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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打扫卫生倡议书材料

2020-03-14 来源:星星旅游

  社会各界、餐饮业户及广大市民朋友:

  水是生命之源。饮用卫生的水是身体健康的基本要求。由于城区人员、企业、车辆密集,以及人们生产生活中产生的污染物渗入地下,城区浅层地下水已不适合饮用。据卫生防疫部门检测表明,我市浅层地下水的铅、镉等重金属和细菌总数、大肠菌群的含量均超标,多项指标不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饮用会对人体产生隐性或显性的危害,诱发一系列疾病,直接影响市民身体健康,对生长发育期的幼儿和青少年影响尤为严重。同时,非法取用自备水源也加剧了水环境污染的趋势,严重时会造成地面沉降,危及城市设施安全。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城区设施安全和餐饮、食品加工业用水安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高度重视自备水源清理整治工作,6月21日,专门召开了全市城区自备水源整治管理工作动员会议,成立了领导小组,并以滕政发[x]79号文件出台了实施方案,发布了通告,决定利用1个多月的时间,实行联合执法,集中开展自备水源整治行动,切实把城区取用水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这是市委、市政府关注民生,推进科学发展的重大举措。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滕州市餐饮业商会会员联名向社会各界、餐饮业户以及广大市民提出以下倡议:

  一、倡导社会各界、餐饮业户以及广大市民,要大力支持、积极参与非法自备水源清理整治活动。在经营活动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食品安全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管理条例》、《城市供水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滕州市人民政府滕政通[x]7号《关于开展城区自备水源整治管理工作的通告》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自觉使用公共供水从事餐饮服务、食品加工、单位食堂经营,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和生命健康。

  二、彻底清除封停本单位(店、厂、食堂)内的非法自备水源(机电井、自吸井、压水井),坚决杜绝使用自备水源浅层地下水。

  三、自觉抵制使用自备井水从事餐饮服务、食品加工、单位食堂经营活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消费者的监督和行政职能部门的检查,并对使用自备井水从事餐饮服务、食品加工、单位食堂的经营行为进行举报,真正实现餐饮服务、食品加工、单位食堂等用水安全卫生。

  四、本单位(店、厂、食堂)在经营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使用自备井水现象发生,将自愿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

  五、广大市民要增强饮用水安全意识和节约保护水资源观念,对乱采滥取、非法凿井取水的积极进行监督举报,人人争当滕州“水安全卫士”,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水、珍惜水、爱护水、节约水的良好风尚。

  饮用劣质浅层自备水源,危及生命健康安全。开展自备水源整治活动,与每位市民生活息息相关,让我们携起手来,关注民生,呵护健康,为了您和大家的生命安全坚决杜绝使用自备水源,请饮用优质的公共自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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