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项目总负责人
乙方:项目组成员
鉴于乙方在项目小组工作中,将接触并知悉甲方小组内部秘密,为了有效保护项目小组的秘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根据《 》、《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护甲乙双方权利、维护甲方的小组内部秘密,明确双方的责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一)保密内容
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公司产品的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机械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
2.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
3.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产品图纸、工装夹具、作业指导书(SOP)、工程治具设计图、生产制造工艺、制造技术、加工程序、技术数据、检测手段、检测设备、检测图纸、检测数据等。
4. 保密信息呈现之形式及载体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或口头、文件、磁盘、U盘、磁盘片、光盘片、电子邮件、电磁纪录、报告、文字往来、录音带、录像带、笔记、图纸、模型、规格说明、汇编文件、计算机程序、网络社交及其它媒体。
(二)乙方的保密义务
1.遵守甲方制定的任何成文的和其他形式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2.乙方不得将小组秘密透露给第三方;确实因业务需要,需将小组秘密介绍给第三方时,须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
3.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设计、生产项目,并将生产、设计与开发的成果、资料交甲方,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
4.乙方必须将所有涉及的相关技术资料进行加密处理。
(三)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协议,虽未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但给甲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带来麻烦的,
甲方有权按照脱密情节处罚当事人并予以行政处分。
2. 乙方违反协议,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甲方可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并赔偿相应损失。
3.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处罚,并追加经济损失赔偿,构成犯罪的,上诉人民法院,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四)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有法律效力。
甲方(项目总负责人) :
签署日期:
乙方(项目组成员)
姓名
签名
签署日期
姓名
签名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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