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标任务
20xx年,全县启动诺泰颜料有限公司、县博森采石场等2家企业创建市级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启动x县川主采石场、县安顺采石场、县富民采石场、县宏大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县阳光采石场等5家企业创建区县级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
二、创建标准
按照《市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评分标准(试行)》逐项对照,逐条整治,全面创建。创建标准分为:机构队伍建设、制度与台账建设、前期预防、作业场所管理、从业人员防护、事故及应急救援等6个大项目、20个子项目(含5个否决项),总计100分。创建企业在没有被否决项否决的前提下,总评分数达到85分(含本数)以上者,方可被评为“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
20xx年参与创建的企业,要积极按照有关要求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或“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并根据评价结论要求,对作业现场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治,确保作业现场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对作业现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不进行整治,且作业现场工程防护或个体防护达不到要求的企业,将不予验收考评。
三、实施步骤
(一)创建准备阶段(20xx年4月初至4月中旬)
重点在非煤矿山开采与加工、冶金机械、建材生产与加工(水泥、石材、陶瓷、玻璃、涂料等)、化工、纺织印染、铅蓄电池生产等产生粉尘与有毒有害物质较多的重点行业(领域)中开展,切实把职业危害突出的企业纳入规范化创建之中。市安监局将在4月下旬,集中对纳入市级创建验收的企业开展创建培训工作。
(二)创建实施阶段(20xx年4月下旬至9月中旬)
县工业园区质量安全局和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要督促企业对照创建标准,认真开展创建活动,具体按七个步骤进行。即:专题研究,认真部署;宣传培训,广泛动员;建立组织,落实责任;对照标准,查找差距;制定措施,整改提高;全面自评,申请验收;坚持长效,接受考核。
20xx年9月5日前,各创建企业对照评分标准完成自评工作,将自评结果填入《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考核表》中(见附件4),并将《考核表》报送县安监局。
(三)评估验收阶段(20xx年9月下旬至11月下旬)
按照合格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县安监局组织专家并成立评估验收小组,对创建企业进行初评。对初评分达到85分(含本数)以上的,报市安监局职业健康监管处申请考评验收,此项工作于20xx年9月15日前完成。20xx年9月下旬至11月下旬。
四、奖惩办法
凡是通过评估验收合格的企业,市安监局将发文予以通报,并将考核结果纳入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考核之中。对开展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或“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并按评价要求对作业现场进行了重点整治并取得良好效果,评估验收分值达到90分(含本数)以上的企业,将授予“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奖牌。对参与了20xx年度、20xx年度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创建活动的企业,在提档升级的基础上,按照技术服务机构评价要求对作业现场进行了重点整治,经再次组织评估验收,分值达到90分(含本数)以上的企业,将补充授予“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的奖牌。
对授予奖牌的企业,如果发生了以下情况之一的,将取消“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的奖牌。
(一)发生了急性中毒事故的;
(二)作业场所在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的年度检测中,发现粉尘与高毒物质等主要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超过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
(三)没有按照规定配发个体劳动防护用品或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
(四)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岗中、离岗职业健康体检的;
(五)严重违背职业安全健康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是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的`重要途径,是促进企业落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的有效措施,各有关单位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全年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二)严格标准,注重实成效。在创建活动过程中,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标准实施,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凡是没有完成任务的乡镇或部门将规定在年终考核中纳入扣分项目。
(三)树立样板,示范引导。各有关单位要注重抓好示范样板企业,通过典型引路,带动和促进整个创建活动的开展。要注重工作指导和协调,切实解决企业在创建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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