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新疆疆南牧业有限公司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收购牛、羊标准:本地羊:一岁以下含一岁羔羊,去尾脂、油脂。胴体15公斤以下45元/公斤。胴体15-20公斤42元/公斤。胴体20-30公斤39元/公斤。羊肝20元/公斤。
牛:4岁以下,剔骨肉50元/公斤,排骨15元/公斤。牛、羊副产品甲方根据市场价格、是否需要另行商定。以上收购价格为当前市场收购价,如市场价格有变动,甲方及时通知乙方后调整。
2、兑现时间:乙方手续齐全后,甲方在20工作日内兑现。
3、乙方根据甲方收购标准组织货源,达不到收购标准的甲方予以退回。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牛、羊需符合甲方收购标准。
2、乙方进入屠宰场的羊只手续齐全,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耳表号齐全,无病羊,非疫区羊只。
三、甲乙双方不得违约,若一方违约,应承担另一方经济损失,如有争议可提交司法机关或法院仲裁,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以双方签字生效,
四、此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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