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甲方):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转让 接收地址在 店名(字号) 为 的店铺(下称该店铺)及交易该店铺内全部设施设备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同意将其开办的该店铺转让给乙方经营,并将该店铺内的全部设施设备交由乙方使
用,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为该店铺实际拥有者,具有完全自主经营权,同时在发生
任何经营权变更时乙方拥有优先获取经营权的权利。
二. 该店铺基本情况如下:
1.该店铺开办于
2.该店铺所在场地为甲方向业主年月日
3.该店铺建筑面积为
4.该店铺含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照,证照清单详见。
5.该店铺内含设施设备,设施设备清单详见。
三. 转让费: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转让费为人民币
2.乙方分
第一次: 元,签订本合同当日支付;
第二次: 元,合同签订第二天起算第 天支付;
第三次: 元,合同签订第二天起算第 天支付;
四. 甲方与该场地业主签订的租赁合同期满时,如果乙方希望继续经营,甲方有义务协助乙
方和该场地业主洽谈并重新签订店面租赁合同,租金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再继续经营,那么甲方优先享有回购经营权和获得转让的权利,相关费用届时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谈。
五. 甲方义务
1.甲方应保证业主同意由乙方经营该店铺,若因业主不同意乙方经营该店铺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的,视为甲方根本违约。
2.甲方应保证其在本合同第二条所披露的该店铺的基本情况是真实的,该店铺已办妥卫生、工商、税务、消防等证照,具备正常经营的全部合法手续。否则,视为甲方根本违约。
3.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相关证照的年检手续。否则,视为甲方根本违约。
甲方:
乙方:
时间: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