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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2022-12-04 来源:星星旅游

  为认真贯彻落实钦州市住建局及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全力做好全县建筑施工领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20xx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两会”、自治区“两会”和钦州市“两会”等重大活动,以及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点,认真深刻吸取20xx年11月8日百色市右江区滨江半岛二期项目工人宿舍区两栋活动板房发生的火灾事故教训,集中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重点检查火灾高危单位和消防安全薄弱区域,逐级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有效减少亡人火灾,坚决遏制较大火灾事故,确保我县建筑施工领域消防安全形势总体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有序推进,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卫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梁卫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管股,总体负责统筹、协调、指挥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三、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xx年12月20日前)。各施工企业要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发动,认清当前消防安全形势,提高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制定本企业和所属在建项目的专项方案,明确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任务和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2月20日至20xx年3月25日)。对照主要任务,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责任单位整改,曝光重大火灾隐患,重要节点落实力量前置、现场巡逻看护等严管严控措施。各施工企业要提高消防安全意识,组织开展本企业所属在建项目的消防隐患自查自纠,消除火灾隐患,增强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全国“两会”、自治区“两会”和钦州市“两会”等重大活动,以及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点消防安全。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3月26日至3月31日)县质安监站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排查治理成果,建立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重点

  (一)高度重视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

  消防安全是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县质安监站、各建筑工地参建单位要充分认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冬春季节火灾事故多发的严峻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落实自治区安委会20xx年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电视电话会议和加强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安全防范、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专题视频会议,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根治欠薪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深入推进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刻吸取近期建筑工地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思想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防范到位,坚决遏制建筑工地发生火灾事故。

  (二)落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县质安监站要采取有力措施,督促各建筑工地参建单位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要求,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施工单位主体责任、监理单位监理责任和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单位协助责任,切实保障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条件,规范临时设施建筑布局,严格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提高办公生活区防火要求(建筑工地相关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及消防安全保障条件要求详见附件)。

  (三)立即开展建筑工地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结合本地实际,县质安监站立即组织辖区建筑工地各参建单位对照附件要求,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及时查改各项消防安全隐患,切实落实各项施工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并在建筑工地参建单位自查基础上,将消防安全纳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内容一并检查,在日常开展的监督检查或有关专项检查中邀请有关消防安全方面专家参加。要重点排查整治建筑工地违章动火、违规用电、易燃可燃杂物乱堆乱放、消防车道堵塞、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临时用房耐火等级不达标、无消防水源、无备用水泵、消防设施挪作他用、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以及消火栓泵的数量和消防竖管的数量、管径不足等隐患问题。在开展消防安全隐患监督检查的同时,还要加大“打非治违”力度,严查未办理施工许可即开工建设、无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揽工程以及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建筑市场违法行为。

  (四)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宣传和教育

  重点从消除建筑工地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等方面,县质安监站要指导督促辖区建筑工地有针对性地开展施工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一线人员,特别是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和新入场建筑工人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使建筑工地的每一名人员均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紧急疏散路线和自救互救方法,进一步提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新入场建筑工人未经过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的不得进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

  (五)强化建筑工地消防安全责任追究

  县质安监站要加大对辖区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问题的执法力度,对于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障条件未达到本通知要求、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的,要立即责令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对于施工现场活动板房达不到A级燃烧性能的,要一律责令停止使用,限时拆除并清出现场。对于消防安全隐患严重、问题突出和拒不整改的,应采取责令停工整改、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扣减企业诚信分、实施挂牌督办等措施;对拒不停工的,要依法采取停水、停电强制措施,并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核查,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要及时将有关调查笔录报送我局,以便实施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有关人员执业资格的行政处罚。对发生建筑施工火灾事故的,除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在建项目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外,还要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六)认真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

  认真做好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掌握本地区建筑工地安全动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送规定,确保事故信息报告及时、准确。凡是所辖区域内建筑工地发生火灾事故并有消防救援机构出动的,无论是否有人员伤亡,均应在收到事故报告后第一时间逐级电话上报,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节假日期间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同时要强化与本地区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之间的应急联动机制,形成应急处置整体合力;县质安监站督促辖区内各建筑工地完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储备应急物资,充分发挥第一现场应急处置作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五、工作要求

  (一)务必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冬春季节是重特大火灾事故集中多发的时期。各建筑工地参建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针对冬春火灾易发、多发的特点,组织全面排查和消除隐患自查自纠,扎实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强化督导检查,严格工作问责。县质安监站要根据实际,组织开展针对性的督导检查,强力督促整改隐患,解决实际问题。凡是发生较大以上或有影响的火灾的,必须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三)务必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建筑工地参建单位企业的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过问,亲自研究;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全面负责,全程参与,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建立健全火灾防控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全面排查。要定期组织对本企业所属项目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要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切实将工作任务和职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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