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这次全市统计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国家、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xx年全市统计工作,研究分析当前统计工作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20xx年工作任务。
下面,我代表市统计局、宁波调查队党组做工作报告。
一、肯定成绩,增强信心
20xx年,我市的统计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统计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按照“致力创新,把握需求,搞准数据,优化服务”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团结协作,开拓进取,在统计调查、统计监测、统计服务,以及统计基础建设等各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 农业普查工作顺利完成
一年来,全市各级农普机构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严格按照《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和农业普查质量控制办法及有关规定要求,共计组织调用普查员、普查指导员近3万人,圆满完成了普查入户登记、普查表审核及质量抽查验收、数据快速汇总、光电录入和土地调查核实等工作任务。本次普查涉及139个乡(镇)街道,2701个村级组织,共调查农村住户125.3万户,填报普查表186.5万张,为全面掌握我市“三农”实际情况,决策并服务 “三农”工作提供丰富翔实的第一手资料。通过省农普办综合抽查,我市应登记户的漏报率为0,原始数据差错率0.22%,均远低于国务院农普办的目标要求,普查数据质量和相关工作多次得到国务院和省农普办的肯定。目前,全市第二次农业普查的主体工作已圆满完成,专题分析报告和工作报告基本完成,全市农普主要数据发布和数据资料的开发利用工作正全面展开。
此外,圆满完成全市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工作,顺利完成20xx年投入产出调查的机构和人员落实、选点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统计方法制度不断完善
能源统计监测能力明显增强。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意见》和全市节能减排大会精神,全面加强了全社会能源统计工作。目前,我市已建立实施了规模以上工业、规模以下工业及以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交通运输为主的服务业季度能源消费统计制度,农业年度能源消费统计制度,以及主要依据电力、燃气和居民住户抽样调查数据进行推算的生活用能统计制度,涵盖全社会的能源消费统计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开展每季度以及年度分地区万元GDP电耗和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的测算和公布工作,为全市节能降耗管理工作提供可靠依据。对全市300余家重点能耗(年能耗3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实行了能源统计月报制度,进行跟踪监测。各地也全面加强了能源统计工作,绝大多数县(市)区落实了专职能源统计人员,其中余姚、慈溪、宁海等地已配备2名以上,奉化在利用部门统计,畅通能源统计数据收集渠道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去年,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能源统计工作的意见》后,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能源统计工作基础,促进部门间合作,完善能源统计工作体系,提高能源统计服务能力提供了有力的政策和组织保障。
服务业统计工作不断完善。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在保持和完善我市服务业统计工作特色的同时,顺利实现了省市两级服务业统计制度的衔接。金融业和六大电信公司纳入了服务业统计网上直报序列,实现贸易、住宿餐饮业统计与服务业统计的全面并轨,完善服务业个体户统计制度,研制和启用物流企业监测系统,服务业统计制度涵盖的范围有效拓展。江北、鄞州、海曙等地分别在健全台账制度,加强重点行业、区域统计,完善专业字典库动态维护等方面做了很多有益尝试,取得一定成效。在市县两级共同努力下,我市的服务业统计工作基础更加扎实,内容更加丰富,统计数据的准确度显著提高,服务业的专业数据已在国民经济核算中作为基础资料较好地得到应用。
县级GDP核算工作水平得到提升。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改进地区GDP核算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结合宁波实际,顺利实施了季度县级GDP统一核算制度。根据市GDP数据与各县(市)区汇总GDP总量、速度基本衔接的要求,采用市县两级上下联动、集中研讨、共同交流、互相协作的工作方式,统一对各县(市)区GDP数据进行审核评估,力求核算数据反映经济发展趋势不失真,结构比例不失调,较好地实现了各县(市)区核算方法统一、资料来源规范、数据可比。镇海等地注重做好与国地税、财政、金融、供电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工作,为准确核算创造了扎实的基础条件。
投资项目统计方法不断创新。为了有效提高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新开工项目统计入库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我市创造性地采用网上入库方式和先申报确认、后上报统计报表的工作流程,得到了省局领导的高度评价。针对各级政府要求改变房地产开发投资按经营地统计的迫切需要,利用网上直报系统,在满足省局上报需要的前提下,成功研制房地产开发投资项目的“在地”统计方法。去年,在全省建设领域投资年报、投资月报、建筑业报表、国家房地产联网直报、统计分析等五项年度工作评比中,我市均获第一。奉化、江东分别在加强投资统计基础建设、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方面做了很多努力,取得一定成绩。
同时,开展文化产业统计制度研究工作,探索建立妇女儿童监测评估数据库网络系统,认真开展环境统计、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编制、工业品价格定基指数用“工业品目录数据替代原材料目录”的测算、全省份地区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的试编等国家和省试点工作。
(三)统计监测和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
专项调查和分析研究成绩显著。一年来,市县两级统计部门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积极开展专项调查和综合分析研究,为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决策提供了及时有效的咨询服务。全市各级统计部门共完成研究课题19项,撰写统计信息、统计分析报告2119篇,获得各级党政领导的批示44条。《20xx年经济运行情况和20xx年经济发展总体态势分析》、《20xx年上半年宁波市居民收入增幅情况分析》、《宁波在城市国际化进程中与相关城市差距比较分析》、《关于我市居民中等收入家庭分析及预测的汇报》等分析材料,以及《认知不足和“质量”欠缺成为社区医院的发展“瓶颈”》、《社区和谐名至实归 推进尚需重点突破》、《关于宁波城市农民工生活质量状况调查分析》、《市民支持分类管理 政策细化呼声高涨》等一批民生民意调查报告得到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社会的关注。全市共有4篇统计分析入选《第十四次全国统计科学讨论会文集》,6篇在全省统计系统优秀统计分析报告和综合优秀统计分析报告评选中获奖,其中:《宁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研究》荣获省统计学术类课题评审一等奖,《宁波市20xx年前三季度GDP增长情况基本解释》获综合优秀统计分析一等奖。余姚乡镇(街道)领导班子群众满意度调查、宁海有关科技创新的调研分析等受到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和肯定。
统计监测评价工作明显加强。探索研制了符合我市实际的宁波和谐社会建设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并从主观和客观两方面对构建“和谐宁波”的状况和进程进行了定量测评、动态考察和比较研究,依此提出了构建“和谐宁波”的战略目标和战略重点。同时,牵头拟制了宁波市外来人口信息统计管理制度,设计编印《宁波市文化产业统计概览》,组织开展了全市科技进步监测评估工作,会同市发改委建立了社会事业发展统计评价体系和年度报告发布制度,独立开展了20xx年全市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和农村小康社会建设进程评价,及社会发展情况的监测。积极参与环保模范城市复检、全国卫生城市复检、全国节水城市复检、宁波生态市建设联合检查、省级示范文明城区测评等工作。此外,编制的宁波市房地产价格指数为调整市中心城区拆迁补偿价格提供依据,完成全大市及市区中等收入家庭总量测算等等。各地也在统计监测评价制度建设上取得了显著成果,慈溪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效益和谐评价指标体系和具体的实施办法,在当地获得年度争先创优专项创新奖,江北区统计局结合当地实际研制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并积极实施,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好评。
综合统计产品的影响力不断增强。一年来,市县两级进一步规范了统计产品的编辑、出版、发行或报送等程序,修订完善相关指标,使版式制作更加精美,内容更加丰富、全面,全市统计产品的整体质量明显提高,影响进一步扩大。《宁波统计年鉴》再次荣获全国地方统计年鉴评比一等奖,市县两级的《统计月报》、《统计公报》、《概览》、《统计手册》、《统计年鉴》等系列产品已成为地方党政机关和社会各界了解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重要窗口,也是提升统计部门对外形象的重要载体。同时,继续加强对重要会议的信息咨询服务工作,撰写了市党代会参阅件《宁波市经济社会概况》(20xx年-20xx年)和反映我市从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的介绍材料——《新港城、新辉煌》,起草了《宁波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概况》(20xx年-20xx年)作为人大会议参阅件等。此外,积极通过新闻发布会和媒体新闻宣传等方式及时对外发布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信息、运行情况进度分析及监测评价结果,一年来全市共有520余篇统计信息被各级新闻单位采用。
(四)统计法制建设迈出新步伐
统计执法力度继续加大。会同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在全市联合开展了统计执法大检查,采取各地自行检查和市、县两级联合检查相结合,专项执法检查和日常统计稽查相结合的组织形式,共稽查基层统计单位756家,查处统计违法案件331起,比20xx年增加了104起。海曙区统计局注重加强相关科室间的协调配合,善于从基层统计基础工作和指导服务于统计工作对象中寻找案源,统计执法的力度较大,法制宣传教育效果明显。
“五五”统计普法宣传扎实推进。各地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形式多样地开展了“五五”统计普法宣传活动,统计法制宣传的社会影响力和渗透力进一步增强。据不完全统计:一年来,全市各地电视台、电台宣传统计法制4267次,报刊、网络、杂志刊出文章131篇,发放宣传材料20710份,组织普法讲座31期,参加人数1579人。市委党校首次在县局级领导干部培训班开设了统计法知识专题讲座,宁波市新一届人大会也专门安排了一期统计知识讲座。余姚、北仑等地也先后在人大开展了统计法讲座,江北区首次举办了全区乡镇领导干部统计知识培训班。6月和10月,《宁波日报》分别对我市近两年查处的典型统计违法案例进行了曝光和剖析。
统计法制基础建设得到加强。根据市法制办关于进一步做好依法界定行政执法职责工作的要求,对照省统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结合当地实际,重新修订了《宁波市统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对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所涉及的统计行政执法依据及职权进行了梳理规范。举办两期统计执法骨干培训班,全市247名政府统计人员参加了培训,并顺利通过考试,换领了新的《统计执法检查证》。此外,各地充分利用电大等社会教育资源,通过媒体、培训会议等途径,全方位宣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取得很好效果,全市共组织统计从业资格考试2146人,报名人数再次名列全省前茅,另有221人参加了统计职称考试。
(五) 统计体制机制创新取得新进展
调查队改革工作顺利完成。在国家、省统计局和浙江调查总队,及地方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宁波实际,按照“独立建队,共建党组,合署办公,资源共享”的体制机制要求,国家统计局直属的市、县两级调查队组建工作顺利完成,全市统计调查一线力量得到加强,专业水平得到提升,统计工作合力进一步增强。
县域统计工作组织模式改革扎实推进。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精神,全面开展了以组建社会经济调查机构为重点的县域统计工作组织模式改革。到目前为止,北仑、慈溪、宁海已完成经济社会调查机构的组建工作,开始试行分片区运作模式,镇海、海曙、江北、象山也已批准建立经济社会调查机构,共新增人员编制75名。同时,在北仑、鄞州、象山等地新建了统计中介服务机构,区域性统计工作力量进一步得到加强。
市经济社会调查中心开始有效运作。在市委、市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市统计局普查中心增挂了市社会经济调查中心牌子,增加人员编制10名,在原有普查、基本单位统计等职能的基础上,重点加强民生民意调查工作。调查中心内设机构和人员配备基本到位,工作运作机制基本建立,相关职能工作开始启动。
(六) 统计信息化建设取得新成绩
网上直报系统进一步优化。利用统计专网整体切换至市政府电子政务外网的有利条件,建成了统计网上直报系统双链路网络,提高了网上直报系统的可靠性。通过加强实时管理,完善安全备份系统和软硬件结合的网络防病毒安全体系,提高了网上直报系统的安全性。在更新和优化已上网专业网上直报系统的同时,全市593家景气样本企业顺利实现网上直报,劳动工资网上直报在鄞州区成功试行。目前,全市已有1.8万余家企业纳入直报范围,上报率稳定在95%以上。
专业共享平台与综合数据库建设取得进展。为切实解决专业间数据分割、信息不畅的问题,市局队机关建立了专业统计数据资料共享平台,各专业月、季、年报表综合汇总数据和其他经常性调查汇总资料实现了全面共享,进一步促进了专业统计资料效能的发挥。同时,市、县两级统计综合数据库建设全面启动,目前,市本级20xx年年报数据已全部入库,江北、海曙、北仑等地已建立了适合自身特点的综合数据查询系统,为建立市县两级统筹协调、规范统一、资源共享的,集资料查询、定量分析、对外输出和数据交流等服务功能于一体的全市统计综合数据库奠定了坚实基础。
基本单位名录库进一步完善。一年来,我们通过加大“在库”单位核查力度,应用计算机程序加快部门资料的比对速度,充分利用专业年报、年检数据资料提高更新维护时效性,以及推动县(市)区办证中心网络化改造等措施,进一步完善了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工作。全年新增法人单位120xx余家,注销3000余家。截至去年底,全市在库法人单位突破10万家。鄞州区尝试将名录库具体管理工作分解落实到乡镇,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名录库维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七)统计干部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
加强作风建设,统计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市县两级深入开展了机关“作风建设年” 活动,在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学习的基础上,着力抓好问题和不足的查找和整改工作,有效地促进了统计系统作风行风的改善和工作效能的提高。市局队结合第五轮文明机关的创建工作,在机关广泛开展了以“增强队伍素质,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树立文明新风”为主要内容的创建活动、岗位“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和“走进矛盾、破解难题”专项行动等,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大局意识明显增强。江北区统计局通过制度规范和文化引导,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增强了工作责任心和主动性。宁海、海曙等地加强作风建设取得实效,分获文明机关称号。
加强能力建设,统计干部理论和实践水平不断提升。市县两级统计部门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认真学习“6.25”重要讲话和党的xx大精神,在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综合能力素质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市、县两级组织开展了“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和“学习党的xx大精神,全面开创我市统计工作新局面” 等专题理论学习活动,教育引导统计系统干部职工进一步开阔视野,更新理念,认清形势,提高能力。针对统计工作专业性强的特点,新进人员和工作难度不断增加的实际, “抓培训、强业务”的浓郁氛围普遍形成,全年共举办各类业务培训400余期,培训人数近2.7万人次。
加强廉政建设,统计干部队伍拒腐防变能力不断增强。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七次全会、全市反腐倡廉工作会议、全省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中纪委“八项禁令”,积极开展以警示教育为主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在系统内营造了团结和谐、干净干事的良好氛围。市局队结合调查队改革,建立完善了局队行政会议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财务管理监督制度、公务接待会务承办工作制度、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等,使局队机关内部管理更加规范,工作流程更加科学严密,有效避免了各种问题的发生。同时,针对年初确定的统计执法检查、政绩考核、数据证明、区域核算、报表审批等当前我市统计系统反腐倡廉的重点环节,完善方法制度,强化监督检查,严格审核把关,有效地杜绝了有损统计部门形象的权钱交易现象的发生。
此外,统计档案管理工作又上新台阶,海曙、江东、江北、镇海和奉化等地顺利通过了省一级认定,至此,我市11个县(市)区已有10个达到了省一级标准。老干部、工会、学会等工作也取得新的成绩,各项统计事业均有了新的发展。一年来,我市分别获得全国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先进单位、全国5000家重点房地产企业联网直报工作评比一等奖、全省统计工作综合考评优秀奖等荣誉,市局队机关再次荣获市级文明机关称号。
以上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与协作,更离不开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团结拼搏、扎实工作。在此,我代表市统计局、宁波调查队,向全市广大统计工作者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感谢!
二、认清形势,更新观念
当前,统计事业已经进入了加快改革和蓬勃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对统计工作提出新要求。党的xx大在全面总结和揭示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总结xx大以来的历史经验和发展规律的基础上,科学分析了新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特点和新趋势,对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作了战略部署。为了贯彻落实xx大精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作出了扎实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战略决策,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把今年确定为“狠抓落实之年”、“创新突破之年”,力求五个方面的创新突破,就是要狠抓转变发展方式各项工作的落实,力求在增强经济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可持续性上取得创新突破;要狠抓改善民生各项工作的落实,力求在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上取得创新突破;要狠抓文化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力求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上取得创新突破;要狠抓民主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力求在推进全社会法制化进程上取得创新突破;要狠抓党的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力求在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取得创新突破。这些都对统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既要完善经济统计,又要完善以反映民生为重点的社会统计,以及为文化繁荣、政治民主提供统计服务,着力反映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产业、医疗卫生、收入分配、居民住房、社会保障、社会治安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方面的改善情况;既要提高对宏观经济社会形势的分析判断和预测能力,又要加强对经济运行中结构优化、质量和效益提高进程和效果的跟踪监测,着力关注节能降耗、产业结构调整、科技创新、投资等重点工作。
统计工作地位和作用的不断显现为统计事业发展提供新机遇。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建立和不断完善,统计在各级党委和政府决策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增强,社会影响不断扩大,社会地位不断提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各级党委政府对统计工作更加重视。一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对统计工作提出重要指示和批示,毛光烈市长也多次听取统计部门关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农普、能源等统计工作的汇报,并在各种统计分析材料上作出批示达20次之多。王勇副市长更是多次对我市统计工作给予具体的指导和帮助。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统计队伍建设,积极支持和推动调查队改革和县域统计工作组织模式创新,同时还通过发文等形式对能源统计、城镇住户抽样调查等工作给予积极支持。二是统计工作作用不断显现。一方面,统计部门在对区域和部门综合考核和评价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另一方面,各种统计需求不断增长。一年来,市县两级统计部门应相关部门要求开展各种统计调查30余项,市局对申报中国名牌、浙江名牌和宁波名牌企业的主要数据指标进行审核把关,共办理各类数据证明500余份。三是统计产品受社会关注程度进一步提高。随着企业科学决策意识的提高,公民参政议政热情和民主意识的增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了解和使用统计信息的意识和热情明显增强。统计需求的增长和统计地位的不断提升,既给统计工作增加了压力,也给统计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和难得机遇。
不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对统计工作提出新挑战。当前,统计工作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责任越来越重大,任务越来越繁重,随之而来的矛盾和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主要存在几个方面的差距:一是工作理念方面的差距。对统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敏锐性,缺乏主动创新的意识和能力。二是统计力量方面的差距。组织体制和工作模式有待完善,部门统计力量和资源亟待进一步加强和整合,统计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三是专业基础方面的差距。农业农村、社会民生等专业统计调查基础比较薄弱,工作流程不够规范,数据质量控制缺乏有效手段,部分地方统计调查抗干扰能力较弱。这些既对统计工作提出了挑战,同时,也对今后我市统计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显示了努力方向和重点。
面对当前统计工作面临的新机遇、新要求、新挑战,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做好统计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开拓进取的精神状态。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拓展思路,切实改进统计工作的方式方法。一要站得高。我们要以统计工作服务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高度,进一步认识统计工作内涵,谋划发展思路;二要看得准。我们要认清和把握内外环境有利于促进统计工作的积极因素,着力理清和找准当前统计工作的重点任务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做到奋发有为,励精图治;三要想得远。我们要以“大统计”的思想,夯实基础,统筹协调,进一步提高统计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四要抓得实。我们要充分认清当前统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着力在统计法制、基层基础、制度技术和人才队伍等建设方面,敢于突破,善抓落实,进一步提高全市统计工作整体水平,为宁波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率先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统计保障。
三、明确目标,落实任务
20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省委“两创”战略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加快推进我市统计改革和发展的关键之年。今年全市统计工作的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xx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委提出的“创业富民、创新强省”和市委提出的深入推进"六大联动"、努力实现"六大提升"的战略部署,继续按照“致力创新,把握需求,搞准数据,优化服务”的总体要求,完善统计工作体系,拓展统计服务领域,深化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加大统计资源整合利用力度,创新统计服务方式方法,努力提高统计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为宁波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全面推向新阶段提供强有力的统计保障。重点要抓好以下七方面工作:
(一)全力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
根据“科学设计、精心组织、依法实施、确保质量”的国务院指示精神,按照《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本次调查的进度要求,全力以赴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认真抓好市、县、乡三级普查组织机构、人员、经费及物资保障的落实和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选调工作。围绕普查各阶段工作重点,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动员。在总结以往普查、大型调查经验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省经济普查方案,制定《宁波市第二次经济普查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全过程综合试点。认真做好普查区域划分、地图绘制、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清查摸底,以及县、乡两级分专业普查业务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20xx年年报是普查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严格执行年报制度,加强对年报数据的质量审核与控制。
与此同时,要以城乡统筹发展、新农村建设等为主要研究方向,组织高水平的课题研究,确保农业普查资料得到充分利用和深度开发。要认真组织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污染源普查、文物普查等工作。
(二) 大力推进统计方法制度创新
完善三次产业统计方法制度。在深入分析和界定大型企业或新兴产业内部产业成分的基础上,适当修订三次产业的相关报表,补充完善反映技术创新的相关指标,以更科学、更准确地反映全市三次产业的实际发展情况。研制并实施全市现代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在房地产业在地统计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全社会投资在地统计(不包括跨地区投资项目),探索建筑业在地统计。建立投资项目清查制度,随时掌握项目动向,确保投资项目应统尽统。建立工业投资投入产出成果跟踪库,及时掌握项目产出效益情况。以第二次经济普查数据处理系统为基础,探索建立各专业数据处理统一平台。
建立和完善以反映民生为重点的社会统计调查制度。制定并实施《宁波市社会统计综合报表制度》,整合相关部门的社会统计资源,充实指标,提高频率,建立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外来人口等领域,政府关注、群众关心、考核评价必需的社会统计指标体系和季报制度。开展劳动工资统计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分职业(岗位)的工资统计报表制度。探索农村住户“收支两条线”调查方法。认真做好国家试点的《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编制工作。
(三) 切实加强重点专业统计调查工作
全面落实能源统计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能源统计工作的意见》。各地要确保2名以上专职能源统计人员,加强对相关部门和企业能源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实行规上工业能源统计月报制度,开展成品油批发、零售统计,利用农业、规下工业和住宿餐饮业的能源统计数据,进行全社会能耗测算。落实涉能部门能源统计制度,明确职责,规范管理,疏通能源统计渠道,促进源头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落实《宁波市单位GDP能耗统计指标体系实施方案》和《宁波市单位GDP能耗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实施方案》,全面、真实地反映全市、各地及重点能耗企业的节能降耗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结合第二次经济普查搞清全社会的能源消费总量和结构情况。继续做好对重点耗能行业和耗能大户能耗情况的跟踪监测工作。
切实加强农业、农村统计调查工作。要以确保国家粮食及农副产品生产安全和有效供给,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为出发点,切实加强农业、农村统计调查工作。通过与农普数据分乡(镇)比对,检验和衡量各乡(镇)农村统计数据质量,据此开展针对性的调研和指导,全面规范农村统计调查基础工作。利用所掌握的第一手调查资料或抽样调查资料,从相关数据、历史数据、进度数据等多个角度,加强对粮食播种面积,生猪、家禽、花卉、畜产品、水产品等产量,以及农村居民收入、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加值等重要指标数据的审核和评估,提高数据质量,及时把握数据变动情况。
进一步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根据企业集团内部多元经营结构,修订有关统计报表,以更全面、更准确地反映企业集团的经营状况。根据零售商场柜台承包和租赁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商场经营特点的补充指标。轮换贸易、餐饮个体户样本,使其更具代表性。增加服务业限上企业能耗统计指标,配套建立能耗统计台账。建立服务业限上企业统计电子台账制度,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和数据质量的控制。建立市县两级服务业统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协作,促进资源共享。
进一步完善GDP核算工作。切实提高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解决好GDP和各专业上下纵横数据衔接问题,进一步夯实GDP统一核算基础。坚持和完善市县两级共同参与的各县(市)区季度GDP统一核算制度,明确职责定位,加强沟通交流,进一步提高核算数据质量。
全面提高城乡民生问题统计调查水平。在巩固新一轮城市住户调查样本轮换扩户工作成果基础上,扎实开展各市(县)城镇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和各县(市)区农村住户抽样调查样本扩充工作,做好镇海、北仑、鄞州三区城镇住户在地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全市城乡住户情况调查网络。完善以县级为总体的城乡住户抽样调查制度,满足市县两级准确、及时掌握城乡居民收入和消费水平发展变化情况的需要。编制并公布月度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为弱势群体的物价补贴,及社会保障部门出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社会保障标准等提供可靠依据。做好CPI统计调查的扩面增点,具体范围由老三区向鄞州、镇海、北仑延伸。镇海、北仑、鄞州各增加一个农贸市场调查点,在鄞州区万达广场增设四个工业品价格调查点。同时,拓展统计调查内容,完善采价方式,加强分析研究,切实提高消费价格的动态监测和预警预测能力。根据国家局要求,组织实施部分食品价格调查5日报制度,及时、准确地掌握市场主要食品价格变动情况。将市区房地产价格调查范围由目前的四个中心城区扩展到全市六区,增补20%的样本量,确保房地产价格调查更具代表性,以更加全面及时地反映我市房地产价格的变动情况。同时,做好企业景气调查样本库的更新维护、工业品价格调查点5%扩点等工作。
此外,扎实做好工业成本费用调查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报告》制度。
(四)扎实推进统计基础建设
进一步完善统计体制机制。市县两级都要在进一步理顺和明确局队各处(科)室(单位)职能和岗位职责的基础上,不断建立和完善机关内部互动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局队“合署办公、资源共享”的体制机制优势。要抓紧操作市县两级调查机构人员的招录工作,力求招好招足。各地要在建立社会经济调查机构的基础上,坚持片区运作模式和 “工作统一布置、业务统一指导、力量统一调配”的原则,积极研制有关工作制度,抓好调查机构的人员管理和力量配置工作,调整和完善基层统计调查组织运作机制。要以《统计法》为依据,以考核和巡查为手段,以培训指导为基础,抓住机遇,全面加强部门统计管理工作。加快培育市县两级统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全面加强统计调查网络管理。建立布点合理、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统计调查网络是确保数据质量的重要基础。要在继续调整和完善各专业调查网点的基础上,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探索建立统一、协调、科学的网点维护和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提高全市统计调查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通过集中培训和平时指导相结合,工作交流与感情沟通相结合,基本约束与奖罚激励相结合,全面把握调查点基本情况,促进上下互动,加强调查网点的动态维护。建立健全统计调查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制度,切实完善调查数据质量的监控、审核和评估制度,从准确采集源头数据入手,确保调查数据质量。
努力提升统计信息化水平。实现限额以上投资项目、房地产价格、工业品价格、固定资产价格等专业的网上直报,做好亿元以上投资项目全国联网和建筑业季度全省联网直报工作,扩大网上直报范围。完善和启用基于直报系统的市级短信服务平台。加快推进综合数据库建设和办公自动化普及。
切实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工作。以《浙江省名录库更新维护管理办法》的出台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名录库管理工作。以全市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建设为基础,全面提高名录库的更新维护效率和数据质量。强化对基层的指导,促进全市名录库更新维护工作均衡发展。
(五)大力加强统计法制建设
坚持依法行政,切实加强统计执法基础建设。根据上级相关统计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和县域统计工作组织模式改革的实际,修订完善《宁波市统计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统计部门依法行政的职责、权限和责任的法定依据,建立健全统计执法责任考核、错案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和案卷评查制度,做到依法行政、程序规范、权责统一。加强执法培训,着重提高案源寻找、询问当事人、证据收集、笔录制作等方面的技巧,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提高案卷质量,切实提高统计执法办案的整体水平。
坚持突出重点,切实提高统计执法效能。以加强基层统计工作基础为重点继续强化统计稽查工作,把未参加有关培训、不按时报送报表、报表质量不高的单位作为重点稽查对象,按月开展统计稽查。积极开展和精心组织能源统计、服务业统计、农村统计、GDP下算一级、投资统计等专项执法检查,保障和促进统计改革和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适时开展对有关行政部门和县(市)、区统计局的统计巡查。
坚持统筹兼顾,切实加强统计普法宣传力度。根据省、市统计“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一要通过发送普法材料、组织函授教育、播放教育片、单独或联合相关部门举行法制讲座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普法宣传,保证全市95%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统计法律知识测试,切实提高我市领导干部依法管统计的意识和能力。二要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25周年等活动和集中统计执法检查、经济普查、新的统计法律法规实施为契机,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大力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对社会公众的统计普法宣传。三要认真开展政府统计部门统计普法教育,设立《干部职工学法考核登记册》,建立学法档案,保证每位干部职工全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
(六) 全面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切实提高专项调查和分析研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紧紧围绕 “创业富民、创新强省”和我市深入推进"六大联动"、努力实现"六大提升"的战略部署,针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节能减排、结构调整、新农村建设、自主创新、市场价格特别是食品价格和房价、房地产投资、金融市场、外贸发展战略、环境保护以及社会民生等一系列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为地方党委政府提供咨询建议。各级调查机构要认真筹划,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民生民意调查网络,通过信息资源整合和调查队伍业务培训,以及组建专家组、建立调查议题库等,夯实民生民意调查基础,切实提高调查水平。拓展视野,加强对国际、国内统计信息的搜集、整理和开发,积极开展跨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形势的对比分析研究。加强与相关城市的合作与交流,积极为长三角经济圈、杭州湾跨海大桥经济圈的建设和发展出谋划策。
进一步加强统计监测评价工作。在完善“和谐宁波”建设统计指标体系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市县两级和谐社会建设进程的监测评价工作。会同市发改委继续完善全市和各县(市)社会发展水平统计监测评价工作。配合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复评工作,及时做好相关统计数据的搜集、测算,准确反映、评价我市创建文明城市的成果。做好全市农村全面小康建设进程的监测评价工作。完善宁波市文化产业统计制度,认真做好文化产业统计分析研究工作。建立和完善科技创新统计监测体系,对我市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情况进行全面监测。在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妇女儿童数据库网络体系的基础上,提高数据质量,加强分析研究,进一步提高对妇女儿童发展情况的统计监测水平,挖掘服务潜力。
拓宽和规范信息发布渠道。要树立统计产品是公共产品理念,力求统计资源社会效益最大化。根据《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完善政府统计资料公开制度和新闻发布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统计资料公开和发布的程序、范围、内容和方式。进一步重视和规范网络媒介的信息发布和管理,尝试网络在线互动的发布方式。
此外,继续改善统计月报等统计资料编撰工作,编辑出版反映宁波改革开放三十年、宁波成为计划单列市二十年发展成就的资料本等。
(七)着力加强统计干部队伍建设
创新和构建学习平台,大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以党组中心学习组为龙头,不断加强和促进局队机关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重点抓好党的xx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加强统计专业和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成效。不断完善创新激励机制,搭建创新平台,积极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和氛围。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新时期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效激发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的意识和热情。
加强人才培养使用,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完善和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良好条件。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力求扬长避短,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充分激发每个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创造团结、协作氛围,扎实开展和谐机关建设。和谐机关建设事关每个人、每项工作,核心在于全体干部的品德与思想境界,关键在于组织体制和管理机制的改革创新。尤其在市级层面,必须按照“独立建队,共建党组,合署办公,资源共享”的总体要求,努力创建“感情上一家人,工作上一盘棋,产品上一套数”的和谐统一的局队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努力营造团结融洽、和谐有序的工作环境。
以廉洁、高效为目标,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探索与实践政务公开、民主决策等方面的新途径、新方法和新措施,真正发挥党员在党组织中的主体作用。按照全市“狠抓落实之年、创新突破之年”活动部署,进一步巩固“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以减轻基层负担,优化统计服务,提高统计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作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点。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继续抓好统计执法检查、数据采集、数据证明、区域核算、报表审批、人财物管理等重点环节的管理和监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同志们!在新的一年里,有很多新任务需要我们去完成,有各种新挑战需要我们去应对。我们一定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在积极投身于推进"六大联动"、实现"六大提升"的实践中,找准位置,克难攻坚,努力开创我市统计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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