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编号: 乙方就租赁甲方商铺从事建材商品经营一事,双方平等商定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商铺位于建材市场,房屋 间,面积 平方米,未装修,安有卷帘门 个,三相电表1块。租期自20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止共12个月。租金 元/平方米/月,物业费 0.6 元/平方米/月,保证金1000元/间/年。签订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交清租金 元, 物业费 元,保证金 元,合计 元。
租赁期满续租的,以上费用标准可再执行一年。不续租的,应在租期满一个月前通知甲方。
第二条 租期内乙方用电按0.85元/度,在每月25--30日向甲方缴纳,国家调整电费标准时,按同等幅度浮动。
第三条 保证金用于以下情况:
1、合同履行期间或终止后90日内,因乙方的商品、服务存在缺陷导致顾客投诉、索赔,经有关部门确认属于乙方责任时,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补偿顾客,不足部分由乙方追补。
2、因乙方违约被甲方解除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尽商铺房及配套设施的保护义务致使损坏且未修缮的,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支付修缮费用,不足部分乙方负责弥补。
4、乙方违反本市场管理规定不能及时缴纳罚款的,甲方有权先行从保证金中扣除。甲方按上述约定使用保证金后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将保证金补足。 合同终止后,甲方确认乙方无上述所列情况或将情况妥善处理时,保证金余额退还乙方。
第四条 乙方应于合同终止之日或解除后3日内将承租房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甲方对市场实行统一管理,行使以下管理职权:
1、依法制订市场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
3、召开商户大会,选举商户理事会,安排市场形象宣传、促销等活动。
4、管理市场卫生、绿化、车辆停放,督促和监督商户认真落实。
5、调解商户、商客纠纷。
第六条 乙方在市场经营,应当严格履行以下义务:
1、合法经营,文明经商,礼貌待客,保持门店周围卫生,爱护门店周围花草、树木。
2、自觉遵守市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和理事会及组长的监督管理。
3、严格落实防火责任,做到勤检查,人走断电。门市装修要按消防部门的要求办理。发生火灾事故,责任自负,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应进行赔偿。
4、租赁期间发生失窃,责任自负。
5、爱护所租房屋及配套设施,在租赁期间如有损坏,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7、将所租房转让给第三人或与其他承租人交换承租房的,应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8、商铺房外墙面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使用。
9、积极参与市场宣传、促销活动,并承担相应费用。
10、每日按时开门营业,按时点亮招牌灯。
第七条 乙方出现下列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在租期内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关闭的。
2、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承租房,经甲方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承租房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或存危险物品的。
5、未经甲方同意将承租房擅自转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的。
6、不按时开门营业的(每月不超过3次,以甲方考勤登记为准)。
7、违反甲方制订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的。
8、拒不服从甲方、商户理事会、商户组长管理的。
9、不按期补足保证金、租金的。
10、诋毁其他商户或商品经调查属实的。
11、商户小孩在市场玩耍、嬉闹影响安全和市场卫生,经劝阻不改的。
第八条 特别约定:
1、入冬后甲方暂收乙方扫雪费200元,按要求时间、范围完成扫雪任务的,每次退回50元,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每次扣扫雪费50元。余款在次年2月20日退还。
2、乙方保证在20xx年 月 日前对经营门市进行整改,确保租赁本商铺经营的商品不与自己在建设大街门市的商品同类。不能按期完成整改,乙方自愿按15元/平方米/月的租金标准,向乙方补交本合同租期的租金。
第九条 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因本合同及补充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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