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为共同发展需要,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一、 聘用期及费用支付标准:从月起至年月日止期间甲方为乙方注册办理完建造师证(含安全考核合格证),即建造师、安全B证注册发证之日。在甲方有效使用乙方两证期内,甲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乙方职务、务工及其他相关费用(按国家规定应支付的所有费用)。其中:
1、合同期限20xx年以上(含20xx年)的,乙方积极参与甲方管理,服从甲方安排,以西城建工集团名义缴纳了本人社会养老、医疗等保险费,甲方每月凭乙方缴费的原始票据给予乙方养老、医疗等保险费补贴*元,乙方凭每月工资表本人签字领取职务补贴*元,合计领取职务费人民币*元/月。
2、合同期限5年以上(含5年)的,乙方积极参与甲方管理,服从甲方安排,以西城建工集团名义缴纳本人社会养老、医疗保险,甲方每月凭缴费原始票据给予乙方社会养老、医疗保险费用补贴*元,乙方凭每月工资表本人签字领取职务补贴*元,合计领取职务费人民币*元/月。
3、乙方凭以*名义交纳的一级建造师报名、考试费的有效票据,甲方给予乙方全额报销。
4、合同期内建造师注册、年检、继教、换证及安全培训等达到合格标准,所需费用由甲方全额支付。
5、鉴于国家法律规定建造师必须具备年度相关业绩,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在合同期间,乙方同意甲方安排相关工程以乙方为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其中,项目经理须征得乙方本人同意,并在项目部领取职务费,副经理主要为乙方年检业绩所需,因此不领取职务费,但须征询乙方意见。
6、聘用期间,乙方承诺积极参与投标,并同意接受甲方委派到项目部施工现场担任项目经理或副经理,负责项目管理工作,直至项目全部法定义务履行完毕止。乙方应积极规避项目风险,按时向甲方汇报项目现场真实情况,接受相关部门咨询。乙方在负责
项目管理期间,在项目部领取工资;此期间甲方除支付乙方基本社保补贴费用及继教费用外,不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二、本协议签定之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符合要求的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工程师职称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一寸彩色相片8张(或电子版照片)、原报名单位的解职证明,以及其它甲方注册过程中需要的一切材料(未注明复印件的均要求提供原件)。如不能成功注册,甲方退还乙方的所有证件。注册成功后,执业印章、所有证书原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在合同期内由甲方全权保存,其它注册所交的材料归还乙方保管(解聘证明注册时由建设主管部门收取,注册成功后不予退还)。
三、聘用期间,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建造师注册、安全考核培训、继续教育、项目业绩等,以及维持该注册证书有效使用所需的活动。
四、聘用期内,乙方应履行的权利和义务,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请求甲方为其注册、办证,按时参加相关行业的安全考核培训、继续教育,按约定凭有效票据在甲方报销、领取相关补贴费用,服从甲方及行业管理,遵守甲方管理制度,保证其建造师证、执业印章、安全考核合格证的原件是甲方唯一全权使用人,乙方不得另行在第三方重复注册、压证使用。
2、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法人盖章及法定代表人另行书面签字授权同意,无权与有关各方或第三人签订任何形式的经济合同、协议(包括建筑材料采购、机械架管设备租赁等),无权将本项目及有关的合同、协议、票据向第三人进行抵押、质押或转让。无权私自出示借据向建设方收取款项和有价抵扣物品【包括商品房屋】,否则乙方的上述行为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其本人和第三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在甲方办理资质年检、行业主管部门的检查或其他业务需要乙方提供相关证书原件,以及须乙方到项目现场办理相关事宜时,乙方按照甲方需要及时提供相关证件,不得推诿拖延,按时到场。
4、乙方在收取建造师职务、劳务补贴费用的同时,按时参加甲方的相关会议及活动,维护好甲方行业声誉和社会形象,对所知悉的甲方所有经济信息、商业秘密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5、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间或期满,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承建工程的法定义务未履行到期或遇经济纠纷未解决之前,乙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或调走资质证书。
五、聘用期内,甲方应履行的权利和义务,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1、妥善保管乙方资料和证件;确保注册证书、印章、信息卡等证件完好无损;若因甲方保管不当或未经乙方同意,导致乙方的证书丢失或吊销,甲方承担重新办证的全部费用以及相关损失。
2、甲方按期向乙方传达通报相关行业的方针政策,及时为乙方办理证照有效延续使用法定手续;
3、甲方按协议约定支付乙方的职务、劳务以及社保补贴费用;
4、甲、乙双方按协议履行完合同约定及工程项目法定义务后,甲方向乙方出具 解聘证明,完整归还乙方证书;
六、甲、乙双方约定违约:
1、因乙方原因导致聘用合同未到期而终止,包括不同意甲方安排乙方担任项目经理或副经理而导致乙方无业绩,或不参加安全考核培训、继续教育,致使建造师证年检不合格,乙方应承担归还由甲方报销的建造师所有全部报名费、考试费、培训费、当年继续教育费等相关费用,并停止发放相关补贴。
2、因甲方原因导致聘用合同未到期而终止,乙方不承担任何甲方已支付各项费用的退还。
3、解除聘用合同应双方同意,在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清退完各类经济手续、履行完本人担任项目经理承建工程的各项法定义务后,甲方全部退还乙方留存证件。
4、合同有效期间,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证件转借他公司,不得刻印乙方相关证件证章。
5、甲、乙双方均应本着整合各自人才品牌资源、充分发挥资源互补、共同发展、相互提高、团结和谐、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和权利。否则,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前解除聘用合同,违约方除赔偿守约方经济损失外,并同意由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本合同已发生金额20%的违约金。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满义务、权利及相关法定义务履行完毕自动失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地址: 通讯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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