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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自查报告

2020-09-06 来源:星星旅游

  一、指导思想

  根据揭东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的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二、制定的原则

  1、我校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既有约束力,又有驱动力、全面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来制定学校绩效考核办法。

  2、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同时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之间激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关系。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分配方案经学校教师讨论通过后实施,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制定的依据

  按照各类教育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小学校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广东省中小学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暂行办法》等的规定和要求来制定。

  四、考核对象

  西淇小学全体在编在岗教师。

  五、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了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领导、各部门负责组成,负责对学校常规工作、班主任津贴、教师工作量、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

  组长:(校长)

  副组长:

  成员:

  日常工作由负责。

  六、制定的内容和办法

  学校制定考核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两大部分,一是学校集体部分;二教师个人部分。主要是学校集体部分如何考核到教师个人;教师个人部分要体现德、能、勤、绩等方面。考核内容主要为德、能、勤、绩四部分内容。个人考核结果计分值,不计等次,以便最后结算。根据登岗镇教育组下发的《登岗镇教育组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和本校实际,具体为德15分,能25分, 勤10分,绩30分。

  学校绩效总金额÷全校教师总分×教师个人得分=个人金额

  七、执行情况

  祥见《登岗镇西淇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量化表》

  八、考核结果的使用

  教师的绩效考核结果仅作为奖励性绩校工资的分配依据。

  九、考核要求

  1、考核等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2、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考核结果不能评为“优秀”:

  (1)、不能认真履行职业道德规范的;

  (2)、未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任务的';

  (3)、不能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家长投诉较多的。

  3、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考核不合格:

  (1)、严重师德失范,损害学校和学生利益的;

  (2)、犯法、非法诉求、擅自离岗、干扰正常工作的;

  (3)、经常迟到、早退,缺课或全年病假累计超过90天、事假累计超过20天、旷工累计超过5天的;

  (4)、未经学校同意从事商业活动、群众反映较多的;

  (5)、无充分理由,拒不接受工作任务,或者敷衍拖拉,影响整体工作,造成较坏影响的;

  (6)、有乱收费现象的责任人;

  (7)、因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

  (8)、根据学校管理办法,考核为不合格者。

  十、说明:

  因校长、主任自身工作马虎没做,或者未传达上级会议精神、传达太迟等因素造成的扣分,由校长、主任承担。我校绩效考核方案由学校行政制定并在教师大会上通过,执行时受教师监督,自查结果为合格。教师对考核结果有意见,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考核领导组申请复核,考

  核小组在接到书面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我校绩效考核方案由学校行政制定并在教师大会上通过,执行时受教师监督,自查结果为合格。

  xx小学

  20xx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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