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组长安全工作职责
1、年级组长是年级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完善年级组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使年级组师生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各年级应每学期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月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报学校政教处,并进行安全教育。各年级要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报警110、消防119、急救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年级出现学生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上报校级领导。如遇学生不明原因的旷课、出走、失踪,年级组长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政教处,及时联系家长,并安排班主任当天进行家访;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4、加强年级值日、巡视检查制度,并填写值班记录。
5、不经学校同意,各年级不得组织学生校外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危险工作。
6、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年级组长要经常检查组内各科、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情况。发现有不安全隐患的,要立即上报上级部门。
7、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教给学生遇灾后的自救互救的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8、年级集会应由年级组长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的纪律,维护师生人身安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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