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
甲方:,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身份证号码:电话:
乙方:,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身份证号码:电话:
甲方与乙方于年___月认识,于___年___月___日在___登记结婚因____致使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自愿离婚。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⑴存款:双方名下的银行存款各自归各自所有
⑵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甲乙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债务的处理:
甲乙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经济补偿:
鉴于乙方要求离婚的原因,乙方一次性补偿甲方元,(该费用包括婚前甲方给付乙方的彩礼、赠与的物品、婚后甲方为乙方购买的礼物等费用),甲方自此不再向乙方索要任何财务。
六、一方隐瞒、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甲乙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七、双方确认对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能够自行处分自己的行为和财产。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待有效的法律文书生效时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承诺对该协议书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书,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情形。
九、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部门保留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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