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某某有限公司
尊敬的客户,关于贵公司拖欠我方贷款事宜,本公司于20xx年11月27日向贵公司发送催款通知后贵公司承诺在20xx年12月5日之前一次性将拖欠的本金及利息、罚息归还,但截至201xx年12月10日,贵公司并未按照承诺时间还款,也没有就未按时还款做出解释。贵公司的违约行为已经引起本公司领导的重视,并已经将此事交由本公司催收部门进行处理。
贵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借款合同的约定,已经严重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除需要向本公司支付本金和利息外,还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在逾期后按照每日千分之一向我们支付罚息。另外,按照合同约定,本公司一旦启动法律程序,贵公司还需承担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鉴定费等为实现债权所花费的费用。贵公司的违约行为已经影响到贵公司在本公司的信用评级,我们不希望贵公司名字上带上不讲信用的标签,如贵公司仍不及时付款,本公司只能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利了。
请见函后务必于12月20日之前一次性归还拖欠的本金、利息及罚息,截至20xx年12月10日,贵公司需要归还本金20xx000(大写:贰佰万)元,利息 ,罚息 。请贵公司重视此事,以免影响到我们双方的业务合作。
某某小贷公司
20xx年12月10日
附联系方式(可留催收部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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