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完善甲方正在新建的小区配套功能,为使有线数字电视分项工程设计、施工更加规范,确保有线数字电视的收视质量,提升业主生活品质,根据淮安市物价局文件(淮价服【20xx】23号)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配套工程范围与内容
1.项目名称:
2.配套施工地点:
3. 根据甲方提供的小区总体规划平面图,乙方所负责施工的有线数字电视设施配套工程包括如下:
(1) 由乙方对小区有线数字电视系统进行整体规划、勘察、设计。
(2)小区红线范围内室外管网的管道预埋(含人工挖填土、砌井、室外竖井箱的安装)、布线,机房内机架、交换机、UPS电源、光接收机、放大器和其它器件的安装及室内布线。
(3)对小区有线数字电视系统进行整体的调试、验收、开通信号工作。
(4)对小区内有线数字电视系统实行终身免费维护。
(5)免收小区住宅业主有线数字电视初装费。
第二条 有线数字电视配套工程费收取标准、金额、方式及时间
1. 根据甲方提供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规划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经双方友好协商,有线数字电视配套设施工程费按11元/平方米收取,甲方共向乙方支付有线数字电视配套工程暂定总造价为:人民币 整 (¥: ),(最终结算以规划部门核准的竣工测绘面积为准)。
2.有线数字电视配套工程费收取方式(具体付款方式和时间)为: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有线数字电视配套工程总造价的 50 % ,计人民币 (¥: ),乙方进行有线数字电视工程设计;
(2)乙方进场施工前 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有线数字电视配套工程总造价的 30 % ,计人民币(¥: ),乙方进场现场施工;
(3)乙方工程完成后,双方组织验收,合格当日起 7 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有线数字电视配套工程总造价的 20 %,计人民币 (¥:),结款后 7 日内,乙方开通有线数字电视信号。
3.乙方应于甲方配套工程费全部进账后向甲方提供总造价的正式发票。
第三条 工程施工
1.甲乙双方应指定专门的人员进行设计定位和现场的施工协调。
2.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向乙方提供建筑物平面图纸及室内外水、暖、电、道路平面图,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全套资料后30日内完成设计。
3.甲乙双方指定的人员应对设计图进行确认并签字认可,经确认后的设计图,若因乙方设计问题需变更,设计费用及相关工程费用由乙方承担。
4.工程完工后 7日内,甲乙双方应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乙方应在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提供竣工图纸资料 贰 份。
5.施工过程中如遇到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直至该情况得到妥善解决:
(1)因甲方原因导致不具备施工条件而停工;
(2)由于甲方原因变更施工计划或提出修改施工图;
(3)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有关款项;
(4)甲方的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乙方无法施工;
(5)出现洪水、飓风、暴雨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时;
(6)因路由办理、市政手续、土地性质等政府行为受阻时;
6.甲方应提前30日向乙方递交>,工期:暂定60天(以甲方书面通知开工时间为准)
7.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付款。如果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相关后果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按规划局批准的总平面方案为依据向乙方无偿提供不少于15平方米底层机房,以满足有线数字电视的扩容、升级以及维护。
3.甲方应确保所承建的单体楼内广电专用管道畅通,符合乙方设计要求,满足后期配套布线功能需要,服从乙方专业技术人员监督指导。
4.应向乙方提供小区建筑物平面图、楼栋单体图、室外地下管线设施、水、暖、电及道路平面图、办公地点、开户行、账号、税务登记证号、电话、传真、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5.为乙方在施工现场提供临时工程用地、临时供水供电设施,满足乙方施工条件。
6.负责协调乙方同现场其他施工队的关系。
7.单项工程结束后,有线数字电视相关设施由乙方负责管理,在施工期间内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设备、设施损毁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二)乙方义务
1.应按照广电行业现行《有线电视广播系统技术规范》、《淮安市新建公共建筑及住宅有线电视暂行设
计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确保工程工期、质量和安全。
2.小区室外管道和室内外布线施工必须符合行业标准,并且实行终身维护。
3.有线数字电视的使用与维护问题,由乙方负责向甲方业主予以说明。
4.后期业主入住后凭甲方(或物管)、乙方共同出具的证明免费开通有线数字电视。
5.乙方在施工期间应服从甲方的管理,现场工种相互交叉作业要合理避让。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照本合同之约定向乙方支付有线数字电视配套工程费,逾期付款的按照配套工程费总造价每日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期限完工,按照合同暂定总价每日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
甲乙双方如需要修改本合同条款,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根据甲方提供的小区业主入住信息,乙方免费为其开通有线数字电视信号,不再收取380元/户的有线数字电视初装费,营业性用房和其它公益性用房不享受此服务,如需要安装有线数字电视,需到乙方营业厅按标准交纳有线数字电视初装费以及相关费用,业主如不愿缴纳,则乙方可以拒绝为其开通有线数字电视信号,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2.此合同只限于双方流程,甲乙双方应共同保密,如因一方泄露造成损失,另一方可要求赔偿,
3.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持 份 ,乙方持 份,经双方签字和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签约日期: 年月日 签约日期: 年月日
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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