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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存在问题与整改措施

2023-01-31 来源:星星旅游

  区直各党工委、总支、支部:

  按照基层组织建设活动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调动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积极性,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区委决定,在全区各级党组织中组织实施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化管理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用经济工作理念谋划基层党建工作,将项目管理的手段和方法引入基层党建工作,引导基层党组织以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化为抓手,抓好基本队伍、基本阵地、基本制度、基本活动、基本保障建设,推动基层党建工作不断“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为实施“一二三五四”发展战略,加快“四区”建设,全面加速皇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创新理念,服务大局的原则。牢固树立“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理念,找准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化服务全区发展战略和建设目标的着力点和结合点,切实把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各项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全面覆盖,服务群众的原则。将项目化管理的理念渗透到农村、机关、街道社区、企业、学校、社会组织等基层党建工作的各个领域,结合到基层党建工作的各环节、各方面,实现党组织、党员全覆盖,各方面工作均实现项目化管理。把项目化管理作为创先争优破解难题活动的重要载体,作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办实事、惠民生的重要抓手,解决好基层党员群众关心关注的各类问题。

  (三)整合资源,统筹推进的原则。区委组织部要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和工作力量,认真搞好牵头抓总;各基层党组织要统筹推进,互促互补,在全区范围内形成党建力量整合、部门齐抓共管、发展成果共享,构建“大党建”的工作格局。各级党组织要加大对党建项目实施的资金支持,以投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四)分类指导,注重实效的原则。根据不同领域(地域)、不同行业和不同对象的特点,突出重点,分类推进,稳步实施,推动党建工作项目多出务实的成果、多出管用的经验、多出可学的典型。

  三、项目类型

  将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分为创新探索型项目、典型示范型项目、制度推广型项目三大类推进。

  (一)创新探索型项目。主要是针对基层党建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新情况、新问题,设定从点上进行探索、试验、创新的党建工作项目。通过定目标、定责任、定时限、定要求,进行目标管理、责任推进、过程督导、绩效考核,重在为破解一批基层党建工作的共性难题积累经验。

  (二)典型示范型项目。主要是基层党建工作经过探索实践确有亮点、初成规模、初见成效,可以在本部门、本单位进行典型示范的党建工作项目。通过放在更大范围中去检验,变个性做法为共性方法,化一时举措为长效机制,推点上经验为面上模式,重在形成一批基层党建工作的特色品牌。

  (三)制度推广型项目。主要是经过创新探索、典型示范后,成效显著、成果突出、运作成熟、经验成型、可以上升为制度层面,在全区推广实施的党建工作项目。通过及时总结,提炼经验,把实用、管用、成熟、成型的好经验、好做法,在进一步论证、评估可行性与可操作性后,上升为制度层面,在全区推广实施,重在探索一条贯彻上级要求、具有本地特色的基层党建科学化新路子。

  四、方法步骤

  推行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化管理,由区委组织部负责牵头,各基层党组织具体负责实施,主要包括项目申报、立项、实施、验收、评估、激励等工作环节。

  主要步骤是:

  (一)项目的申报及立项

  1.项目申报。各基层党组织于每年的3月底前根据自身实际和工作基础,选定申报项目,填写《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化管理申报表》,说明项目实施的背景、意义、思路、措施、预期目标和实施计划等,报上一级党组织,逐级审核筛选后由各区直党(工)委报区委组织部(20xx年的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中旬)。

  2.审批立项。对各区直党(工)委申报的项目,区委组织部将组织评审组进行综合比较和论证评估,从中择优确定一批项目予以审批立项,并指导申报单位组织实施,区直各党(工)委也要相应确定一批在本级组织实施的基层党建项目。各街道党工委每年申报的项目数量不得少于本街道的社区数量,其中四星级以上社区党委不得少于1项;各区直党委部门每年不得少于2项。申报及立项情况将作为党建工作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

  (二)项目实施

  1.建立台账,落实责任。各党(工)委申报项目经审批立项后,区委组织部统一建立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库和年度管理台账。各申报单位党组织要落实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明确具体职责和工作要求。

  2.跟踪调度,统筹推进。区委组织部每半年召开一次调度会,听取各项目推进过程中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并进行跟踪指导和检查督办。同时,整合各个方面的力量,统筹推进,集中突破。

  3.总结完善,按时结题。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任务完成、目标实现后,要及时形成项目实施总结报告,向区委组织部申请项目验收,各基层党(工)委确定的基层党建工作项目,由各党(工)委组织检查验收。

  (三)项目验收与激励

  1.项目验收。对申请验收的项目,区委组织部将组织有关人员成立项目验收组,采取实地评审、问卷调查、民主测评等不同形式,进行验收。

  2.项目激励。根据项目验收结果,按目标实现率、群众满意率、综合效益、经验可推广性等指标,由专家和基层干部群众对项目进行分类评比,区委每年组织一次表彰。

  五、组织领导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推行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化管理,是破解基层党建工作难题,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强化基层党建工作实效、充分发挥党建保障作用的有效抓手;是探索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规律,提高全区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有益探索。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力量,确保工作有效推进。

  (二)要强化工作调度,注重总结宣传。区委组织部将结合党建工作督查、考核,对基层党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重点督促、调度、考核,并将采取适时召开推进会、经验交流会、现场观摩会等方式,切实加强工作调度。同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及时进行宣传推广。各单位也要广泛宣传基层党建项目化管理工作,使之始终得到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及人民群众的认同、理解和支持。

  (三)要加大工作投入,强化帮扶激励。各单位要将项目化管理作为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安排一定经费,用于支持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实施,并确保有人专抓、有人主办、有考核奖罚。区委组织部将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对批准立项的党建项目给予一定扶持,并对评选出的优秀项目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成效显著、表现突出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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