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区政府: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的稳定与和谐发展,更好地发挥基层服务功能,幸福路街道办事处拟在幸福城市花园社区成立乌鲁木齐市幸福阳光社会工作服务站。该社区居住人群以南北疆退休人员和从事各类工作的在职人员为主,需要在法律救助、心理疏导、幼儿教育辅导、残障康复、青少年服务、妇女儿童服务等领域开展专业化的社工服务。
目前,按照自治区民政厅在全疆建立首批“社会工作示范站”的要求,乌鲁木齐市幸福阳光社会工作服务站须于年1月15日之前注册完成,由于目前时间紧追,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应提交的消防意见书、场所使用权证明材料手续不全等问题,直接影响到申报的进展。
因此,特向天山区请示预先登记注册,后补办理手续,恳请批准。
X年XX月XX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