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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父母赠与子女房产合同

2020-01-22 来源:星星旅游

  甲乙双方系父母子女关系,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一处房产赠与乙方。按照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座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所有权证证号为的房产赠与给乙方,该赠与是对乙方个人的赠与,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

  第二条自本赠与成立日起,乙方应负赡养甲方的义务,甲方有权在该房屋居住。

  第三条:乙方在第二条抚养义务未完全履行前,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受赠房屋处分、转让,或设定期典权抵押等他项权利,抑或为任何债权的担保,否则其处分、转让、抵押等行为无效,甲方有权撤销赠与,收回房产。如因上述行为造成甲方不能收回赠与房产的,乙方应如数补偿或退还该房产市场价款。

  第四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消赠与:

  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的。

  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利益的。

  第五条:在乙方能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时,甲方应按约定积极协助乙方转移办理过户手续,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合同的补充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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