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份是全国“安全用药宣传月”,从10月1日起,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启动了xx年全市“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宣传活动期间我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组织有关专家及监管人员深入社区、乡村、学校等人口密集区,开展健康中国—药械安全知识进乡村进社区、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宣传、投诉举报热线开放周等系列活动。
为确保“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取得实效,在按要求完成省局部署的宣传任务外,我市还将结合当地实际,开展系列特色宣传活动。为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我市将组织兖州区、邹城市等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集中销毁假劣药品活动。将日常检查、专项整治查处的假劣药品,回收过期失效药品活动中收回的过期失效药械进行集中销毁,并邀请媒体进行集中报道。同时还将组织部分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结合实际设计户外公益广告,充分利用公共交通系统的站点广告牌、多媒体系统、车载视频系统等传播平台,开展公益宣传和药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栏宣传活动。
通过系列宣传活动的开展,向公众广泛宣传安全用药理念和科普知识,纠正不适当自我用药、混淆保健食品和药品等常见误区,形成有效的科普干预,引导公众科学合理用药,提升我市人民群众安全用药意识和水平,同时进一步宣传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推动药品安全社会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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