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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田园活动方案

2024-03-30 来源:星星旅游

  为深入推进“美丽活力公平大王集”,发现、培育、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提高农民群众整体素质,倡树社会新风,全面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经研究,定于敬老月期间,在镇村两级开展“好媳妇”评选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及意义

  百善孝为先,家和万事兴。组织开展“好媳妇”评选活动是践行中华民族孝文化的具体体现,是构建和谐家庭、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开展“好媳妇”评选旨在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引导全镇广大妇女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用先进的典型引导人,用身边的事例激励人,不断营造平等和谐友爱的新型家庭关系氛围,努力在全镇形成发现真情、传递真情、升华真情的美好局面,为加快建设美丽活力公平大王集提供智力支持和精神动力。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

  在我镇各村常住的家庭及成员均可参加评选活动。各村评选表彰“好媳妇”一名,然后在28名好媳妇中评选出一名镇最佳“好媳妇”。

  三、评选条件

  1、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婆媳关系融洽,懂得老人心理,体谅老人困难,在情感与生活上体贴关怀公婆,尽其赡养义务。

  3、夫妻恩爱,家庭和睦,妯娌、姑嫂、邻里间相互尊重,感情融洽。

  4、举止文明,勤俭持家,理解和支持丈夫工作,科学教育子女,主动分担家务劳动。

  5、有理想,有追求,敢闯、敢试、敢创新业,在做好家庭角色的同时,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

  6、拒绝邪教,文明治家,深受群众赞誉。

  7、知荣辱,明是非,遵纪守法,模范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四、评选方法和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0月1日—10月15日)

  各村要结合实际,深入宣传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和标准,引导群众关注参与评选活动,为评选活动营造氛围,形成人人知晓、户户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评选推荐阶段(20xx年10月16日—10月20日)

  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法进行,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各村要认真组织人员,召开村组干部、党员群众代表会议,认真推荐评选,推荐1名村级好媳妇(附其主要表现和主要事迹文字稿1份)上报镇妇联,镇妇联对各村上报的名单进行考察审核,审核后的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最后评选产生一名王集镇最佳“好媳妇”。

  (三)总结表彰阶段(20xx年10月21日—10月30日)

  对评选出的好媳妇进行隆重表彰。

  五、参评要求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要充分认识这次评选活动的意义,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发放评选材料、召开会议等手段,大力宣传此次活动的目的意义及评选标准,激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评选活动中;镇妇联对候选人事迹进行多方位介绍,增强公众对参评人员的了解;组织镇文化站工作人员对王集“最佳好媳妇”进行系列报道和重点宣传。要充分认识此次参评活动的意义,抓住评选契机,把评选过程变成宣传、学习优秀家庭角色和先进家庭典型的过程。

  (二)精心组织,积极推荐。各村要高度重视这次评选工作,要切实遵循评选原则,精心组织安排,通过层层选拔,认真筛选,做到好中选优,真正把符合条件,有说服力,群众公认的好媳妇的人选推荐上来。同时要对被推荐人进行考察,听取各方面意见,保证被推荐人事迹的真实性及公认度。

  (三)贴近群众,严格把关。把评选“好媳妇”活动同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等活动结合起来,广泛吸收群众参与,村干部、党(团)员家庭要带头参加评选,确保家庭参评率达90%以上。

  组织开展“好媳妇”评选活动,有利于进一步在全镇形成传承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的舆论环境。请各村结合实际,抓好落实,确保本次活动取得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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