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人生在世,谁都不可能置身于国家和单位(含家庭这个小单位)之外,所以,谁也都要受到一定的规矩和纪律的约束。而规矩和纪律又并不像法律那样可以强加于人的。这就需要每一个人自觉地去讲究规矩和自觉地去遵守纪律的了。
在1月13日xx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指出,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各级党组织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努力在全党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各级党委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守纪律的行为要严肃处理。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努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和先进性;要坚定决心,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不放松,高举反腐利剑,形成强大震慑,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肃责任追究;要坚守阵地、巩固成果、深化拓展,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确保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要做好“破”和“立”这两篇文章,着力健全党内监督制度,严格依规管党治党,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章立制,扎牢制度“笼子”。
强调党的纪律和规矩非常重要,这是中央对当前反腐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作出的针对性回应,更是维护党的决策和集中统一的关键要求。现在个别干部不能做到与中央保持一致,搞团伙和拉帮结派,对党内民主和团结的破坏非常大,也成为很多腐败现象的源头。所以,我们要经常性地开展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各种违反纪律的行为和倾向,督促纠正整改,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按照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的要求,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要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惩处力度,让监督检查常抓不懈;要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领导干部要自觉做好表率,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主动维护党的纪律,又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担负起本地区本部门严格执行纪律的领导责任,切实增强纪律的执行力,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我们说,要区分党员干部与普通群众,检验一名干部合不合格,一个重要方面就看讲不讲党性,懂不懂规矩,守不守纪律,所以,作为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坚决贯彻上级的决议、决定,不钻政策的“空子”,不断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管理,促进各单位、各部门以及个人的健康发展。要做到敬畏组织,敬畏法律,敬畏群众。不难看出,从日常的检查中我们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存在在执行政策上有“打擦边球”的现象。同时,还要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和组织原则。有一些党员、干部认为,只要自己不贪不腐,组织原则就“不算个事”,组织纪律就 “没啥可怕”的。此言大谬,读读那些落马领导的忏悔书,哪个不是从当初的不拿规矩当回事、不把组织放眼里开始的?纵然这个时代,年轻人主张“我的青春我做主”,但对党员、干部来说,依然必须把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集体摆在更高位置,这是组织原则;纵然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已成时尚,但对党员、干部来说,重大事项必须向组织请示报告,这是党性要求;纵然普通人求职可以“双向选择”,但对共产党员来说,组织交给的任务、作出的决定,不容打折落实,这是组织纪律。
刚刚结束的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对遵守政治规矩进行了全面而深刻的解释,进一步丰富了党的建设理论。除了强调讲规矩必须要做到“五个必须”以外,还特别强调“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
从党的到这次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中央将遵纪律守规矩提高到了更高的层面上。特别是更是反复强调,讲的都是硬话。在20xx年7月7日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中提到了“定了规矩就要照着办”,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绝对不做,20xx年8月底在辽宁考察时,习提到领导干部要把深入改进作风与加强党性修养结合起来,自觉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襟怀坦白,言行一致。20xx年11月初在湖南考察时,又提到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让大家都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自觉按原则、按规矩办事。“规矩”这词,在新一届领导班子上台后,在各种场合被频繁提及,是改变作风的关键所在。
当然也有极少数不守规矩的人存在,比如,有些人认为,只要自己不贪污、不腐败,只要守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其他的问题那都不是问题,没什么好害怕的。思想上放松了规矩这根弦,就会出现为了仕途的发展而拉帮结派,搞小团体,一人得道诸人升天。
如今面临着四大考验和四种危险,我们更要让讲纪律、守规矩成常态。然而,当前仍然有很多问题存在:
(一)纪律松弛,为政不廉。在一些机关单位中,纪律松弛、秩序混乱、人心涣散、为政不廉的消极现象比较突出,可以归纳为“四大病症”。一是“眼病”。随着机关工作条件改善,大部分机关都用上了电脑,但在有些机关,工作人员利用上班时间上网打牌、炒股、下棋聊天等现象十分普遍。二是“嘴病”。有些机关单位以加强部门联谊、工作联系为借口,相互吃请、请唱,成群结队上高档酒楼、卡拉OK厅公款消费。三是“手病”。少数党员干部无视中央的“五不许”禁令,贪污受贿,中饱私囊;人别的党员干部违反规定投资炒股,与民争利;有的党员干部仍顶风参与“六合彩”等非法赌博活动。四是“腿病”。个别机关干部借参观学习和招商引资之名到处公款旅游,有的携妻带子同行,有的甚至要求下属单位和企业随行埋单。
(二)行政不作为,效率低下。有一些机关单位中,人浮于事、服务不到位、工作效率低的问题仍然存在,企业和群众的意见比较大,主要有四种类型。一是游手好闲型。一些机关有不少人整天无所事事,一杯茶、一支烟、一张报纸看半天,甚至溜岗串岗,上班打扑克、搓麻将。二是麻木不仁型。一些单位和部门高高在上,“官僚本位”思想和政府权威意识依然存在,对企业反映的问题麻木不仁、漠不关心,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解决,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的对企业、群众的困难、呼吁、请求不理不睬,视而不见,严重失职渎职。三是回避躲藏型。一些部门和单位工作推诿扯皮,作风拖拉疲沓,不按承诺的时限和标准办事,不按规定要求落实工作部署和工作任务,而是能拖就拖、能避则避;一些单位和工作人员遭到棘手的事,就极力回避,东躲西藏,由此导致很多信访案件久拖不决,无人过问,最后酿成矛盾激化。四是公事私办型。一些单位和工作人员不按政策规定办事,明明是按规定能办的事,却要群众或者企业请熟人托门子,否则就要多跑几趟腿才能办成事。
(三)行政乱作为,反响强烈。在一些机关单位中,行政行为不规范、执法不公、办事不公的事件还时有发生,增添了社会不和谐因素,突出表现在“四乱”。一是乱收费。有些执法部门仍然给基层及执法人员下达收费任务,造成基层和企业、相对人负担过重;有些职能部门税外费名目繁多,利用管理之便强行收税外费。二是乱罚款。一些部门和单位衙门作风突出,工作人员高高在上,很少主动为企业开展法规规章宣传等服务,对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现象,忽视事先提醒,注重事后罚款,甚至以罚代管,增加企业或者相对人负担。三是乱摊派。有些管理部门从小集体利益出发,经常在举办各类活动或检查、评比、办证、办照时,要求出赞助费,有赞助就好办事,没有赞助就不办事,甚至让企业和相对人办不成事。四是乱检查。有些执法部门不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常对企业进行临时性和突击性检查,有的在例行检查中事先没有通知企业,有的对企业多次重复检查,使企业疲于应付,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以上三大方面问题是现阶段所存在的普遍现象,造成这些不良作风问题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干部素质欠缺。一些工作人员不注重加强学习和品德修养,素质不高,不思进取,放松对自身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没有正确摆正权利、义务、责任的关系,不能慎用手中的权利,不能很好尽到自己的义务和责任,因此造成行政不作为或者行政乱作为。
(二)认识上的偏差。一些部门忽视全局观念,注重强调本位利益,对上级加快发展的一系列政策规定“灵活变通”,使一些政策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大打折扣。例如有的单位为了部门利益,搞小团体培训学习。
(三)观念上滞后。一些工作人员仍热衷于计划经济的人治,凭主观臆断办事,滥用权力。公开、公正、公平的办事制度以及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追究的观念还远未形成。
(四)监督管理乏力。虽然各机关单位就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制定了不少监督措施,但实际操作中失之于软,甚至有时被浓厚的感情和主观因素所左右,从而使种种有碍发展的不良作网屡禁不绝、滋生蔓延或者转型变异。
(五)评价考核的失真。对干部的评价和考核,有的只重显绩、不重隐绩,只看数字、不究真伪;有的偏重于“能”和“绩”,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德”和“廉”有的只讲究论资排辈,一些思想开阔、敢于创新、善谋发展、真抓实干、作风正派的干部难以脱颖而出。同时,对那些无所事事、碌碌无为、甚至成为害群之马的干部还没有形成完善的惩戒机制,对干部的工作实绩还缺乏一套客观公正的评价机制,以致一些机关不良作风难以从根本上得到遏制,从而影响守纪律、讲规矩成为空谈。
只有通过整饬机关工作纪律,解决好纪律松弛、为政行为不廉的问题,切实加强整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教育,以及党的宗旨和“两个务必”、“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五个不许”等廉政教育,增强机关干部的纪律意识。同时,要严肃纪律,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坚决按规定进行处理。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结合起来,把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结合起来,经常有针对性地进行了解谈话、任职廉政谈话、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等,给干部打免疫针、敲警示钟、上教育课,把监督关口前移,创造干部不敢腐败人环境,对典型的人或者事,及时曝光,始终保持“老虎和苍蝇一起拍”。
习说:‘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不是成文的纪律;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需要全党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
的确,纪律就带电的高压线,同时也是党的生命线,但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党制定的“规矩”已经成为我们党实现现时期新常态的一种法则、标准、规范和习惯。在我国实际情况下,党的规矩外延比党的纪律更大。因为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是不成文的、相对柔性的规矩,同样需要遵守。比如遵守我党的章程也就是总规矩,遵守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同样党的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而新出台的八项规定则是党的新规矩。
纪律和规矩已是上下五千年传承下来的传统,演变到现时期已经是党内必然的法则,在讲好纪律守好规矩的同时,我们党内的各单位、集体、个人以及全体党员必须在遵守的基础上找准自身的问题,痛下决心,戒掉个人私欲,遵守法纪,谨慎行事,从“戒、惧、慎”三个字上快速突破,真正意义上适应新常态。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