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都说人是社会的动物,人构筑了社会,又依赖于社会。构筑是因为人类需要,依赖也是因为人类需要。我们需要社会来保护自己,来弥补个体的局限。正因为个人做不到,人类才团结在一起,组成了集体,解决了众多问题。
但是,集体的问题在于集体内部的不平等,即便是再民主的集体都有着领袖这一高于其他人的存在,真正的问题并非不平等所带来的人权问题,而是在领袖的带领之下的思想问题。
习惯了被管理的人不会有自己真正的自主行为,因为他们过去是存活在命令之下,那么现在依然服从于命令,甚至依赖命令,他们做不到自己决定。
毫无疑问我们拥有自我,但是没有多少人依然在使用自我。命令者永远可以得到服从,因为我们相信他们是对的,相信那些用命令来剥夺我们使用自我的权利的人是对的,这个由人构成的社会逐渐不需要自我。如何证明?我们想要在这个社会上有一席之地,我们就必须拥有相应的知识,而幸运的是知识正是他人强迫传授给你的,这虽只是一个小小的证据,却是根本,是基础,是不得不承认的规范。
归根结底,自己决定这件事本身就是一个逻辑的错误:我们不可能真正地以自我来思考,就算旁人不打算来干涉我们的决定,我们在思考的时候也会想到旁人,想到我们的行为会对旁人造成怎样的影响。旁人只是出现在了我们身边,就可以使我们失去自我。
但我们依旧不能放弃“自我”这一概念。就好像我们都说自由是在不自由下的自由一样,虽然我们生存在一个不需要绝对自我的世界。但是我们必须保持相对的自我。因为在我们人生的前半段时光,有着父母与师长的帮助,许许多多的人会指引我们方向,但是到了不得不独自前行的时候,我们必须自己做决定,不是以自己为中心,而是保持自己的思想,不沦落为一具行尸走肉。
说到底,自己决定不是有没有自我的事情,也不是平等不平等的问题,本质上是个人权利问题:我们有权利做出决定,而最为重要的是为决定的结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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