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同意将位于作为仓库出租给乙方使用,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仓库租赁期限: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五年。
二、租金、押金及付款方式。
(1)第一年至第四年每月租金叁仟元整(¥3000.0元),押金叁仟元整(¥3000.0元),半年交一次租金(¥18000元);以后乙方在每半年到期时必须7天内交半年租金,如乙方逾期不交,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押金不退;未租满五年,押金不退。
(2)第五年月租金上浮原租金的20%。
三、双方的责任
(1)甲方租赁仓库给乙方必须是合法经营,如乙方违法经营,甲方有权收回仓库,押金不退,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2)乙方可装修仓库内部,但不得损坏不锈钢大门及窗,不得改变房屋架构,不得破坏房屋承重墙及柱子,如损坏,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如赔偿责任等),乙方如不承担相应责任,甲方可通过提起法律诉讼维护权益;水电、门锁、开关损坏由乙方负责更换、维修好。
(3)在承租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将仓库转租给第三方。
(4)租期满后,如乙方不续租,乙方不得擅自将已装修好的瓷砖及其他装修物件损坏。
四、租赁期间,乙方使用该仓库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水电费)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合同期满后,甲方如果继续对外租赁本仓库,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必须在合同到期前30天与甲方商议签订新租赁合同,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安排。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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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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