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协议书的功能大抵是确认双方的合作或交易关系,细化权利义务,提示和规避风险。如下为协议书范本,仅供参考。
家庭房屋协议书范本1
甲方(父母方):
乙方(儿子方):
为促进家庭和谐,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纠纷,甲、乙双方为座落于房屋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为甲方自建房屋,房屋登记证号为,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为乙方,事实上为乙之父母通过劳动所得自建房屋,固自始至终归甲方实际所有。
第二条:本协议所诉房屋本质归甲方所有,因此在甲方有限生命内,享有该房的一切权利,且产权证应由甲方保管,乙方具有合法继承权。(甲方正常过世后,乙方享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利)
第三条:本协议所诉房屋依注册登记而言,产权人乙方仍未婚,固纯属个人婚前财产。
第四条:甲方郑重承诺,在享有该套房屋所有权期间,不对该房作出任何处置行为以保证乙方利益。
第五条:本协议所诉房屋如需装修,需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第六条:本协议不改变乙方对甲方应尽的法定赡养义务,也不改变乙方对甲方除房屋之外的任何财产继承份额权利。
第七条:本协议共壹页,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共同签名之日起成立。
第八条:本协议效力约定:任何协议或单方指定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实质,本协议法律效力高于其他任何协议及其它指定行为(包括公证文书在内)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家庭房屋协议书范本2
甲方(父母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儿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女儿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促进家庭和谐,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纠纷,甲、乙、丙三方为座落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今后的分配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为房改房,房屋登记证书号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为甲方具体为乙丙之父(该房屋系乙丙之父单位分配给甲方夫妻的房改福利房)。
第二条、本协议所述房屋,原甲乙丙三方曾有口头协议,由丙方出资两万元整以甲方名义购买后,由甲丙双方共同居住,其所有权归甲方享有。待甲方百年之后,该房屋所有权由丙方继承,与乙方无关。由于丙方长期在外工作,且目前出现了困难,急需钱周转,故三方共同协商一致,并征求女婿与儿媳意见后,共同决定改变原口头协议。
第三条、本协议所述房屋,由乙方出资八万元交付丙方,房屋所有权仍归于甲方;但甲方百年之后,该房屋所有权由乙方继承,丙方对本协议所述房屋无继承权。
第四条、甲方本着平等对待每个儿女的原则承诺,在享有该房屋所有权与使用权期间,不对该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卖、抵押、赠送等行为)。
第五条、该房屋在甲方使用居住期间,如需维修、装璜等,在甲方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由甲方承担;如费用过大,甲方征得乙丙双方同意后,由三方共同出资。
第六条、该房屋在甲方在世之年,乙方不得以出资为由,未经甲、丙两方同意,对本协议所述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
第七条、本协议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应尽的法定赡养义务,也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除房屋之外的任何财产继承份额的权利。
第八条、本协议订立后,乙、丙双方每年都应抽出一定时间,带上家人,到此房屋内陪甲方居住一段时间,以尽精神赡养之义务。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三份,每方各执一份,自三方共同签名之日起成立,自乙方给付丙方人民币八万元整时生效。女婿与儿媳作为见证人在本协议上签名。
第十条、本协议效力约定:除新的三方书面协议可
以改变本协议约定内容之外,任何协议或单方指定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本协议法律效力高于除新三方协议之外的任何协议及其他指定行为(包括公证文书在内)。
甲方(父):甲方(母)乙方:乙方爱人见证:丙方:丙方爱人见证:订立时间:年月日订立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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