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用方(甲方)
供应方(乙方)
乙方的需要,向甲方购买沙石,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订立以下条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生产所需的沙石质量应满足乙方质量要求、数量以乙方现场收方为准,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根据生产需要,分期分批向甲方购进所需沙石,乙方每次需贷时,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所需沙石的种类、型号、数量、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次日内将该沙石送到乙方指定地点。甲方在承运过程中自觉遵守一切交通法律法规,发生任何完全及交通事故,一切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5、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无质量问题及违约责任,该沙石尾款在双方终止协议后一月内由乙方向甲方付清。
6、乙方付款实行滚动付款,月底结算。乙方并在次月10日前向 甲方支付上月的沙石款。
7、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沙石后应当就方量进行签收确认,乙方指定专人出具的签收单作为结算依据。
8、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果双方有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人民法院裁决。
9、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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