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地址:
代表人:电话:
乙方:
地址:
代表人电话:
甲、乙双方就合作代理一事经友好协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公平、自愿、互惠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概况
⑴甲方管理的办公用房项目位于:,总建筑面积约为㎡,其中可用于本合同出租的办公用房面积为㎡,现甲方和乙方合作对该项目进行租赁作业,由乙方介绍承租客户承租甲方管理的办公房。
第二条合作期限
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租金的确定
⑴该办公楼租金基于目前租赁市场的实际水平,经甲方与出租人友好协商确定。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⑴甲、乙方双方在签定合作协议时,乙方需出示自己的营业执照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原件,并将复印件留存在甲方管理处备档;
⑵甲方陪同乙方提供的有诚意承租人到现场看房,并协助乙方处理与租赁相关事项。
⑶甲、乙双方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对方利益。
⑷甲、乙双方有责任协助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收齐相关租赁双方的有效证件。
第五条服务佣金
⑴服务佣金应在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生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同时支付。
⑵服务佣金的支付方式可采用现金或支票支付,如有需要提供正规的佣金发票。
⑶甲方收取的一个月房屋月租金的服务佣金,乙方另收取一个月服务佣金。如遇特殊情况(客户要求佣金打折的),双方各收实际收到的佣金数额分成(甲方成、乙方成)
第六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⑴本合同到期后自动解除。如有续约需求,应重新签订《租赁合作协议》
第七条违约责任
⑴本协议签订,双方都应严格按照本《租赁合作协议》的约定认真履行义务,若有违约行为发生,按照以下条款办理:
⑴甲、乙双方未如约支付给对方佣金的,应按延误金额每日万分之二计算,向未收款方支付滞纳金;若累计延误时间超过一个月的,收款方应按一个月房屋月租金的标准向未收款方支付违约金;
⑵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应向对方支付一个月房屋月租金作为赔偿金;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⑴因本协议甲、乙方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协议签定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⑵本协议一式二份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生效后,双方对协议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协议的附件。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甲方印章:乙方印章: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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