、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设备、手动火灾报警按钮,需提供CCC认证证书及相关测试/试验报告。

2.3.1.3 图纸

 系统原理图(按投标人投标的产品绘制);  联动控制原理图;  消防报警系统设备布置图;

 与土建工程及其它设备有关的安装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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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4 设备技术规格要求的详细应答。

2.3.1.5 全套设计技术文件(包括:设计说明、计算书、详细控制原理及方案说明等技术

文件)。

2.3.1.6 对进口设备需提供原产地证明。

2.3.1.7 提供用于本项目的消防报警系统在近5年内与本项目类似规模的工程中实际使

用业绩资料证明。

2.3.1.8 设备维修和保养说明书、软件使用说明等。 2.3.1.9 消防工程设计及安装资质证书。 2.3.1.10 当地消防部门许可证书。

2.3.1.11 设备设计、制造、试验和运输、仓储、安装等所采用的标准和规范的清单。 2.3.1.12 计划

 设计、生产、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计划  施工组织计划  培训计划

2.3.1.13 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料及本招标文件未描述的但为保证本项目顺利实施所需的

其它资料。

2.3.1.14 若中标,投标人投标时提交的所有资料在未征得招标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随

意更改。

2.3.2 合同签定后提供资料的总体要求 2.3.2.1

总体要求

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分阶段提供全套资料(份数由招标人另行规定)。所

提交的图纸及文件均应清晰、完整,并应有合同号、图纸与文件的编号和盖有投标人已作过检查的印记。各项设备的图纸上还应有制造商的名称。图纸及文本资料应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电子文档光盘两套(电子文件格式必须是招标人能够接受的格式,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加密或权限限定);

 所有的资料应符合上述要求,否则招标人有权拒收。重新提交这些图纸和文件的

费用以及由此可能造成的工程延误由投标人负责;

 只有被招标人批准的图纸及有关文件方可用于工程实施。在实施中如有必要修改,

需取得招标人批准,并不得以此为由要求调整合同总价;

 如果技术文件发生短缺,投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人通知后一周内补齐这部分文件。

由于投标人提交了不完整或不正确的图纸及数据而引起的制造、安装或调试的错误,由此引起的费用由投标人负担,由此而产生的工期延误由投标人负责;  除招标文件中已规定资料外,投标人有义务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

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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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和消防部门对设备进行验收前,提供消防部门验收时所要

求的全部的有效资料,若因投标人资料不全或资料内容不符或资料失效等问题而导致验收不通过或引发其他问题的,由投标人负责解决,并不得籍此要求增加费用,且要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

2.3.3 合同签订后至施工前提供的详细资料

除了在本章其他条款中对资料提交时间有特殊规定的资料,投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根据招标人提出的进度要求提供下述资料供招标人和设计单位认可: 2.3.3.1

项目管理计划:该计划必须符合工程实施总计划,包括设计、采购、运输、仓储、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资料提交等工作及执行进度表。

2.3.3.2

送审图纸:

 图纸:

 设备组装后的外型图及外型尺寸;

 施工图,包括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制系统图、平面图(按最新的装修图纸深化)、消防报警系统设备平面布置大样图;  设备安装图;  主要部件图及其尺寸;  设备与系统联接的各个接口;  设备检修所需的空间;  设备及主要部件性能参数。  设备装配图及安装图:  联动控制及电源柜制作图;  现场吊装及装配图;  操作台制作图;

 各管道及电缆电线的位置尺寸;  设备安装说明。  电气原理图及电气接线图  控制原理图及控制接线图  与土建工程有关的图纸  与其他系统及设备有关的图纸 2.3.3.3

送审资料:

 主要设备的计算资料(专利除外);  设备材料清单;

 所有对土建工作的要求包括作用力、开孔位置及尺寸、套筒、管道、沟槽、地基

及固定细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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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设备及仪器,须证明所选择的设备有足够的额定值、尺寸、表面处理、维修

和更换以及安装方法等;

 与其它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如低压配电系统、消防排烟系统、暖通空调系统、

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高压细水雾系统、自动水炮及自动微型水炮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电梯系统、智能化集成系统、挡烟垂壁门、广播系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停车库管理系统等相关系统)之间的技术配合及要求(图、文);

 设备及装置安排、服务路线等。所有设备及装置通道路线图必须指出及用特殊线

条表示,以防止与其它线路混淆;

 对土建施工提出的安装吊装、预留、预埋的要求。运送主要设备路线及预留孔,

预留吊钩等的尺寸或载重量;

 主要设备电力及环境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设备电气参数包括:额定功率、额定电

压、额定电流、功率因数、频率、启动电流等;

 主要设备通风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设备所发出的热量和温/湿度的情况说明;  其他与土建安装工作有关的要求。所有对上述土建工作要求的送审须留有充足时

间(至少二周之前),以保证并满足招标人要求的进度;

 设备更改报告:当设备在特殊情况下需更改时,需将设备更改报告报招标人审批;  主要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及有关资料;  分项检测报告、整机和主要配件检测报告;

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材料所采用的有关产品标准和规范;  整套产品和主要配件样本;  包装运输、仓储方案。 2.3.3.4

安装要领书和调试及试运行要领书(包括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的程序及记录表格)。

2.3.3.5 2.3.3.6

系统的通讯协议。

其他所有招标人认为必需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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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 设备及材料出厂时提供的资料 2.3.4.1 2.3.4.2 2.3.4.3 2.3.4.4 2.3.4.5 2.3.4.6

出厂许可证(本厂或授权); 制造期间的试验、检验报告;

出厂试验报告,报告中应有出厂试验记录; 产品合格证;

进口设备/部件的原产地证明; 其他强制规定必须的资料。

2.3.5 安装调试及培训时提供的资料 2.3.5.1 2.3.5.2

施工器械、工器具、仪器和仪表需用计划表。

投标人在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指导安装和调试,并在一个月内绘制并提交图纸及资料。

2.3.5.3 2.3.5.4

投标人在培训工作开始前应向招标人免费提供所有培训资料

在试运行前一个月,投标人需提供操作与维修手册,使招标人及有关人员能事前熟悉所安装的设备和系统。手册内应包括控制程序、操作和维修的程序。每一本手册应包括不少于以下内容的资料:

 所有设备的规格及详细的操作手册、调试手册及质量保证书;

 系统和主要部件常见故障说明及主要部件、软件的故障应急处理预案,包括

配件及装配图、一般事故说明。说明书需包括备用材料表、操作及使用手册和常用备件清单;  建议使用的运行管理程序;  建议的定期保养时间及项目;  建议的紧急安全程序;

 紧急维修中心的电话、地址以及与负责人联系的方式。

2.3.5.5 2.3.5.6 2.3.5.7

投标人在设备调试期间的所有报告也应同时上报招标人 试运行计划及报告

提供设备文字说明、图纸的电子文档

2.3.6 工程验收时须提供的资料

 安装图纸;  操作维护说明书;  竣工报告;  竣工图纸;

 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须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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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等。

2.4 项目范围 2.4.1 招标范围

投标人必须完成招标图纸及招标文件中所描述的内容,包括消防报警系统的所有设备、系统的设计、产品选型、采购、工厂检验、供应、运输、仓储、安装、调试及初验、试运行、最终验收、交付业主使用及售后服务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消防报警系统;

 所有安装辅件,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消防报警系统工程所必须的所有线缆、线管、

线槽、桥架、支线软管、支架等;  所有线槽、线管及设备的油漆工程 ;

 所有消防报警系统一切所需的清洁及测试等工作。(所有测试所需的仪器和工具由

投标人提供);

 从中国法定机构/政府部门取得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所需许可及审批的相关证件;  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送审(包括所需的样本) ;  质保期内的维修及保养;  提供备品备件、操作及维修手册;  对业主员工的培训及指导;

 与总包单位和其它承包单位合作及协调工作;

 施工期间及竣工后清理及运走所有与本合约有关的废料和垃圾。 2.4.2 供货范围 2.4.2.1 主要设备清单

本设备清单仅指本次招标的主要供货范围,并非详细完整配置。投标文件必须列出下述货物的名称、制造商、品牌、产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和总价。对清单中未列出和本章内未说明的,而投标人为使整套系统设备能够按本章要求和相关规范规定,确保长期正常有效运行所需的货物(包括:软件、设备、备件、附件、专用检测设备和工具、材料等)。投标人需单独对备品备件报价,提供不低于设备总价10%的备品备件,此备品备件价格不包含在设备总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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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设备名称 主要技术指标 单位 套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个 套 个 个 米 数量 备 注 1. 智能型火灾报警控制器 2. 智能型感烟探测器 3. 智能型感温探测器 4. 监视模块 5. 控制模块,带返回信号 6. 报警电话 7. 吸顶火警扬声器(3W) 8. 火灾电话插孔 9. 手动报警装置 10. 消火栓起泵按钮 11. 消防广播切换模块 12. 火灾报警接线箱 13. 壁挂火警扬声器 (6W) 14. 放气指示灯 15. 声光报警装置 16. 紧急启动停止按钮 17. 气体灭火控制盘 18. 输入输出模块 19. 早期烟雾探测器 20. 早期烟雾采样管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10

2.4.3 工作界面

投标人负责与其相关政府部门/承包单位协调及交接工作,议定准确的安装界面及安装进度,确保本系统的顺利实施及开通。其相关部门/承包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 政府部门(由投标人自行向政府主管部门送报审内容,并协调解决与本承包工程

相关的各类问题,所需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详见配合服务项

 总包单位(投标人服从统一调度、统一管理,自行协商解决与总包单位的各类工

程上的问题)详见配合服务项

 挡烟垂壁门(投标人负责报警信号与线缆送至挡烟垂壁门启动电机模块处并接线)

详见配合服务项

 低压配电系统(投标人负责报警断电信号与线缆送至普通动力配电箱柜上口接线

端子并接续)详见配合服务项

 电梯系统(投标人负责电梯手、自动迫降信号与线缆送至首层电梯控制按钮接线

端子并接续)详见配合服务项

 智能化集成系统(投标人负责报警信号与线缆送至智能化集成系统控制主机)详

见配合服务项

 弱电系统(包括:广播系统、停车库管理系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门禁系统)(投标人负责报警或控制信号与线缆送至广播系统功放切换模块、停车库管理系统挡车器控制抬杆接线端子、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矩阵或服务器联动图像、门禁系统一路集中供电配电箱上口接线端子,并负责接续)详见配合服务项

 消防排烟系统(投标人负责报控制电信号与线缆送至消防排烟、防火阀控制模块

接线端子并负责接续)详见配合服务项  暖通空调系统

 消防水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高压细水雾系统、自动水炮及自动微

型水炮灭火系统)(投标人负责控制电信号与线缆送至水泵、信号阀、湿式报警阀、压力开关控制模块接线端子并负责接续)详见配合服务项

 气体灭火系统(投标人负责报警控制信号与线缆送至区域控制屏接线端子并负责

接续)详见配合服务项

 燃气泄漏报警系统(投标人负责控制信号与线缆送至控制阀门执行机构接线端子

并负责接续)详见配合服务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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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技术规格及要求

3.1 通用技术规格及要求 3.1.1 总则 3.1.1.1

3.1.1.2

3.1.1.3

3.1.1.4

3.1.1.5

3.1.1.6

本建筑物为一、二耐火等级的多层公共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等级为一 级。根据规范要求,本工程按控制中心报警系统设置一套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本工程消防控制室设在本建筑物首层.消防控制室设置火灾自动报警器、消防联动控制屏、CRT图形显示屏、极早期烟雾报警系统 、背景音乐兼火灾应急广播系统、消防直通对讲电话和专用电话设备、电梯运行监视控制系统、UPS不间断电源及备用电源。并和一期采用以太网端口进行通讯连接,并采用网管通讯接口套件纳入系统集成。

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由集中火灾报警及区域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屏、光电感烟、感温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等组成。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选用智能型控制器,能显示各报警点的位置,并根据报警信号发出联动控制指令。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屏之间保持通讯联系,并能将有关信号传输到BAS系统。

探测区域内的每个房间至少设置一个探测器,火灾探测器类型的选择原则如下:设备房、办公室、餐厅、电梯机房、走道、楼梯间、电梯机房等场所选用智能型光电感烟探测器;厨房、柴油发电机房、水泵房、热交换间、地下车库等场所选用智能型感温探测器;通讯机房的闷顶内和地板下等场所设置缆式线型定温探测器;通讯机房、网络机房、档案用房设置空气采样早期烟雾探测系统。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设置一个手动报警按钮,并且尽量设置在公共活动场所的出入口。并保证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部位到最邻近一个手动报警按钮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

在消防安防控制中心室内设置消防联动控制屏,控制方式为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通过消防联动控制屏分别实现对消火栓泵、自动喷洒泵、排烟风机、加压风机系统的监视和控制.消防控制室在确认火灾后,应能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并接通警报装置及火灾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标志灯.应能控制电梯全部停于首层,并接受其反馈信号.

本工程的配电室等区域采用气体灭火,气体灭火启动根据安装在档案用房内的空气采样早期烟雾探测系统和智能型烟温复合探测器。当空气采样早期烟雾探测系统和智能烟温复合探测器均报警时,启动气体灭火系统。

本工程的火灾应急广播与公共广播合用,火灾时在消防控制室能将火灾疏散层的扬声器和公共广播扩音器强制切换转入火灾应急广播状态。广播系统采用定压式输出,功率为4x250W.地下层及设备房采用号角式扬声器,功率10W.其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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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7

3.1.1.8

3.1.1.9

3.1.1.10各层走廊及公共部分设置3W扬声器. 建筑内的扬声器应设置在走道和公共场所,其数量根据规范要求,并保证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部位到最近一个扬声器的步行距离不得超过25米.走道内的最后一个扬声器至走道末端的距离不应大于12.5米.公共广播兼紧急广播的火灾时控制程序:二层及三层以上楼层发生火灾时,应在本层及相邻层进行广播;首层发生火灾时,应在本层、二层及地下各层进行广播;地下各层发生火灾时,应在地下各层及首层进行广播。紧急广播的优先功能:火灾发生时可自动停止背景音乐广播,能在消防控制室将火灾疏散层的扬声器强制转入紧急广播状态.消防控制室能显示紧急广播的楼层,并能实现自动和手动播音两种方式。

本工程设置独立的消防专用电话网络,在消防控制室设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和直接报警的外线电话。消防水泵房、柴油发电机房、变配电所、主要通风机和空调机房、排烟机房、消防电梯机房及其他和消防联动控制有关的且有人值班的机房等设置消防直通对讲电话分机。在消防控制室内设置专用消防报警外线电话。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消防电梯前室的消火栓按钮等处设电话插孔.

所有消防设备均采用双电源末端切换供电.消防控制室内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及联动屏的供电均为UPS电源,其接至由双电源末端切换的电源箱。消防设备配电装置均设置明显的消防标志。引至消防设备的配电线路及信号和控制线路均采用耐火电力电缆、控制电缆、导线。消防线路敷设用的金属桥架或金属线槽均涂防火涂料.至消防设备的配电方式采用配电室放射式配出。消防控制室采用共用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小于1欧。

电气垂直竖井,拉线井其施工结束后采用防火材料将楼板的预留孔封堵。(封堵要求见图纸中设计说明)

为实现智能化系统的集成,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报警控制器与BAS设有通讯接

口.消防报警控制器可优先控制火灾区正常照明、动力电源及空调机组,回风机,排风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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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设备技术规格及要求 3.2.1 系统硬件

为了最大限度的保障系统的可靠性及兼容性,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火焰探测器、红外对射探测器、防爆感烟探测器、防爆感温探测器、输入模块、输入输出模块、手动报警装置、消火栓按钮、气体灭火控制器均应为同一生产企业产品。

系统必须具有报警响应周期短、误报率低,维护简便自动化程度高,故障自动检测,配置方便(随时增减设备),广播、电话清晰。

现场设备具有标志牌,标志牌上注明该设备所处的控制器编号、回路编号及设备编号,应清晰可见。

火灾探测器的技术性能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满足国家相关规范的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火灾探测器所具有独特的性能必须经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测试认可,投标时必须提供中国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该产品完整的型式检验合格报告。

3.2.1.1 火灾报警控制器

 火灾报警控制器(包括输入/输出模块)的技术性能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标准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火灾报警控制器检验项目包括主要部件检查、基本功能、通电、电源、电瞬变脉冲、电源瞬变、绝缘电阻、耐压、静电放电、辐射电磁场、高温、低温、振动(正弦)、冲击、恒定湿热、低温储存、碰撞试验。

 控制器LCD为简体中文显示,且带简体中文字库, 在LCD显示屏能完整显示一条

信息,并能报告各种状态。

 火灾报警控制器需为智能型火灾报警控制器(具备自动寻址功能),为了最大程

度节省投资,每台控制器容量不应小于2000点,每个回路可连接不少于250个智能型设备。

 采用模块化结构,方便组合不同回路,满足不同点数要求。硬件结构应便于今后

扩展。为满足今后回路点数扩展的要求,每个回路的点数需预留不少于20%的余量,且为了避免回路地址浪费,每个回路所带的地址数不应区分模块和探测器地址或预留地址点数按照探测器和模块7:3比例预留。

 火灾报警控制器应有强大的联网能力和网络扩充能力,但在网络较大的情况下,

不应丧失报警信息的及时性和实时性,要求报警信号在区域满负载的情况下响应时间应小于3秒。

 火灾报警控制器应是可灵活配置的模块化设计控制器,各模块都内置有微处理器

和存储系统,任何一个模块的微处理器的单独故障都不能影响到控制器整体的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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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报警功能。

 火灾报警控制器具有断电信息保持功能,所有资料在断电时要保证不能丢失,并

应具有高度的自我诊断能力并显示诊断信息。

 配有联动控制卡,自动控制相应的联动设备启停,控制相关系统(包括但不限于

广播系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停车库管理系统、低压配电系统、消防排烟系统、暖通空调系统、自动喷淋及水灭火系统、电梯系统)作出相应动作,也可实现轻触按钮手动控制,可显示被控设备状态。

 对不在同一控制器下的消防联动设备,能够实现跨控制器联动。

 含操作键盘,能进行面板全功能编程,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有关参数首先应通过控

制器操作面板直接实施,或者通过图文显示控制系统远程上下载或手提电脑现场上下载,但上下载过程不得中断火灾报警控制系统的正常监控功能。

 通过编程软件对系统进行编程和系统维护时,可以从线路上的任何一个节点上上

传下载数据库。

 支持报警控制回路环形及环形带分支结构。

 支持管理层光纤环网结构,可联网的台数满足工程全部报警及控制要求。  火灾报警控制器自动监测、报告区域内探测器的运作情况,当某个探测器已到了

需要清洁的时候,在控制器的显示屏上将显示需维护的探测器种类和地址,如果没有得到及时的清洁,到一定的时间将在显示屏上显示该探测器的故障信息。当探测器发生其它故障(如开、短路),在将其隔离的同时,显示故障信息。  具有较大的LCD显示器,并可以采用中文显示区域内的各种信息。显示器显示火

警或故障的名称、日期、时间、地址和原因。火灾报警控制器自动监测、报告区域内信号线、警铃线等是否开路、短路、断路,消防设施采用的直流电源是否正常,如一旦发现故障、故障原因、故障位置将在显示屏上显示。分控中心控制器能在自身显示屏上显示本区域的所有报警信号,各种故障信号(探测器故障,线路开路、短路等)以及本区域消防设备工作状况。总控中心能在自身显示屏上显示本项目所有的报警信号、故障信号,以及所有的消防设备工作状况。同时可汇总不同类型的报警,按日期、时间、地址号和报警内容等历史记录检索显示和打印。

 火灾优先功能:当同时出现火灾及故障信号时,优先转入火灾报警。

 控制器面板上需安装一台微型打印机(用于打印报警及系统故障信号,打印字体

为简体中文)。

 火灾报警控制器带有较大文件存贮器,最少能储存8000条历史记录,历史记录不

会因控制器断电而丢失,除非对记录作出修改。

 火灾报警控制器内设有24V直流供电,并有充电器和备用电池,当主电源故障或

停电,控制器自动转为备用电池供电,电池容量至少可维持正常操作24小时及1

15

小时报警用。

 区域内产生开路或短路故障时,探测器和模块具备隔离功能将故障器件隔离在外,

不影响系统运作。

 可根据不同的内容归类选择打印。也可以外接电脑彩色图形显示装置和打印机。  火灾报警控制器采用机柜式安装方式,柜门应带控制锁,防止外人非法使用,内

部操作应能设置多级密码保护,以满足不同权限的操作和设定。  可以根据预先设计的程序按防火分区和火势范围进行相应的联动操作。  具有高精度时钟,用来显示火警和故障发生的正确日期和时间。 3.2.1.2 感烟/烟温复合探测器

 感烟探测器需为智能型光电感烟探测器,为了保证报警的及时性和可靠性,探测

器应内置处理器。

 探测器采用软件自动编制技术,产品标签上自带可撕式编码贴,简便安装过程,

提高安装可靠性,方便工程调试。

 为了保证现场设备在严酷环境下的可靠性,应具有不低于30V/m抗电磁干扰能力。  有明显可视的状态指示灯,360度应清晰可见。

 探测器采用工业蜡封保护,起到防水防潮作用。特别潮湿场合底座上还可选配原

厂防水密封垫,防止任何液体从底座的进线孔进入探测器,对探测器触点和底座造成长时间腐蚀,导致损害。

 内置短路隔离器,当回路总线上任意一点发生线路短路时能自动隔离短路线路,

不对系统正常工作造成任何影响,并显示短路位置,方便查找和排除故障。  探测器采用可靠的迷宫结构,智能火灾识别算法(DA),保证准确、快速的火灾探

 拥有VDS、FM、CE国际化认证。 3.2.1.3 感温探测器

 感温探测器需为智能型感温探测器,为了保证报警的及时性和可靠性,探测器应

内置处理器。

 具备定温和差定温探测功能,并可软件编程设定定温与差定温功能的选择。  探测器采用软件自动编制技术,产品标签上自带可撕式编码贴,简便安装过程,

提高安装可靠性,方便工程调试。

 为了保证现场设备在严酷环境下的可靠性,应具有不低于30V/m抗电磁干扰能力。  有明显可视的状态指示灯,360度应清晰可见。

 探测器采用工业蜡封保护,起到防水防潮作用。特别潮湿场合底座上还可选配防

水密封垫,防止任何液体从底座的进线孔进入探测器,对探测器触点和底座造成长时间腐蚀,导致损害。

 内置短路隔离器,当回路总线上任意一点发生线路短路时能自动隔离短路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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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系统正常工作造成任何影响,并显示短路位置,方便查找和排除故障。  拥有VDS、FM、CE国际化认证。 3.2.1.4 输入模块

 本工程中输入模块为智能型产品,采用软件自动编制技术,产品标签上自带可撕

式编码贴,简便安装过程,提高安装可靠性,方便工程调试。  内置CPU,可直接接入控制回路总线。

 内置短路隔离器,当回路总线上任意一点发生线路短路时能自动隔离短路线路,

不对系统正常工作造成任何影响,并显示短路位置,方便查找和排除故障。  采用工业蜡封保护,起到防水防潮作用。

 为了保证现场设备在严酷环境下的可靠性,应具有不低于30V/m抗电磁干扰能力。  1路可监视无源干接点输入,可以监视常开或常闭信号。  能够监视输入线路的开路或短路故障(需连接终端电阻)  LED指示灯显示输入状态  拥有VDS、FM、CE国际化认证。 3.2.1.5 控制模块及信号输入输出模块

 本工程中控制模块及信号输入输出模块为智能型产品,采用软件自动编制技术,

产品标签上自带可撕式编码贴,简便安装过程,提高安装可靠性,方便工程调试。  内置CPU,可直接接入控制回路总线。

 内置短路隔离器,当回路总线上任意一点发生线路短路时能自动隔离短路线路,

不对系统正常工作造成任何影响,并显示短路位置,方便查找和排除故障。  采用工业蜡封保护,起到防水防潮作用。

 为了保证现场设备在严酷环境下的可靠性,应具有不低于30V/m抗电磁干扰能力。  1路可监视无源干接点输入,可以监视常开或常闭信号;1路可监视控制输出(启

动时不监视),可以正常模式或逆向模式输出,输出有源信号(DC24V@2A)或干接点信号。

 能够监视输入线路和输出线路(启动时不监视)的开路或短路故障(需连接终端

电阻)

 LED指示灯显示输入/输出状态  拥有VDS、FM、CE国际化认证。 3.2.1.6 手动报警按钮

 本工程中手动报警按钮均为智能型产品,采用软件自动编制技术,产品标签上自

带可撕式编码贴,简便安装过程,提高安装可靠性,方便工程调试。  内置CPU,可直接接入控制回路总线。

 内置短路隔离器,当回路总线上任意一点发生线路短路时能自动隔离短路线路,

不对系统正常工作造成任何影响,并显示短路位置,方便查找和排除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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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用工业蜡封保护,起到防水防潮作用。

 为了保证现场设备在严酷环境下的可靠性,应具有不低于30V/m抗电磁干扰能力。  外表为红色,内有明显的图示使用方法说明。

 为了节省日后维护成本,按钮采用可复位下压式操作面板(非破玻璃式),使用

复位钥匙进行复位。按下操作面板即报火警并点亮红色确认灯。

 自带的电话插孔应有状态指示灯,符合国家标准GB16806中关于电话插孔的要求。 3.2.1.7 消火栓箱手动报警按钮

 本工程中消火栓手动按钮均为智能型产品,采用软件自动编制技术,产品标签上

自带可撕式编码贴,简便安装过程,提高安装可靠性,方便工程调试。  内置CPU,可直接接入控制回路总线。

 内置短路隔离器,当回路总线上任意一点发生线路短路时能自动隔离短路线路,

不对系统正常工作造成任何影响,并显示短路位置,方便查找和排除故障。  采用工业蜡封保护,起到防水防潮作用。

 为了保证现场设备在严酷环境下的可靠性,应具有不低于30V/m抗电磁干扰能力。  外表为红色,内有明显的图示使用方法说明。

 为了节省日后维护成本,按钮采用可复位下压式操作面板(非破玻璃式),使用

复位钥匙进行复位。按下操作面板直接输出干接点信号直接启动消防泵,消火栓按钮内部的红色LED指示灯亮;消防水泵启动后,输出DC24V点亮消火栓按钮内部的绿色LED指示灯。

3.2.1.8 声光报警器

 声光报警器可直接由有源的DC24V常开触点进行控制,工作电流120mA。安全工

作电压范围为DC22~DC26V。

 光电转换率高,频闪寿命大于100000次,可连续工作48小时以上。  闪光强度1.2ws; 闪光周期2.0s。  外表为红色。 3.2.1.9 广播控制器

 可以通过按键,对最多不少于24路广播区域进行控制。  录音时间不小于60分钟,最大不少于256段  使用SD卡作为存储介质的MP3播放器  供电电源24VDC,耗电小于1A  信噪比大于35dB  频率响应125-8000HZ 3.2.1.10 广播功率放大器

 采用数字逻辑控制技术,触摸按键,操作简洁直观  250W单声道定压式音频功率放大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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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级音量数字控制,无磨损,超长寿命,音量存储记忆,开机自动赋值  音量和输出电平采用LED条形显示表

 高速反应锁存式输出过载保护、输出短路保护,自动复原

 具有输入过压和输出过压保护电路,有效防止意外操作造成的功放损坏  开机延时输出保护

 交流220V或直流24V供电,具有交流断电或欠压自动切换直流供电功能。  外控启动端口自动上电,能够实现语音报警广播的联动功能  定压120V输出 3.2.1.11 吸顶式扬声器

 定压120V输入方式  额定功率3W

 额定频率范围80-20000Hz  特性灵敏度级90±3dB 3.2.1.12 号角式扬声器

 额定功率10W  声压级89dB  额定阻抗8Ω  谐振频率920Hz  有效频率范围700-7kHz 3.2.1.13 消防对讲电话主机及分机

1) 主机

 总机为分机供电。

 总机与分机能进行全双工通话。  总机可容纳100个地址编码。

 收到分机呼叫时,总机发出声、光呼叫信号,并显示分机部位。

 总机可同时呼叫多部分机,并与任意一部分机或多部分机进行通话。同时通话分

机不少于两部。

 总机可同时接受多部分机的呼叫,总机可选择与任意一部分机或多部分机进行通

话。同时通话分机不少于两部。

 正在与分机通话的总机能接受其他分机的呼叫。  正在与分机通话的总机能呼叫其他分机。  总机能终止与任意分机的通话。

 总机具有自动录音功能,记录总机与分机的全部通话过程。 2) 分机

 分机在正常监视状态下有光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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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机与总机可进行全双工通话。

 分机摘机即自动呼叫总机,总机应答后可进行通话。  分机在收到总机呼叫时,发出振铃声并伴有光指示。  分机采用壁挂式安装方式。 3.2.1.14 消防电话插孔

 塑料面板,与手动报警按钮贴近安装。  符合国家标准GB16806中关于电话插孔的要求。 3.2.1.15 手动控制盘

 应按消防规范要求设置手动控制盘。

 一般情况下,手动控制柜应与主机装在同一立柜上,如果因控制设备太多无法装

在一个柜体上,可另拼接一个手动控制柜。

 手动控制柜应能控制下述消防设备。其中消火栓泵、喷淋泵、排烟风机、正压送

风机、消防补风机能手动直接连线控制(不通过火灾自动报警主机)。所有被监控设备的动作信号,故障信号都能在手动柜上显示。

3.2.1.16 线缆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和50V以下供电的控制线路,应采用电压等级不低

于交流250V的铜芯绝缘导线或铜芯电缆。采用交流220/380V的供电和控制线路应采用电压等级不低于交流500V的铜芯绝缘导线或铜芯电缆。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的线芯截面选择,除应满足自动报警装置技术条件

的要求外,还应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铜芯绝缘导线、铜芯电缆线芯的截面面积参见招标图纸的要求。

 火灾探测器的传输线路,应选择不同颜色的绝缘导线或电缆,以便区分不同类型

的线路。正级“+”线应为红色,负极“-”应为蓝色。同一工程中相同用途导线的颜色应一致,接线端子应有标号。

3.2.1.17 接线端子箱、模块箱

 设备外壳箱体表面平整度在1平方米面积内凹凸不能超过1mm。

 设备外壳箱体表面折角处不能有皱纹、裂纹、毛刺、焊接等痕迹。门与门框的缝

隙不超过1.5mm,且四周缝隙均匀。门应开启灵活,不能有卡阻现象。  接线端子箱及模块箱需预留不少于30%的安装空间,便于以后扩展。 3.2.1.18 UPS电源

 电网断电前后输出的波形是连续的正弦波,输出的电压波形畸变率不大于3%,充

电电流自动控制,具有过流、过温、短路保护功能。  连续在线运行,并有在线系统自动测试。  输入电压: 单相,160-276V AC,45Hz~65Hz  输出电压: 单相,220VAC 电压稳定度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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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频率:50Hz 频率稳定度±0.5Hz

 容量:由投标单位根据产品的容量配置,以满足本系统要求。  后备时间: 3小时  切换时间: 小于3ms 3.2.1.19 箱体加工要求

 设备外壳箱体表面在喷塑前必须进行酸洗、磷化处理和热镀锌处理。按中国国家

标准外表面达到2级,内表面达到4级。喷塑表面应是哑光,色泽均匀。  箱内接线端子排应考虑接线牢固,每端子只能接一根线,端子排按不同的类别及

电压等级分开布置,并留有相应的接线编号或标记。  系统调试完成后,在箱门的内侧应粘贴相应的接线示意图。  箱体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44。 3.2.2 系统软件 3.2.2.1 总体要求

 必须提供最新的中文版本(全汉化)软件。  必须为合法的正版软件。

 具有独立的操作系统,可进行系统(或区域)组态、参数设置及修改。  图形监视软件、系统维护软件、系统编程软件必须是由火灾报警控制器供应商原

厂开发的产品。

 图形监视平台不能作为消防报警系统网络系统的上位机,它的工作正常与否不能

影响到消防报警系统网络中任意控制器的正常监控。  通过不多于3次的点击可以找到任何一个场所的平面图。  提供历史数据记录的自动备份功能。

 每一个报警地址码都必须定义为相应的中文平面位置及名称。当火警或故障发生

时,屏幕自动切换到发生火警或故障的区域平面图,显示被激活的设备状态(文字和图像),并自动记录保存在存储单元内。

3.2.2.2 图形工作站软件基本功能

 系统必须具备很高的可靠性和一定的实时性;采用成熟、先进的开发平台,采用

多任务工业标准技术,保证其开放性和可扩展性,使得系统的开发和集成变得十分简便。设计符合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广泛采用分布处理技术和冗余技术。具有良好的可移植性,可扩性。便于功能和系统的扩充和升级,并充分保护用户投资,使系统能适应功能的增加和规模的扩充要求。  可通过传输设备将信息传输至城市火灾网络监控中心  2路USB接口,可以连接打印机等外部扩展设备  17英寸工业级液晶显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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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体琴台式机箱

 实时在线状态监控,以图形和文字的方式显示火警、故障、启动等各类事件  实现历史记录查询及打印,具有历史记录自动/手动备份功能,历史记录容量:

10,000条(自动备份功能)  提供模拟测试功能

 支持AutoCAD 矢量图文件及位图文件可直接导入,支持矢量图(.wmf 格式)无级缩

放,动态显示监控对象状态。

3.2.3 消防设备联动控制及信号要求

3.2.3.1 提供的设备及系统应能实现但不局限于以下自动联动控制功能

 非消防电源断电及信号返回

 防排烟风机及各种电动风阀风口(包括排烟机、补风机、正压风机、电动排烟口、

正压送风口、防火阀等)的动作及信号返回  消火栓泵启动及信号返回  喷淋水泵启动及信号返回  电梯迫降动作及信号返回  挡烟垂壁动作及信号返回  消防广播强切信号

3.2.3.2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具有跨区域联动功能(当某个区域接受到报警信号时,能够联

动控制其他区域的相关设施)。

3.2.3.3 提供的设备及系统应能实现但不局限于以下工作状态显示功能

 280℃防火阀,70℃(部分)防火阀动作信号  水流指示器动作信号  喷淋分支总管闸阀全开信号  湿式报警阀压力开关动作信号  水箱低液位信号

 气体灭火系统中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气灭控制盘的倒计时显示、气灭控制盘

的故障指示、气灭控制盘的手动信号、气体释放指示。  事故排风风机的动作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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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4 消火栓泵、喷淋水泵、排烟风机、正压送风机、消防补风机,还应有不经消防控

制主机直接连线控制启停功能。

3.2.3.5 本系统应通过接口监视漏电火灾监控系统的信号。 3.2.4 极早期烟雾报警系统 3.2.4.1 功能要求

 设备类型为空气采样(吸气式)烟雾探测报警器。

 探测器主机应采用最先进的高能光源或者激光探测技术,能够对火灾烟雾探测

起到早期预警的作用;

 探测器主机须具备能够有效防止误报的智能火灾识别技术,具有减少环境干扰

而产生误报的措施;

 高灵敏型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双探测模块探测器(最大保护面积4000平方

米)吸气管路采样孔总和应可支持80个采样孔;单探测模块探测器(保护面积2000平方米)吸气管路采样孔总和应支持可80个采样孔;

 能够主动抽取被监测区域中的采样空气,并100%进入探测腔分析原始真实的烟

雾数值

 选用设备需要具有对采样进气管路气流状态的监测功能,并应在气流值到达预

先设置的报警级别时,发出相应的气流报警。报警级别不应少于3级。每根采样主管道均有独立的气流传感器。

 选用设备仅需采用外置式过滤器即能正常工作,外置式过滤器具备重复清洗使

用的功能,以便节约维护的成本;

 在维护过滤设备阶段,探测主机不需要停机,且能确保探测主机在短时间内完

成气流正常化重设,恢复正常探测工作状态;

 具备现场烟雾的实时采集功能:实时探测和采集现场各保护区内的火警信息,

并侦测系统运行状况。

 可以在探测器主机上设定各种参数,如探测器警报动作延时设定功能,气流监

视故障信号延时设定功能;

 告警功能:当告警产生,系统可以通过各种传输手段向集中监控中心告警,并

触发本地的声光报警装置。

 故障自检:系统实时全面检查整个系统的运行状况以及线路情况,发现有故障

(包括选用设备失电)时,会发出故障告警

 报警确认:报警发生后,值班人员可进行确认。系统自动记录确认时间。  报警复位:报警发生后,允许用户对自动报警系统进行复位,并关闭声光报警。

但只要火灾报警条件仍满足,系统还会再次报警。

 联动控制:系统提供火灾报警的联动控制功能,可用于与自动灭火系统、声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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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装置的联动。

 在维护过滤设备阶段,探测主机不需要停机,且能确保探测主机在短时间内完

成气流正常化重设,恢复正常探测工作状态;

 故障诊断方面,能储存通断电等各种操作、火灾时间和烟雾浓度、管网破裂或

堵塞、通讯故障等历史记录,可以随时读取、打印,能为火灾事故责任的判定提供有力的原始依据;

 应有完善的报警处理功能,包括对管理人员提供各种提示,并在无人职守的情

况下,实现报警转发等功能。

 探测主机必须具备火警和故障信号的干触点输出,能够与任何传统消防报警主

机联接;在消防控制中心进行集中监视 ;

 空气采样探测报警装置应避免干扰保护区内其它设备或被其他设备所干扰。即

应具有抗电磁干扰性能,并且不释放电磁干扰。  空气采样探测应是原装进口产品。

 空气采样报警需提供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要求的CCC认证,并需要提供有效的国

际FM、UL、LPCB和VDS认证。

3.2.4.2 技术指标

本设备要求为智能型探测处理系统,具有可靠的故障判断功能,且具备布线简单,集中度高,操作方便,安全可靠等特点。产品基本技术指标须符合国家标准《特种火灾探测器》(GB15631)规范要求。系统主要技术指标包括: 基本技术指标:

1)供电电压:14VDC~30VDC; 2)工作温度:-20~60℃ 3)相对湿度:10-95% 4)静态电流:≤220mA 5)动作电流:≤320mA 具体要求

1)灵敏度:0.005-20%遮光率/米;

2)探测器有智能防误报软件,不会因为环境污染程度变化自动降低灵敏度; 3)气流报警;每探测管路均四级可调报警——压力相关型气流传感器,即使在空调气流复杂的环境也能10秒完成初始化;

4)探测器主机应为模块化结构,探测核心部件可以免工具安装且现场更换,将停机时间降至最小。

6)保护面积:最大2000m

2

7)管网长度:采样管单根最长100米,四根采样管总长不超过200米; 8)信号输出:无源式,触电容量30VDC,1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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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通信网络:基于高速TCP/IP以太网协议或RS485,同一网络内的探测主机数量无限制;

3.2.5 配合服务

3.2.5.1 与政府部门的协调工作

 投标人须负责与各有关中国法定机构/政府部门协调及合作。

 投标人须提供政府部门所要求的所有资料:包括图纸、样品、产品说明。若有关

送审的资料未能达到政府部门的要求而需作重新送审,因此导致的工期延误及所引起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

3.2.5.2 与总包单位的协调及交接工作

 投标人须提供所有为配合本工程范围内所需的有关要求土建配合的资料包括:作

用力、开孔位置及尺寸、套筒、管道、沟槽、基座及固定细节等,按被招标人批准的工程进度计划提交总包单位进行预留工作。若于土建工作完成后才要求增加孔洞或基座等,除因认可的工程变更所引起外,所有有关的费用将由本投标人负责。

 于建筑施工期间,投标人须确保其所有要求土建配合的工作和孔洞等均按要求正

确地设置。

 有关需在建筑结构内预埋的套管、防水套管、线管及相关配件等预埋件,均由投

标人提供给予总包单位作预埋。投标人需确定所有套管、防水套管、线管及相关配件等预埋件均按要求正确地设置。

 有关所有设备需用的混凝土基座,将由总包单位土建负责建造,投标人须按被招

标人批准的进度提供所有有关要求土建配合的详细资料。投标人需确保有关的土建施工达到本项目的设计要求。因缺乏协调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土建返工和延误工期等,将由投标人负责。

 投标人须与总包单位协调,使有关的安装工作能配合工程进度。因缺乏协调而造

成的一切后果如延误工期等,将由投标人负责。

 投标人须负责确保有关预留设施,在有关土建施工时按要求正确预留。投标人须

对总包单位的施工进行验收及确认。

3.2.5.3 与挡烟垂壁门承包单位的协调及交接工作

 挡烟垂壁门控制箱、就地升降控制按钮及其线路均由挡烟垂壁门承包单位负责。

挡烟垂壁门承包单位将提供干接点信号于卷帘门控制箱内(由卷帘门供应商供应及安装),投标人须负责供应及安装其它一切有关的火灾探测器、自动控制线路和远程监控设施(包括与挡烟垂壁门控制箱内干接点信号的连接工作),使其成为一个完善的挡烟垂壁控制系统。

 投标人须与挡烟垂壁门承包单位协调,使有关的安装工作能配合工程进度。因缺

25

乏协调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如延误工期等,将由投标人负责。

 投标人须配合挡烟垂壁门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的工作并就双方的工作内容议定

准确的交接界面及交接要求,确保挡烟垂壁门能按要求正确的动作。

3.2.5.4 与低压配电系统承包单位的协调及交接工作

 照明配电柜、电力配电柜、消防风机配电柜均由低压配电系统承包单位供应及安

装,并留有干接点信号(开/关状态信号、开/关控制信号、故障报警信号)于配电柜内的接线端子排上,投标人须将上述干接点信号接入消防报警系统中,所有连接设备的供应及安装均由投标人负责。

 喷淋泵配电柜、消火栓泵配电柜、高压细水雾泵配电柜均由其他系统承包单位负

责供应及安装,低压配电系统承包单位负责将进线电缆接至配电柜内。

 投标人需与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单位协调,接驳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并监视以下信息:  故障报警地点;

 漏电火灾监控系统通讯故障(通讯线断路、短路、部件失效、停电)及部位。  投标人须与低压配电系统承包单位协调,使有关的安装工作能配合工程进度。因

缺乏协调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如延误工期等,将由投标人负责。

 投标人需配合低压配电系统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并就双方的工作内容议定准

确的交接界面及交接要求,确保低压配电系统的顺利开通。

3.2.5.5 与电梯承包单位的协调及交接工作

 电梯承包单位将于电梯控制柜内提供干接点信号,投标人须负责完成电梯控制柜

内的连接工作,实现对电梯的控制,监视电梯的运行及故障状态。

 投标人须与电梯承包单位协调,使有关的安装工作能配合工程进度。因缺乏协调

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如延误工期等,将由投标人负责。

 投标人需配合电梯系统在完成消防联动功能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并就双方的

工作内容议定准确的交接界面及交接要求,确保电梯系统的顺利开通。

3.2.5.6 与智能化集成系统承包单位的协调及交接工作

 投标人须提供通用的接口、开放的协议及数据库,以便智能化集成系统承包单位

不须再进行任何二次开发便可读取消防报警系统中的所有数据。

 投标人须与智能化集成系统承包单位协调,使有关的安装工作能配合工程进度。

因缺乏协调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如延误工期等,将由投标人负责。

 投标人须配合智能化集成系统对消防报警系统的集成工作,配合智能化集成系统

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的工作,并就双方的工作内容议定准确的交接界面及交接要求,确保智能化集成系统的顺利开通。

3.2.5.7 与弱电系统承包单位的协调及交接工作

 以下弱电系统提供干接点信号:广播系统、停车库管理系统,投标人需负责与上

述系统干接点信号的连接工作,以完成消防系统联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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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弱电系统提供网络接口(遵循TCP/IP协议):闭路电视监控系统、门禁系统,

投标人需负责与上述系统网络接口的连接工作,以完成消防系统联动控制。  投标人须与弱电系统承包单位协调安装于弱电间内消防模块箱的安装位置及进出

管线的安装位置。

 投标人须与上述相关弱电系统承包单位协调,使有关的安装工作能配合工程进度。

因缺乏协调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如延误工期等,将由投标人负责。

 投标人须配合上述弱电系统完成消防联动功能的调试,并就双方的工作内容议定

准确的交接界面及交接要求,确保上述各弱电系统的顺利开通。

3.2.5.8 与消防排烟系统承包单位的协调及交接工作

 消防排烟系统将提供干接点信号,消防报警系统须负责将干接点信号接入消防报

警系统内。干接点信号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排烟风机的启停、消防排烟风机手动/自动开关状态信号、消防排烟风机启/停状态信号、消防排烟风机故障信号。

3.2.5.9 与暖通系统承包单位的协调及交接工作

 防火阀将由其他承包单位供应及安装,投标人须接驳至防火阀干接点端子,以实

现消防报警系统对防火阀的监控。

 投标人须与上述相关系统承包单位协调,使有关的安装工作能配合工程进度。因

缺乏协调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如延误工期等,将由投标人负责。

3.2.5.10 与消防水系统承包单位的协调及交接工作

 与消火栓系统的协调及交接工作

消火栓系统将提供干接点信号,投标人须负责将干接点信号接入消防报警系统内。干接点信号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水泵的启停控制、消防水泵手动/自动开关状态信号、消防水泵启/停状态信号、消防水泵故障信号。  与自动喷淋系统的协调及交接工作

自动喷淋系统将于该系统水泵控制柜内提供干接点信号,投标人须负责将该系统水泵控制柜内的干接点信号接入消防报警系统内。干接点信号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水泵的启停控制、消防水泵手动/自动开关状态信号、消防水泵启/停状态信号、消防水泵故障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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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监造和检验

4.1 投标人在设备生产期间应邀请招标人代表到投标文件中明确的设备制造厂进行设备监

造(具体设备制造厂由招标人另定)。投标人应在监造前1个月提供有关设备的详细中文资料,包括各类有关数据及设备的结构图、工作原理,产品的生产流程和质量检测措施。

4.2 招标人有权在货物发运前的任何适当的时间访问设备制造厂,监督对合同规定提供的

所有设备性能进行的检测。检测工作如果超出了投标人的能力,投标人应安排到有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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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条件的其他场所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第四方(指除招标人、投标人、制造厂以外的另一方)进行,检测工作的任何变化都应得到招标人的书面确认,如果某些设备是在其他场所制造和检测时,投标人应替招标人代表办理进入现场的手续并亲自陪同。 4.3 招标人在制造厂的监造和检验并不由此而解除和减轻投标人执行合同所承担的任何责

任,也不作为招标人的验收。

4.4 当在中国境内进行设备监造和工厂检验时,投标人应提前二周进行书面通知;当在中

国境外进行设备监造和工厂检验时,投标人应提前三个月进行书面通知,并协助办理有关签证手续。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招标人代表不到场,工作仍可按招标人代表在场的情况进行,并应及时把测试结果报告招标人代表。

4.5 如招标人代表有要求,投标人应解释监造和工厂检验的一切事项,直到招标人代表满

意,如不符合本合同要求规定,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作无偿改进。由此引起的延误,不得作为工程延期和增加费用的理由。

4.6 投标人应根据ISO等合适的标准或相关行业规定的标准进行测试,并应进行招标人认

为有必要的性能测试和其他测试,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7 在下列情况下,如果发生费用问题,由投标人自理:

 由于投标人不能满足上述测试和检查的要求,而必须重新进行测试和检查的;  招标人认为在设备测试和检查之前,投标人还没有做好准备的;

4.8 投标人必须在设备制造完成后的两周内将所有分项检测和整机检验证书和报告提交招

标人。

4.9 投标人应同时提供招标人到组装或配套工厂(如有)进行工厂检验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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