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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食品安全的建议书

2023-08-09 来源:星星旅游

  尊敬的政府领导们:

  最近,CCTV播出一则新闻:在中国,各类慢性病患者的数量已经达到2亿,这种局面的出现,与近几十年来国人饮食习惯的改变,特别是大量进食肉类的风尚有关。CCTV总喜欢讲“真实”的谎言,这则新闻也不例外。对于2亿人的统计数字,我觉得大体是可信的,因为这比较符合我的研究结论和观察经验。但是导致慢性病的原因,CCTV只是选择性地讲出了部分真相。实际上,除了饮食习惯的改变,还有一个原因也非常重要,那就是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

  对中国的食品安全现状,有资料描述道:“中国食品安全标准目前采用国际标准的比例仅为23%,而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英法德等国家农业初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已达到80%以上!”而对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网上流传着两个段子: “中国人在食品中完成了科普:从大米中我们认识了石蜡;从火腿肠中我们认识了敌敌畏;从咸鸭蛋、辣椒酱中我们认识了苏丹红;从火锅里我们认识了福尔马林;从银耳、枣蜜中我们认识了硫磺;从木耳中我们认识了硫酸铜;最近我们又从奶粉中知道了三聚氰胺的化学作用。”

  “早晨起床用致癌牙膏刷完牙,喝杯过了期的碘超标还被三聚氰胺污染了的牛奶,吃根柴油炸的洗衣粉油条,外加一个苏丹红咸蛋„„中午用地沟油炒盘避孕药喂的黄膳,再加一盘敌敌畏喷过的白菜,喝上两杯甲醇白酒,再整两瓶甲醛啤酒漱口,下午的班没上成,一觉醒来饿的慌,赶紧来份苏丹红鸡翅„„”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品对我们的重要可想而知。可是为什么又会有那么食品安全问题不间断的出现:前两年的“苏丹红”,“三鹿奶粉”事件,近些年来国内食品安全事故也频频发生,像是三聚氰胺超标奶粉、地沟油、红心咸鸭蛋有苏丹红、瘦肉精、劣质散装白酒、陈化粮、“金华火腿敌敌畏”事件,„..在那些平时大家公认的大型食品企业,甚至是大型国有食品企业都因食物安全问题,频繁的出现在各大媒体新闻中。在中国,遭遇有害、有毒、非健康食品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常态,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呢?

  我主要从下面四个方面谈谈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1. 食品安全问题有哪些 2,我国当前食品安全的主要原因3,该如何解决这些问题4. 对于食品安全问题我们可以做些什么。

  一、 中国食品安全问题有哪些

  1、蔬菜农药残留超标。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现象随季节不同而变化,冬季总体情况良好,夏秋季由于虫类高发期,农药残留超标现象较严重。另外,还发现市场上一些绿豆芽含有氮化肥;一些色泽好看的菜梗是用氨水腌制出来的。20xx年1月,武汉市农业局在抽检中发现来自海南省英洲镇和崖城镇的5个豇豆样品水胺硫磷农药残留超标。水胺硫磷是一种高毒性农药,它能经由食道、皮肤和呼吸道引起人体中毒。(毒豇豆:农药残留严重超标)

  2、豆制品类合格率不高。豆制品类合格率不高,主要体现在深受家庭主妇青睐的腐竹产品使用“吊白块”现象较为普遍。市场上查到的“福建产”腐竹产品基本上不合格,主要是不法分子在利益驱动下,为了让腐竹变白、韧性增强、光洁度提高,违规使用了有害物质“吊白块”和不能食用的化学原料“明胶”。此外,粮食及其制品中也发现少数使用“吊白块”的现象。

  3、水产品用福尔马林浸泡。为了防腐和延长保质期,一些不良商贩使用福尔马林浸泡水潺和“小蜘蛛”等水产品,部分水产品甲醛含量超标情况严重。20xx年11月17日,上海市抽检的30件冰鲜或鲜活多宝鱼全部含有硝基呋喃类代谢物,部分样品还被检出环丙沙星、氯霉素、红霉素等多种禁用鱼药残留,部分样品土霉素超过国家标准限量要求。而人体长期大量摄入硝基呋喃类化合物,存在致癌的可能性。(“嗑药”的多宝鱼)

  4、 加工产品大量使用添加剂。沈阳“毒豆芽”事件:20xx年4月17日,沈阳警方端掉一黑豆芽加工点,经检验,该加工点在生产豆芽过程中添加了4种以上违法添加剂。老板称这种豆芽“旺季每天可售出20xx斤”。此外,在该黑加工点内,警方还发现尿素、恩诺沙星、6-苄氨基腺嘌呤、无根剂等违法添加剂。权威部门对豆芽菜进行检验证实,其中尿素用量超标27倍。毒豆芽是一种对人体有害的豆芽,它外表看似新鲜,但是至少含4种违法添加剂 ,尿素超标27倍。 染色馒头事件:20xx年4月初,《消费主张》节目指出,在上海市浦东区的一些华联超市和联华超市的主食专柜都在销售同一个公司生产的三种馒头,高庄馒头、玉米馒头和黑米馒头。这些染色馒头的生产日期随便更改,食用过多会对人体造成伤害。而后,温州等地也发现类似染色馒头。染色馒头是通过回收馒头再加上着色剂而做出来的。 (化学火锅)20xx年12月底,一位读者爆料称,现在的火锅多是“化学锅”。“不仅很多涮品用了添加剂,火锅底里更是包含了多种化学添加剂。”化学锅,又称化学火锅。主要由火锅飘香剂、辣椒精和火锅红等化学添加剂勾兑而成火锅底料。

  二、 我国当前食品安全的主要原因

  一是现有的食品安全标准不够健全。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标准,是国家食品安全法规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把好食品安全防线的基础。但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暂时分别由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等组成,各类食品安全标准又分散在农业、质监、卫生等多个部门,不尽统一。又由于一些食品的安全标准尚未出台,规范食品生产和经营还没有个准据,在监管时职能部门也无法准确地把握食品内在质量是否合格,无法认定是否违反了食品安全标准以及问题有多严重,从而也就无法进行处罚。例如,仅仅对食品中的添加剂或农产品中使用的化学药剂,如果只是从质上来看都是有副作用的,但在实际使用中,量的概念非常重要――― 稀释多少倍后就没有危险了?置放多长时间后、残留多少就可以达到食用的安全标准?即使生产、销售者注明了添加剂的具体含量,但你不知道含量的安全值限范围,同样也无法判断是否安全。就是说,面对复杂的动态市场,如果不依赖一个统一的并不断科学化的标准,食品安全监管是无法进行的。

  二是现有的监管手段有局限。自4月下旬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的餐饮服务单位,在今年5月底前向监管部门备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并予以公示以备抽样检验。但是,由于技术特性,有一些添加剂并不一定能检测出来。例如火锅底料中有的添加剂加热后会挥发掉,无法在加热后的锅底中检测出来。另外,就添加剂在餐饮环节的使用而言,食品安全法并没有作出相关规定,对于餐饮服务单位里出现的添加剂超量、过量、超范围使用等情形,很难从食品安全法里找到相应的条款来规范。

  三是现行的法律监管制度体系有缺失。食品安全法实施已经两年,但一些相关的配套制度仍然滞后。例如,按照人们的一般理解,只要出现食物中毒的情况,执法部门就应当对造成食物中毒的肇事者进行处罚。但是现在的食品安全法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只对发现食物中毒未及时报告、未采取相应措施等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但对于食物中毒所造成的后果本身,并没有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就是说,只能针对(造成食物中毒的)原因进行处罚。这个要求就非常高,因为根据流行病学理论,食物中毒事件并不一定都能够找得到明确的原因。况且从进食到中毒症状的出现往往有时间差,消费者即使有证据意识,也往往没有保留所有的食物留样。那么,查找原因的检查就很可能因为无样可抽而无法进行,从而也就不能对肇事者进行处罚。

  四是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不强。我们不妨反思一下自己,观察一下我们的周围:当遭遇食品安全问题时,我们采取过什么行动?例如,用肉眼看来都相当明显有问题的食品,我们拒绝“便宜”了吗?我们有保留作为举证、鉴定、索赔依据的购物票据的习惯吗?因发现买回家的食品有问题返回去交涉而不论是否“麻烦”,此类情形能占多大比例?我们作为受害人向应当承担责任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几率有多大?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这条规定,我们身边有多少人知道?大多数知名的食品安全事件,不仅是消费过程中因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民事纠纷,而是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这样的法律概念,我们有没有?

  三、 该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素质一是对全民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二是加强对环境保护的宣传,强化人们的环保意识;三是加强社会主义道德、诚信、公德的宣传教育,加强社会信用、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的建设,形成诚实、诚信的社会氛围。

  二)完善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规和标准,提高食品安全领域的科技水平,提高国家食品安全领域的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为国家食品安全控制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三)加大监督力度,坚决打击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加强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从源头、生产、流通、销售各环节控制食品的污染,加大对涉及食品安全事件责任企业和责任人的惩罚和打击力度,健全市场管理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和不安全食品的强制返回制度,确保消费者吃上放心安全的食品。各级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要经常对农产品和食品实行监督抽查,增加抽查的次数和覆盖面。对制假、售假不法行为,从严、从重予以打击,造成一种高压态势,使不法分子不敢铤而走险。

  四) 提高检测技术和能力,为保障食品安全提高技术支撑无论是源头管理、市场准入、产品抽检或是进出口把关等都要有相应的检测手段。

  四、 对于食品安全问题我们在生活中可以做些什么

  钞票在我们手里,我们的消费意向决定了市场的走向。

  1、不要购买那些包装粗劣、粗制滥造、假冒伪劣的食品。

  2、不要去路边摊以及不规范的地方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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