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今年“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工作,结合我市“创模”宣传工作要求,根据全省“世界环境日”宣传工作安排,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宣传主题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确定今年世界环境日的主题为“绿色经济,你参与了吗?”,旨在推动人们思考如何让绿色经济深入到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以此带来社会、经济和环境方面的良性转变。为呼应世界主题,号召社会公众转变消费观念和行为,国家环境保护部确定今年“六·五”世界环境日中国主题为“绿色消费,你行动了吗?”,旨在强调绿色消费的理念,唤起社会公众转变消费观念和行为,选择绿色产品,节约资源能源,保护生态环境。呼吁人人行动起来,从身边小事做起,大力推广绿色消费,从而推动绿色发展。
二、宣传内容
紧密围绕今年世界环境日中国主题,结合我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要求,以传播绿色消费理念、弘扬环保绿色文化为重点,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形势、污染整治、生态文明建设等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参与环境保护,携手共建生态绿色家园的良好氛围。
三、活动安排
(一)媒体宣传活动
1、市级主要媒体在6月份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载体广泛宣传西宁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内容以及发展绿色经济对社会、经济和环境带来的积极影响、大力推广绿色消费,污染减排和家庭危险废物的知识。
2、市电视台6-7月份开展“创模活动进展”和“模范企业巡礼”主题宣传片报道活动。
3、制作播放电视公益广告片。
4、西宁晚报在“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期间开设专版,并对我市环境保护及创模等内容进行宣传。
(二)社会宣传活动
1、6月4日下午召开西宁市环境保护新闻发布会,公布20xx年西宁市环境质量公报及环保工作状况。(承办单位:市环保局)
2、各级“绿色学校”及“绿色社区”要围绕 “绿色消费,你行动了吗?”宣传主题,结合西宁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以及绿色消费的理念,认真开展形式多样、有影响力的环保宣传活动。(承办单位:市教育局、各区政府)
3、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收集家庭危险废物活动。“6.5”期间在学校、社区、广场等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家庭危险废物相关知识的宣传,让市民从我做起,分类收集废旧电子垃圾等的危险废物,集中收集、集中处置。(承办单位:市环保局)
4、5-10月举办环保进社区宣传活动。组织环保志愿者进入社区宣传创模及环保生活常识等知识。(承办单位:团市委)
5、6-7月份组织全市中小学开展以“绿色消费,你我齐行动”为主题的演讲比赛。(承办单位:市教育局)
6、7-9月在社区、乡村开展“低碳生活、绿色消费”为主题的环保绿色讲堂活动。(承办单位:市环保局)
7、全市国控、省控及市内重点企业在厂区周围和厂区内悬挂横幅,结合企业自身特点,在本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教育和宣传活动,提升企业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环保素质。(承办单位:市环保局)
(三)集中宣传活动
1、6月5日(星期二)世界环境日,上午9:00在中心广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西宁市各创模成员单位、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要围绕环境宣传主题,准备横幅1条、展板2块及相关宣传材料,设立咨询台进行宣传。(承办单位:市级各创模成员单位、机关团体及事业单位)
市教育局组织市内各中小学、幼儿园以创模和“6·5”世界环境日主题为内容制作展板,在广场集中展出,并组织十个方块队参加省级“绿色创建”表彰活动。
1、各区(县)组织本辖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本辖区内的广场、游园、社区等人群聚集的场所进行主题宣传活动。(承办单位:各区(县)委宣传部、环境保护局)
四、相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落实相关责任,保证各项活动顺利开展,力求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二)广场集中宣传活动中,各单位要自觉遵守活动统一安排,做好活动中的环境卫生及保护工作,积极为广大市民树立良好榜样。
(三)活动期间将邀请省、市领导对各宣传点的宣传活动进行检查、指导,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地区和不如期参加活动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四)区(县)环保局要紧密围绕今年世界环境日宣传主题,抓好宣传活动措施落实的督促检查,加强联系沟通,相互交流经验,确保活动实效。“六·五”环保宣传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对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于6月7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及电子版报送至市环保局宣传教育中心,市委宣传部、环保局将对各区(县)及单位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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