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供需方通过友好协商并遵守自愿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供需双方必须共同严格遵守。
一、灯具产品约定清单见下表:
二、产品的包装、运输、保险:
a)产品的包装按照国家现定同类产品的标准包装,即纸箱包装;
b)产品为汽运,其运输费用及运输途中的保险费均由供方承担;产品的验收标准、确认及收货后的安装
a)供方产品按照国家对本行业的相关规定组织生产,保质保量;:
b)货到现场后,需方按照国家规定组织人员验收,确认数量和质量;在对货物之数量和质量验收无误后,指定收货人须在送货单指定位置签字认可。
三、结算方式及期限:
需方在合同签订时向供方指定帐户汇入合同总金额:壹佰叁拾柒万捌仟元整为定金(即预付款);在全部货物到场并对货物的质量和数量验收无误后,向供货方或送货方支付剩余款。
合同期限:20xx年x月x日到20xx年x月x日
四、保质期:
灯具保用贰年;金卤灯电子镇流器及电子变压器保用贰年;光源保用壹年。以上承诺,即因供方原因在保质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由供方免费提供相应服务。
五、违约责任:
供需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以下条款追究违约责任:供方未能如约供货,每逾期一天,按未到货物总金额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需方违约金,逾期20天,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需方未能如约付款,每逾期一天,按按未付款总金额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供方违约金,逾期20天,供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需方须付清已供货物的款项。
六、纠纷解决:
供需双方执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后仍未能解决,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且供方收到预付款即生效,供执壹份,需方执壹份。合同文本传真件有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xx年x月x日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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