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由公司与员工(涉及技术和经济情报保密的人员)
同志签订于年月日,签订地址:**省**市。 甲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为有效保护甲方拥有的技术和经济情报秘密,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和乙方的切身利益,同时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根据甲方有关技术和经济情报保密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详细审阅过协议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1、技术和经济情报秘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甲方拥有的技术和经济情报保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1在甲方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生产技术秘密,包括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数据,产品生产过程中的配方、数据等。
1.2在甲方独立和甲方与外部共同进行的科技研发和科技成果、专利技术转化过程中形成的技术秘密,包括科技成果(已鉴定和未鉴定成果)和专利技术本身,以及甲方在新产品生产,新工艺采用,新材料、新设备使用过程中所需的技术与技能的总和。
1.3在甲方工程设计、设备引进、技术改造等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技术秘密,包括技术和设计方案,设计程序和各种主要设备的照片、图纸资料,相关技术数据资料,操作、使用说明资料,各种电子版本资料和计算机软件等。
1.4公司产销策略及其具体措施等。
1.5公司产品出厂价格方案、生产成本及出口产品的.换汇成本等财务数据。
1.6对外采购设备、对外承揽工程的内定方案、意向、对策、招标中未公布的标底等。
2、责任和义务
2.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须按照甲方相关制度规定履行技术和经济情报保密义务,对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应主动向有关管理部门咨询、请示,并积极承担保守甲方拥有的技术和经济秘密不被他人知晓的责任和义务。
2.2乙方不得以个人名义从事与甲方技术和经济秘密相关的咨询和服务等活动,更不能利用甲方技术和经济情报秘密擅自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不准擅自扩大技术和经济秘密的知晓范围。
2.3乙方发表文章、公布信息、公开展览时,对涉及技术和经济秘密的,应经甲方相关技术和经济情报管理部门进行保密审查,并对技术和经济秘密内容进行妥善处理。
2.4乙方对公司以外人员和公司内无关人员提出的涉及技术和经济秘密的问题应予以回避,否则由此造成的泄密,由介绍人承担相应责任。
2.5乙方离开公司前,须向甲方交回涉及公司所拥有技术和经济秘密的全部文件、计算机软件、图纸、图片等相关资料。
2.6乙方因退休、离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其他情况下,离开甲方后三年内(涉外保密期限的遵守其合同约定),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1)直接、间接参与组建使用甲方拥有相同技术的新单位;
(2)帮助他人在与甲方拥有相同技术的领域内与甲方竞争;
(3)在与甲方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的单位内任职;
2.7乙方有权检举他人泄密行为和履行反侵权的义务。
2.8甲方应对乙方加强保密教育,并在保密期内向乙方支付保密津贴,支付方式和额度为。
3、免责
本协议无免责条款。
4、违约责任
4.1因乙方(在职期间)所致的泄密,乙方须退还甲方的保密津贴,甲方处以乙方1-5万元的罚款或解除劳动合同。
4.2因乙方(各种原因离开公司后)所致泄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5、保密期限
乙方离开岗位后承担保密义务,自离开之日起3年内。
6、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7、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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