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本人于20xx年3月8日生育宝宝,并于20xx年3月5日至20xx年7月19日休产假及晚婚晚育假。在此期间得到单位领导和同事们的关心和照顾,使我顺利度过这一时期,深表感谢!
本人应于20xx年7月20日返回工作岗位,但由于孩子较小,尚在哺乳期内,且天气炎热,不宜给宝宝断奶,故申请于20xx年7月21日至20xx年8月31日在家母乳喂养宝宝,恳请领导批准!
申请人:
20xx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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