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搞活市场经营,明确双方在市场经营过程中的责、权、利关系,双方本着诚信、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市场 号门面,面积 平方米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用于
第二条:租赁期限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止,租赁期为壹年。
第三条:乙方租赁甲方的门面,每月需付租金 元。
第四条:按照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乙方按月向甲方交纳租金。每一个月底的25日-28日向甲方缴纳下一月的租金,不得拖延,每超过一天加收月租金1%的滞纳金。
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提供水、电,按表度计量收费,严禁非法使用水、电。如发现偷水偷电者,除补交水电费外,另罚款100-500元。
第六条: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证、照等齐全,自主经营盈亏自负,公平竞争,合法经营,并严格遵守政府有关法规及市场管理的一切规章制度,按期交纳各种规费和税收。因乙方违规、违法、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乙方在入场经营期间必须履行和承担相应的义务,搞好计划生育、安全防火、防盗、门前三包、办理暂住证等工作。如因乙方不能履行上述的义务所造成的罚款或其他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为了使市场规范管理,各经营的门面招牌、雨棚等(长度、高度)要按市场统一规范安排。市场内禁止乱挂布标、乱涂乱画宣传语,随意设置广告牌、广告、标牌须由市场管委会审批后发布。
第九条:乙方搬运货物摆放商品时不能影响道路的畅通及正常管理。
第十条:爱护市场设施,在租用过程中,水龙头、闸阀、电开关、插座、拉闸门等物品损坏由用户自购材料,自行找人修理。
第十一条:乙方在承租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承租费用。到期不交费,甲方有权收回门面,乙方无条件退出门面。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门面房。
(1) 乙方将租赁的门面进行非法活动,有损公共秩序。
(2) 乙方违反经营道德,经常出售伪劣商品,危害消费者。
(3) 到期不交租金及其他费用,超过15天者。
(4) 在经营期间,乙方多次聚众生事,扰乱市场管理秩序,屡教不改者。
(5) 改变经营项目未经甲方审批者。
(二) 甲方在乙方经营租赁期内,不得无故置换乙方经营场地,更不能无故终止合同,违者甲方应支付已收取乙方租金额3%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在合同租赁期内,如因政府规划及开发建设所需对市场进行征用拆迁,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无条件退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包括违约金),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十四条:本合同签订时,租赁门面收取壹仟伍佰元押金,租赁期满乙方无违约责任退回。
第十五条:本合同到期后,乙方如需继续租用,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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