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身份证号,电话,家庭住址
乙方:培训机构,法人登记号,注册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宁波市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主要内容
1.学员,身份证号,职业,电话;
2.乙方是经过(国家机关)批准设立的合法的培训机构,具备甲方要求提供的培训项目(课程)的办学资质;
3.甲方了解并认可乙方提供的课程、师资、教材、学习时间、学习形式、结业成果形式、收费、退费等有关事项,乙方也了解甲方参加培训的目的和要求;
4.甲方缴费项目及缴费金额:培训费:,教材资料费,材料费,合计(大写)。缴费方式:;
5.乙方提供的培训项目(课程):,培训目标:,教学课时:(其中理论教学课时,实训课时),开课日期:,结业日期:,教学成果形式(如经考核合格,颁发何种证书),上课地点:;
6.双方约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甲方(或学员)权利与义务
1.遵守规章制度,自觉维护教学秩序;
2.按时认真参加培训,因故不能参加培训应提前向乙方工作人员请假;
3.爱护乙方财物,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或在教师指导下使用教学仪器设备;
4.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或学员)不得私自传播乙方提供的自编教材、讲义等学习资料,也不得在授课过程中擅自使用任何录音、录影设备;
5.在培训过程中,未经甲方(或学员)同意,乙方擅自改变培训内容、时间、方式等合同规定的内容,或乙方因其他原因损害甲方(或学员)权益的,甲方(或学员)有权要求乙方改正。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缴费后,乙方不得拒绝向甲方开具由财税部门监制的专用票据;
2.乙方根据教学需要提供场地、设施设备、师资、教材等教学条件,办学场地和教学设施设备应符合安全标准;
3.在不损害甲方(或学员)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经与甲方(或学员)商议后,乙方可以根据需要调整教学时间、地点及改进教学服务,但乙方应在变更事项决定后提前通知甲方(或学员);
4.认真执行教学计划,按时按量完成教学任务;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或学员)转交给其他培训机构实施教学。
四、合同解除条件
1.甲方(或学员)违反合同规定,经劝告无效或造成恶劣影响的,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2.乙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无法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3.其他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难以继续实施,任何一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因各自原因解除合同,以及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终止的,按照《宁波市培训机构收费退费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办理退费,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乙方在提供教育服务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及《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提前终止的,双方相互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请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调解,也可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宁波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
1.本合同附件有:教学计划(含开设课程)、任课教师名单、等,以上附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甲方缴费并签字后生效,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培训结束时合同终止。
甲方(签名):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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