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按照《中铁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财务收支检查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将我项目部20xx年度财务自查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纠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徐州地铁项目部自接到公司文件通知后,认真组织学习,依公司《中铁十二局集团第四工程公司有限公司财务收支检查工作方案》有关规定,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组长,财务人员为成员的自查小组,在会计基础、会计核算、资金管理、固定资产、资产管理、税务管理、“小金库”治理、社保金提取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财务自查分析总结
(一)财务基础工作自查:项目部根据会计业务需要及公司相关规定设立了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组并建立了会计机构、配备了会计人员和专职出纳员,由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职工出任并遵循了直系亲属回避制度,岗位人员职责清晰、符合规定,会计凭证的粘贴、装订、报账手续及流程基本符合此次检查的工作要求,部分零星发票正在整
改中,会计报表根据公司要求上报,上报数据及时准确无遗漏。
(二)会计核算自查:切实规范徐州地铁项目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规范会计确认、会计计量和会计报告,结合徐州地铁2号线09标一工区管理体制和管理模式的实际情况,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公司《会计核算办法》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编制了会计核算方法,在会计核算方法和会计政策选择上严格遵循会计准则和集团公司统一的会计政策办法,项目部建立了责任成本管理及核算实施办法并按公司规定及时编制上报。
(三)资金管理工作自查:项目部银行账户管理使用及票据管理情况严格根据公司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操作、按照公司规定定期进行库存现金盘点、抽检和银行存款对账调节,不存在白条抵库、不存在个人大额备用金长期挂账及大额备用金整借整还情况;我项目部20xx年9月进场,由于合同等各类因素的影响,公户一直未能开设,经考量,垫资款打到个人卡上作为前期资金周转费用一次取出留作工程施工用。项目资金的支付审批手续及程序符合公司规定。
(四)固定资产管理自查:因新上项目,无固定资产购置的情况。一旦产生必定按公司规定进行确认和计提并定期盘点,确保账实相符;临时设施、周转材料按规定摊销,做到账务处理依据充分、手续齐全。
(五)资产管理工作自查:项目部资产的购置已经严格按照公司规定进行了审批并组资;不存在与业主签订租车协议且车辆等购置申请报告不存在“给业主使用”等字样,不存在经营费用购置车,不
存在有车辆实力,没有车辆保险费,维修等费用开支情况;不存在安排亲属人员机械设备之类的参与其中,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及公司的规章制度执行。
(六)税务管理工作自查:财务人员有较强的税务防范意识,做到无发票不审核不支付,降低企业的纳税风险;个人所得税足额扣缴。
(七)“小金库”治理工作自查:项目部建立和完善了长期有效的“小金库”防范机制,杜绝“小金库”现象。
(八)社保金提取自查:社保基金、工会经费等已足额计提,不存在少提或多提的情况。
三、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情况
(一)劳务队录用、合同签定自查:项目部在劳务队录用方面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劳务队伍录用审批流程进行,欲在我项目部进行劳务分包的队伍,先提供资质项目部检查是否符合要求,对符合资质要求的劳务队,上报公司进行审批,审批合格后再请公司成本部门派专人来项目部协助项目部计划人员进行合同谈判,以保证所签定的合同单价符合公司指导价规定,未出现实际支付单价高于合同单价的情况。
(二)劳务合同执行自查:我项目部不存无合同施工、无合同付款、超计价、超付款及大额现金支付劳务款等情况,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禁止劳务队进行资质更换、二次分包或转包,禁止对劳务队进行合同外补偿,劳务队施工完成后及时签定结算协议。
(三)劳务台账自查:在日常工作中,按照工作内容,及时登记更新各种台帐,如《劳务合同管理台帐》、《劳务计价流水台帐》、《单项工程计价台帐》、《劳务队结算台帐》等。
(四)物资设备采购自查:本项目暂未大宗采购物资。如工程后续开展后,需采购,则严格按招投标管理办法执行。项目部自购材料采购时也会按照三比一择的方式进行询价比采购且采购发票与合同签订和收款单位相一致,没有亲属之类的人员参与其中。
(五)安全质量自查:我项目部自开工以来,未发生任何质量安全事故,不存在任何处理费用;在徐州市政府、业主、监理、指挥部等单位组织的质量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均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并及时以书面形式予以回复,整套程序闭合。
(六)公用文书自查:集团公司、工程公司的项目任职和成立文件尚未发至项目,上报申请的人员任命符合业主的要求。其他会议记录、工作总结、汇报材料等无潜在风险。
四、重大经济决策情况
重大经济决策自查:项目部“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公司党组[20xx]60号文要求,重大检查事项,重要设备购置、大宗物资采购及人事的任用都严格召开党工委会议进行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无违法违规问题。大额资金的支付都需要项目经理和党政主管共同会审签字后进行支付,严格执行公司规定。
五、企业领导人员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我项目部严格遵守集团公司下发的《四项基本制度》,不存在领
导人员滥用职权安插亲属包工队、机械设备为本人及亲属谋取利益的行为,所有劳务队、材料供应商、设备租赁单位的选用、单价谈判等要经常项目部党委、领导班子集团上会讨论,然后按照会议结果录用劳务队、材料供应商、设备租赁单位。
六、通过本次自查,发现项目部平时存在的业务不够规范问题,使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更严格自己,在公司领导的监督指挥下更好的完成公司赋予的工作,为迎接国家审计署审计做好准备!
项目负责人:
中铁十二局徐州地铁项目部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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