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邳委发(20xx2号文件精神,确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任务的完成,根据市委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围绕“三先”奋斗目标,以提高城市文明程度为着力点,确保完成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各项任务,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大而强富而美”的东陇海第三大市。
二、目标任务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考核数据为市区数据,实地考察的范围主要是建成区。文明城市的各类数据取测评年度前两年的平均值。材料审核以测评年度前两年的材料为主。
1、劳动监察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查处企业使用童工现象;
2、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进行市民教育形成制度并得到落实;
3、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大于95%;
4、城市登记失业人口再就业率大于70%。
三、工作措施
(一)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组织领导,局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党组书记张延青任组长,尤艳侠、何富銮、徐继飞任副组长,各有关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徐继飞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络员沈军。
(二)目标责任:
1、“劳动监察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查处企业使用童工现象”。直接责任人:赵东风;承办人:杜辉。
2、“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进行市民教育形成制度并得到落实”。直接责任人:朱英鹏;承办人:郑海峰。
3、“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大于95%”。企业养老保险直接责任人:尤艳侠;承办人:曹雷、冯敏。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直接责任人:商静;承办人:王光辉。失业保险直接责任人:朱英鹏;承办人:赵伟。医疗保险直接责任人:滕俊江;承办人:田贯益、刘增军。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直接责任人:滕俊江;承办人:姚红。
4、“城市登记失业人口再就业率大于70%”。直接责任人:朱英鹏;承办人:郑海峰。
(三)监督检查: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与争先创优工作相结合,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调度、督导、考核。对创建工作不力的科室和单位,一律不予评为先进单位;对完不成创建任务、工作失职、创建丢分的科室和单位,严肃追究直接
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对于塑造邳州良好形象,促进我市三个文明建设,推动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科室、单位要调度重视,切实树立责任感,增强紧迫感,全力投入,全员参与。要创新活动形式,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以扎实有效的工作确保通过考核验收。
(二)各责任科室、单位创建文明城市各项目标任务必须在20xx年5月30日前全面完成,确保在迎检中不失分。
(三)各责任科室、单位将材料(含档案材料、汇报材料)规范整理成册,于5月30日前报局创建办汇总。
(四)各科室、单位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客观困难的指标,及时报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邳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O**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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