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目的
为弘扬“五四”运动精神,丰富团场团员青年文化生活,激发团员青年积极向上、乐观进取的良好品质,鼓励团员青年坚定理想信念,团委拟于“五四”纪念期间举行庆“五四”青年歌唱大赛活动。
二、活动主题
庆“五四”,颂青春
三、活动对象
团场全体团员青年
四、活动时间、活动地点
4月30日上午10点30分,文化中心
五、活动要求与安排
1、每个团支部至少2人参赛,青年工作站至少1人参赛。各团组织请提前5天(即4月25日之前)将参赛曲目及伴奏音乐交到团委。
2、内容为独唱、合唱或表演唱(边舞边唱、边奏边唱等)
3、参赛人员由自己事先自备服装、化妆等等
4、出场顺序采用抓阄的方式决定。
5、除参赛者,北区每个连队安排20名观众,每个社区安排30名观众,其他团直单位每个单位安排5名观众。
6、主持人程晓彦,音响等场地工作者高洪民,评委5人,计分1人。
六、评分标准。
采用10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保留2为小数。
1、选曲得当,紧扣主题,积极向上。(2分)
2、能用正确的演唱方法来演唱,做到不喊、不挤、不压,流利完整地演唱一首歌曲。(2分)
3、能跟上伴奏的节奏来唱,不脱节、不跑音、跑调。(2分)
4、演唱时能注意表现良好的舞台形象:自然、大方、有礼(包括上台、下台)。(2分)
5、能做到有感情地演唱。(2分)
七、奖项设置。
南北区混合参赛,分区评奖。南北区各评选出6名获奖人员,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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