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在宜州市庆远镇江头村社区江头二队兴建砖混结构楼房一栋(四层半),占地面积80平方米,由乙方承建。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格守信用,搞好协作配合,促进工程的顺利进行,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承建方式:甲方包料,乙方包施工。
主体工程施工单价:人工造价为120元/平方米,计算方法:按平面收方以每层天面至边计算。
施工时间: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一、甲方责任范围:
1、提供施工图纸。
2、负责水、电、建筑材料到施工现场。
3、负责支付施工费用。
4、负责检查、督促工程的进度、质量。
5、负责整个工程的验收工作。
6、支付乙方每层砼面午餐费200元,并保证工人在施工期间的饮水供应。
二、乙方主体施工责任范围:
1、负责提供施工用的机械、模板、顶筒木、脚手架材料、马钉等各种建筑用具。
2、负责砌砖工程、钢筋工程(不含拉筋),从正负零零开始(不含室内外地台),顶面压墙,并按甲方要求设置供水、电线预留孔及吊扇挂勾以及室内的内墙批灰,不含外墙批灰。
3、负责卫生间排污管的安装和排污管沟及便盆的安装。
4、清理室内。
三、施工技术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建筑部门技术规范要求施工,并按质、按量、按时竣工。
2、按照图纸要求和甲方要求施工,对图纸的改动须经甲方同意,施工中对结构、布局的小调整改动不另计人工费。
3、混凝土浇灌后外表面要求平整、顶面混凝土应及时过光面,排水坡度须符合要求。
4、乙方要保证施工质量,如因施工质量不达到要求造成返工的,返工部份的材料损失及人工费由乙方负责。
5、钢筋工程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浇混凝土。
四、安全责任: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注意安全作业,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杜绝一切事故发生,如在施工中发生伤、亡等事故,由乙方自负。
五、付款方式:
乙方每做完一层混凝土天面,甲方预付人工费80%,其余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违约方须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本方损失自负。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协商解决。
甲方: 签约日期:
乙方: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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