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了扎实推进扶贫帮扶工作,增加贫困人口收益,双方本着公平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在征得所在村村“两委”同意后,将 年省财政帮扶资金 万元(大写: )投入到xx县有限责任公司扶贫项目合作入股,入股期限为 年。
二、乙方在收到甲方入股金之日起,以年度为单位,每年以不低于本金10%的比例支付给甲方入股分红资金 万元;入股期满后,若不续签合作协议,则乙方将万元入股本金无条件退还甲方。
三、甲乙双方在协议执行时间内,若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前退股,甲方应偿付入股总额的百分之违约金给乙方;若乙方在协议执行时间内,没有按时支付入股分红金和按时退还本金,乙方应偿付入股总额的百分之违约金给甲方;协议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甲方每年所得的入股分红资金和入股期满后退还的股本金的安排使用,都必须经本村村两委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并进行公示公告。
五、乙方要有对贫困村村民负责的责任感,切实有效经营好合作项目,并优先安排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到公司就业。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碣石山镇扶贫办、村村委会各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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