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实习合同
甲方(实习公司):
乙方(实习学生):
为明确实习学生与实习单位的责任和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实习期限及工作时间
乙方到甲方实习,实习时间自日至 日止。
甲方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规章制度,合理安排实习学生的实习工作时间。
二、实习岗位
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到 部门,从事 工作。
实习期间,甲方应安排专门的技术与管理人员对乙方进行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日常管理,乙方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实习。
三、实习津贴
依照按劳取酬的原则,按甲方现行制度确定实习学生的实习津贴,月津贴人民币元。
四、实习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
1.实习学生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实习规章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如违反国家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据情节
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或终止实习。
2.因实习学生造成实习基地财物损失的,按甲方规定处理。
五、劳动保护
1.甲方需为实习学生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甲方根据实习学生岗位实际情况,按国家规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3.实习学生患职业病、工伤事故的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执行。
六、协议解除
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可以在说明原因的情况下并提前7天向甲方提出终止实习合同,并作好工作交接。实习期间,甲方如发现乙方不符合实习要求或不适宜甲方安排工作等情况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终止实习,在为乙方履行实习津贴支付手续后,解除本协议。
七、法律效力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交政府人事部门备案,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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