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南宁
供方: 签订时间: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金额。
产 品 规 格计 量数量/暂定含税单价总金额(元)
名 称 型 号单 位(元/单位)
合计金额(大写):零元整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按国家标准执行。
三、提货方式:需方在供方货场自提(可分批次提货)、供方负责装车。
四、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 如发现数量差异、外观质量差异,货物未解体的情况下,将验收凭证及详细情况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做出答复或处理,内在质量异议按国家规定执行。
五、结算方式:先付款后发货,每批次下单计划就南宁市场行情价格,双方商定确认后价格上浮50元结算以实际提货数量为准结算。银行承兑汇票、转账等方式。
六、违约责任:按《民法典》有关条例执行。如未按合同执行,全部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
八、其它约定:本合同一式贰份,供需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九、如有未尽事宜须补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提出并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项目名称:
十一、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需方: 供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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