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合同编号: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信用、互利原则,在充分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双方就以下合同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合同目的
第二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接货单位(或接货人)、产品包装要求及规、现场卸货。
第三条、产品的质量和验收标准,按执行。
第四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化验报告等资料交付甲方。未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为未按约定交货
2.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普通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3.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4.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5、甲方应及时验收货物并付款。
6、双方保守对方商业机密
第六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自年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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