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计算机硬件买卖合同范本

2022-07-13 来源:星星旅游

  武汉市微型计算机买卖合同书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微型计算机商品管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 元的电脑,其配置标准、单价、总价等见下表:

  编号 名称 品牌及型号 出厂编号或批号 产地 数量 单价 价格 质保期限

  01 CPU

  02 主板

  03 内存

  04 硬盘

  05 显卡

  06 声卡

  07 光驱

  08 软驱

  09 显示器

  10 机箱

  11 音箱

  12 键盘

  13 鼠标

  14 MODEN

  15 网卡

  16 交换机

  17 打印机1

  18 打印机2

  19 U盘

  20 网线

  21 扫描仪

  22 CPU风扇

  23

  24

  合计:

  第二条 定货、交货及验收

  1、定货日期为本合同签订之日。

  2、交货日期;

  3、交货地点;

  4、包装方式;

  5、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付:

  (1)定金    元;

  (2)预付款    元。

  (3)

  6、验收方式:甲、乙双方合验。甲方向乙方说明商品的配置,核对商品品牌、型号和编号,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保证商品符合产品使用说明明示的配置和产品的质量状况,经乙方确认,当面向乙方交验商品,并介绍产品的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以及三包方式,明示三包有效期,提供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产品(选配件)合格证和使用说明。

  第三条 质保规定

  1、甲方对其所配置的电脑产品各选配件按生产商提供的质保期为准,并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向乙方提供质保服务。

  2、整机三包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在   日内免费维护、修理,并保证修理后的商品能正常使用30天以上,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内出现故障,甲方负责在   日内免费修理或免费更换新的主要部件(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3、自售出之日起7天内,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性能故障时,乙方可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乙方要求退货时,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4、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性能故障时,乙方可选择换货或修理。乙方要求换货时,甲方负责   日内为乙方调换新的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停产时,负责调换新的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部件差价由(1)、甲方负担;(2)、乙方负担;(3)、   。

  5、整机三包有效期内,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性能故障,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记录,甲方负责在   日内免费为乙方调换新的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停产的,调换新的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若甲方既无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又无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的,乙方要求退货时,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6、整机三包有效期内,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性能故障,符合上述换货条件的,乙方若不愿意换货而要求退货的,甲方负责退货,并按日折旧率0.25%的标准收取折旧费。

  7、在三包有效期内,选购件出现性能故障,甲方负责在   日内为乙方免费调换新的选购件。选购件更好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8、在三包有效期内,乙方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如乙方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但能够证明该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甲方负责修理、更换。

  (以上质保规定仅适用于微型计算机硬件设备。)

  第四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实行三包:

  1、超过三包有效期的;

  2、未按三包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损坏的;

  3、非承担三包的一方拆动造成损坏的;

  4、无有效三包凭证及有效发货票的(能够证明该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

  5、擅自涂改三包凭证的;

  6、三包凭证上的产品型号或编号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合的;

  7、使用盗版软件造成损坏的;

  8、使用过程中感染病毒造成损坏的;

  9、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的;

  10、因不抗力造成损坏的。

  第五条 在接受硬件维护前,乙方自行备份保存在硬盘中的主要数据资料,否则在硬件维护中因此而导致的数据丢失,甲方不负有责任。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自售机之日起 年内城区用户免费上门硬件维修服务,实行 小时内响应,乙方如需软件上门服务,按每台 元/次收取服务费,软件由乙方提供。

  第七条 质保期外,甲方提供有偿跟踪服务,服务费按每台机   元/次收取。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时交货,则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付款逾期,则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修理、更换或退货,应付   违约责任。

  第九条 甲、乙双方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说明相关理由。

  第十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修改或解除,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或解除,对方有权拒绝,并可要求变更、修改或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其在法律上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