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外包合同认定准备材料清单
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向服务外包业务主管部门申请出具合同认定证明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离岸服务外包合同确定审批表;
(二)深圳市离岸服务外包合同确认单;
(三)与境外发包方签订的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合同复印件,并加盖骑缝章(合同只有外文版本的.,须同时提供外文合同复印件和翻译件,翻译件上注明“翻译与原件意思一致”的字样,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企业盖章);
(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与合同执行金额相对应的外汇收汇凭证或其他有效凭证;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提交到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20xx房。
深圳市离岸服务外包合同确认单
服务外包主管部门盖章
深圳市离岸服务外包合同确认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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