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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2022-11-22 来源:星星旅游

  为全面贯彻落实课程计划,大力推进我市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的规范化、常态化,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意见》、《浙江省义务教育综合实践活动教学指导纲要(试行)》、《浙江省义务教育段综合实践活动教学建议(试行)》及《温州市义务教育阶段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意见》(温教中〔20xx〕33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指导,以建设具有鲜明学校特色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文化,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及良好个性品质为目标,以形成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资源充足、学段衔接的课程体系和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具有专业素养的课程教师队伍为重点,规范课程实施与管理,保证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各项要求的全面落实。

  二、实施意义

  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设置、地方管理、学校开发的课程领域,是义务教育阶段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其内容主要包括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设置综合实践活动必修课是基础教育课程体系、课程结构的重大改革,是促进新形势下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变、落实素质教育目标的重要措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有利于体现新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密切教育教学和现实生活的联系,改善学校教育的课程结构;有利于鼓励教师创造性地实施课程,促进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有利于扩展德育的空间和视野,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有利于学校开展特色办学,深化课程文化的内涵。

  三、课程目标

  引导学生在实践学习中获得积极体验和丰富经验,形成对自然、社会和自我内在联系的整体认识;体验并初步学会问题解决的科学方法,具有问题意识,发展良好的科学态度、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形成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养成合作、分享、积极进取等良好的个性品质。

  四、课时安排

  根据浙教基〔20xx〕120号精神调整后的省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规定:3—6年级每周3课时,7—8年级每周2课时,9年级每周1课时。上述课时均不含信息技术课程,其中各年级的劳动与技术每周均为1课时。所有各级各类学校的学科教学均不得挤占综合实践活动课时。

  各校在安排课时时,在确保落实综合实践活动学期总课时并不超过周总课时数、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的前提下,可以随活动需要采取灵活的弹性课时,可集中几天或一周时间搞一项主题活动。全市各类学校每年级每学期至少要设计和指导3个以上的主题活动,每个主题活动不少于3课时。建议周四或周五安排2节,以充分利用双休日开展活动,周一或周二安排1课时,用于交流、小结或提出下一阶段的活动要求等。

  五、活动内容

  在我省课程设置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基本领域是研究性学习活动、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也包括班团队活动、校传统活动(科技节、体育节、艺术节、游戏节等)、心理健康教育、环境教育、科技教育、“绿色证书教育”等活动内容。

  各校可按照亲近与探索自然(人与自然)、体验与融入社会(人与社会)、认识与完善自我(人与自我)三个维度进行设计和组织,以主题活动形式开展,具体如:

  (一)文化艺术类主题:如各地的传统文化、家乡风情、家乡名人、运动会标志设计、板报设计、我心中的居室、剪纸艺术、插花艺术欣赏等。

  (二)社会生活类主题:如饮食与健康、乐清方言、本地特产、零花钱压岁钱的去向、学做小记者(节目主持人等)、我心中的明星偶像、贫困学生失学问题、关注外来人口等。

  (三)科学技术类主题:如环境污染及其保护、校园环境调查、垃圾问题、城市与绿化、身边的科学等。

  (四)科技制作发明类主题:如模型制作、发明创作、插花艺术设计、雕刻工艺、电脑设计、纸工、泥工等加工工艺等。

  (五)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如敬老服务、法制宣传、环保卫生、领养绿地、科普活动、军训、社会生产劳动、郊游、参观等。

  各校组织的校班(班团、班队)活动课符合主题的,可视作综合实践活动课时。

  九年级综合实践活动可整合学校课程与地方课程进行(3-8年级地方课程《人·自然·社会》和《话说温州》2本教材,每周1节,各校可根据实际每学期单独教授一种,也可以交错隔周教授一种,但不能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替代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认真落实课程计划,保证国家课程计划的严肃性,是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的最基本要求。校长作为课程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提高认识,率先学习,努力实践,使自己成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行家。

  (二)建立队伍,完善网络

  1.学校要鼓励教师任教或转岗任教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综合实践活动教师队伍。省、市示范学校力争从本学期起,至少配备1名综合实践活动专职教师,其他规模较大的学校(18个教学班以上)从下学期起至少要配备一名专职指导教师,规模不大的学校(18个教学班以下)要配备多名兼职指导教师;要确定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年级负责人、班级负责人,建立“班级固定、年级协作、学校协调”的教师使用机制,保证综合实践活动实施的各个环节都落到实处。

  2.在市教研室教研员指导下,各学区要建立综合实践活动教研组,有条件的学校要设立综合实践活动教研组,选择组织能力、责任心、综合素质强的专兼职教师担任组长,配合教导(务)处制定全校综合实践活动实施计划,组织、指导、参与实施及开展教研活动,从而初步形成市、学区、学校三级教研网络。各级教研机构要定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研讨活动,并使之常态化。

  3.市教研室和教师进修学校要分层次、分批次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师资队伍培训,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研修班,促进教师观念转变,提高教师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能力。

  (三)整合资源,积极开发

  全市各校要优化组合学校课程资源和社会课程资源;研究和分析地方、社区的背景和条件,充分挖掘地方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文化状况、民族文化传统等方面课程资源,体现课程资源的地方性特色。同时,要关注教师、学生和社会相关人员的人力资源,重视与现代信息技术相伴随的信息资源。要注重整合班团队活动、学校传统活动(科技节、体育节、艺术节等)、学生心理健康活动、环境教育、禁毒教育等内容,同时充分利用当地博物馆、科技馆、德育基地、科技示范基地等校外活动场所,形成良性互动机制。

  (四)周密组织,认真实施

  1.各校要成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领导小组。校长必须亲自担任组长,同时指定一位校级领导分管、负责课程的规划、组织和落实工作,做好相关部门的协调。要从社区学校资源、师资条件、场地设备和经费等实际情况出发,开齐、开足、开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确保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顺利实施。

  2.教导(务)处和教研室要制定全校“综合实践活动总体方案”、“学期课程实施计划”和教师个人工作业绩考核细则,指导和审核各年级的综合实践活动方案,及时做好全校总结,做好每个活动主题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等相关工作,为以后的教学教研积累素材。

  3.明确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教师责任制。根据学校学期课程实施计划,确定每位教师每学期应承担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任务量。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师要制定活动周历表,以“周”为单位落实综合实践活动的内容,及时监督、检查课程实施与计划执行情况,做到专时专用。

  4.各校在日常公用经费中要确定一定比例用于综合实践活动的课程开发、师资培训、活动开展等。

  5.加大综合实践基地建设力度,市教育局争取在20xx年至少建成2个具有一定规模、能满足当地学生开展实践活动的综合实践基地。

  七、过程管理

  科学地组织和有效地管理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顺利实施的保证。

  (一)组织形式力求灵活多样。

  小组活动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主要组织形式,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小组活动与个人活动、集体活动有机结合的办法,灵活运用,相互配合。在活动进行的过程中要求做好活动日记,及时记录活动基本情况。

  (二)教师指导必须细致到位。

  教师是综合实践活动的组织者、指导者和参与者,指导教师必须制定学生活动主题的具体指导方案,编写活动方案(活动方案包括背景分析、活动目标、活动准备、课时安排、活动过程、场所要求、人员分工、安全措施、活动评价等环节),预设活动展开过程可能遇到的问题、困难及其解决方案,并认真指导学生制订计划、实施计划,通过参观访问、实地考察、资料查阅、实验观察、设计制作、志愿者服务等方式进行实践与探究,获取丰富的信息和资料。

  (三)实施过程务必安全合理

  各校必须逐步加强综合实践活动主题数量、活动小组、活动结果、教师工作、课程资源与教学资料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和过程管理,科学合理地计算综合实践活动指导教师的工作量。要增强安全防患意识,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各校要制定综合实践活动安全制度和预案,加强与学生家庭、社会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保证师生开展各项外出活动的安全。

  八、评价奖励

  学校要根据整体性、多元化、过程性等原则,运用成长记录袋、活动过程的观察、学生自我反思、师生协商式民主评议、成果展示等多种评价方法,对每一位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中的表现作出相应的阶段性评价。在学生评价活动中,教师应注重收集和分析学生活动过程和结果的资料和数据;明确促进学生发展的改进要点,提出改进计划;处理好综合实践活动学生评价过程与结果、个人与小组、评价周期与时空、多元主体评价的必要性与实效性的关系。

  学校要建立专兼职综合实践活动教师评价制度,并将其纳入教师的年度考核。对教师的评价,应侧重于教师在综合实践活动中的组织、规划、设计、指导、管理、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能力、实效的评价。根据温教中〔20xx〕33号精神,常年担任综合实践活动指导并取得一定成效的专职教师,其任职时间可按二分之一计入班主任工作年限。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课时应纳入教师课时总量。任教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满三年且成绩优秀的教师,申报高级职称时予以优先推荐。教师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教学质量,应作为教师教学业务考核、晋级、职称评定、评选先进的依据之一。

  市教育局要建立学校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评价体系,把综合实践活动的开设作为教学常规管理年度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从组织领导、课时安排、师资安排、课程资源开发利用、校本教研实施、管理制度、具体保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结果将与学校评先评优及校长年度绩效工资等直接挂钩。如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设不符合要求且整改不力的,予以全市通报批评;申报创建各类市级先进学校的,其参评资格予以一票否决;属于省、市示范学校的,警告且整改不力达两次及以上者报请上级有关部门取消示范学校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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