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就前城御澜湾1#--10#楼楼梯间平台、楼梯踏步砖、踢脚板购销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厂家、数量、单价、供货时间。
1、本合同价款暂定人民币大写: 元
2、产品名称:仿古地板砖。
3、规格、型号:整砖600*600、踢脚线600*100、踏步踢踏面砖长600、踏面宽260、踢面高按图纸150—175不等。
4、计量单位:以块为单位计算单价(其中踏步一个踢面和一个踏面按一套计算)。
5、单价:600*600地板砖12元/块,600*100踢脚板3.5元/块,三角板3.5元/块,600*260*(150—175)踏步踢踏面砖13元/套(如用整块砖加工17元/套)。注:以上价格含加工费及踏步砖拉槽费。
6、数量:以实际用量为准,分期分批供货,以甲方现场指定负责人签单为依据。每期供货甲乙双方都须计算准确数量并准确核对后方可发货,因二次供货有色差。
7、供货时间:以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为准,甲方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备货,以免耽误工期。如乙方不能及时供货每延迟一天罚款1000元。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规范标准GB/T4100-20xx,结合甲、乙双方封存的样品和本合同的相关约定作为验收标准,确保产品为优等品。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地点到货。货到施工现场,甲方指派专人验收并存放至甲方指定的一楼专用仓库。
四、运输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到货地点为池州前城御澜湾项目工地甲方指定仓库。卸货、运输等一切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货到工地由甲方负责验收,质量按国家标准和本合同的相关约定验收质量达不到要求,无条件退货,其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货到工地验收合格一周内付至该批量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至95%,余款5%为质保金在一年后无质量异议时一次性付清(无息)。付款前乙方出具等额发票。
七、违约责任:乙方需确保供货的质量,对有色差、尺寸偏差、翘折、破损、超标等缺陷的砖无条件退换。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2、双方协商不成时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
乙方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其他
1、乙方须开具正规供货商业统一发票。
2、甲方需提前15天通知乙方备货,否则耽误工期乙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须在供货时提供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件资料,并加盖公章。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法宝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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