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查所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法律、法规、命令、规定的情况。
2.对所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党纪的情况进行监督,并对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进行查处。
3.协助所在部门搞好党风廉政建设。
4.受理所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员和群众的检举、控告以及党员对纪律处分不服的申诉。
5.完成市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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