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以下各条款达成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租期
甲方同意专门为乙方提供____辆__车租给乙方使用。车辆车牌号____。租赁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如本合同到期,双方同意续租,且除时间外的内容无变化时可自动顺延有效。
二、租金及付款
1、租金总共人民币3500元。(大写:叁千伍佰元整)
2、乙方须在租车前向甲方交付押金30000元,在合同到期后甲方须扣除资金后退还给乙方。押金可做为租金抵扣。
三、甲方职责
1、提供整车与行驶证、保险单。
2、协助办理汽车相关手续,(如年审,保险,环保标等)。
3、如因国家政策无法办理年审业务,可中止合同。
四、乙方职责
1、自行支付车辆保险费(含交强险与第三者责任险50万),年审,高速公路过桥过路费、燃油费、停车费、维修保养费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爱护车辆及其设备,需保持车辆清洁,车内无异味,车辆各项性能完善,原车原貌归还。
3、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盗失、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4、乙方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或转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
5、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与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报案,协助甲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五、其他
1、合同自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文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首先友好洽谈解决。
甲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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