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二、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定期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三、膳食工作要坚持为师生员工生活服务的宗旨,以“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目的,开展各种形式的经营服务活动,坚持优质服务,讲究职业道德。
四、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上班时间要穿工作服,戴帽、口罩等;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五、采购验收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且有良好的感官形状。
六、加工烹饪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要符合学生生理发育的需求。
七、注意内外环境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地面清洁、桌椅摆放整齐且清洁,工作间的卫生要随时打扫,定期消毒,不留死角。
八、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清洗干净,保持清洁。
九、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须采取“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烹饪程序,加工好的食品要符合卫生要求,保证不受污染。
十、物资进仓要保持清洁卫生,存放要生熟分开,包装食品要离地存放,散装食品应用容器加盖存放,注意保质、保鲜。
十一、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防止食物中毒等方面知识的教育,杜绝食物中毒。
十二、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十三、对出现违反安全、卫生规定,出现火灾或食物中毒的食堂,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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