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保实现纠风工作“一把手”工程,“一把手”负总则,分管领导各负其责,责任具体,分工明确。纠风重点单位负责人要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解决纠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纠风工作与全乡经济发展、业务工作一起抓、一起落实、检查、考核。
2、制定切实可行的纠风工作意见或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纠风工作落到实处。
3、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纠风重点单位要明确纠风工作责任,实行纠风领导责任制,层层签订纠风目标责任书,并确定专人负责,定期对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程和各项目标落实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4、要继续建立健全和完善监督制度机制,凡掌管人、财、物、收费项目审批等职能部门和岗位,以及容易发生以权谋私的部门和岗位,要进行权力分解,定期岗位轮换,加强内部管理、制约和监督。
5、开展经常性的明察暗访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明察暗访活动,及时发现本部门存在的不正之风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年内有组织的明察暗访活动不少于3次。对职权内发生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不调查、不处理或者隐瞒不报,压而不查的要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
6、加大纠风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广播、“土喇叭”大力宣传纠风工作措施,工作动态、工作成效和不正之风问题查处的过程等情况。结合精神、中纪委第xx届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八届三次全会、自治州纪委第九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六届三次会议精神,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纠风工作的深入开展。全年上报有价值信息不少于6篇,纠风总结、和纠风报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
7、积极开展机关效能评议,和创建行风示范窗口、文明行业活动;坚决纠正站所和窗口单位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行业部门工作人员存在耍威风、搞特权、刁难群众的问题。开展政风、行风评议要讲求实效,不断总结、完善作风评议制度,有效促进政风、行风的转变。
8、要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凡是与老百姓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除属于国家机密的事项按规定不能公开的以外,都要实行办事制度公开制度,做到公开制度,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和办事结果。为人民群众公开、透明、高效公共服务,方便人民群众的监督。
9、严肃查处不正之风和违法乱纪问题,加强对行业不正之风查处力度,对群众举报、反映问题,要及时组织调查落实,做到件件有答复,确属违纪违法的要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对典型的案件要及时查处,并公开曝光,对乡纠风办发出的纠风通知书和专板事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认真调查处理,并上报结果。
上述纠风目标责任和要求,乡纠风办将通过平时督促检查、考核和年终检查、抽查等措施进行检查后,提出定等建议,报乡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布。
责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