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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资产重组意向协议

2024-02-06 来源:星星旅游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协商的原则签订以下意向性协议。

  一、乙方拟购买甲方位于万州区高笋塘2号(高笋塘广场)I区第13层的房屋(建筑面积858.4平方米)建设高笋塘片区党员服务中心。

  二、鉴于此房屋消防审批、乙方国有资产购买审批等程序问题无法及时签定正式买卖合同,在正式买卖合同签定前,签定此协议,确保双方合法权利不受损害。

  三、双方确认房产购买总价为400万元(大写肆佰万元)人民币。

  四、甲方确认该房产无任何产权纠纷、经济纠纷或抵押情况,完成产权过户至乙方后,双方正式签定买卖合同。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购房款400万元(大写肆佰万元)人民币。

  五、为确保片区党员服务中心能按照要求按时投入使用,此协议签定后,乙方可进场进行合法、合规改建、装修。

  六、此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房屋正式买卖合同签定后失效。之后双方按正式合同规定条款执行。

  七、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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